任人信而不疑是齐国统治者用人的另一基本原则。在管理使用人才时,能尊重人才的特点,包容其个性,注意看人才的主流和本质,做到了用人不疑,不计小节,不求全责备。每一个人才都有自己鲜明的个性,往往在有突出优点、过人才智的同时,也有常人所不能容忍的不足和缺陷。齐国的有为政治家们对人才的这种特性给予充分理解和足够的尊重,他们旷达开朗,宽大为怀,不计小节,用人不疑,注意从国家全局和人才整体来对待人才,因而使人才有信任感和安全感,能够放开手脚,大干事业。
据《说苑·君道》记载:“武王问太公曰:‘举贤而以危亡者,何也?’太公曰:‘举贤而不用,是有举贤之名,而不得真贤之实也。’”姜太公早在封齐之前就已经意识到推举贤能而不重用必将导致亡国,这从反面说明姜太公在用人理论方面已有任人信而不疑的萌芽。齐桓公、管仲用宁戚和齐威王用匡章就是比较典型的两例。宁戚是卫国人,可能是在卫国犯了点事才大老远地来到齐国谋求发展。当桓公和管仲要委宁戚以要职的时候,一些别有用心或深知宁戚底细的人跑来劝谏,认为宁戚形迹可疑,应该马上派人到卫国去调查一下才可任用。可桓公和管仲对这个建议不予理会,他们根据自己和宁戚的交往,一致认为宁戚是一个志向远大、才能卓著的有用人才,尽管可能以前有一些缺点,但这些缺点与大局无碍,可以忽略不计,既往不咎。正是因为桓公和管仲对宁戚有足够的信任,宁戚才努力工作,在农业方面为齐国做出了卓越贡献。
春秋时期齐桓公任管仲为相并对其信而不疑,结果称霸天下。《说苑·尊贤》载:“桓公问于管仲曰:‘吾欲使爵腐于酒,肉腐于俎,得无害于霸乎?’管仲对曰:‘此极非其贵者耳;然亦无害于霸也。’桓公曰:‘何如而害霸?’管仲对曰:‘不知贤,害霸;知而不用,害霸;用而不任,害霸;任而不信,害霸;信而复使小人参之,害霸。’桓公:‘善。’”《新序·杂事》则说:“有司请事于齐桓公,桓公曰:‘以告仲父。’有司又请,桓公曰:‘以告仲父。’若是者三。在侧者曰:‘一则告仲父,二则告仲父,易哉为君。’桓公曰:‘吾未得仲父则难,已得仲父,曷为其不易也。’”此两段中前段从理论上说明齐桓公只要知贤、用贤、信贤,即使整日酒池肉林,沉湎于声色犬马之中也不影响他成就称霸天下的大业。(实则不然)后段则用齐桓公事事信任贤相管仲称霸天下的实例证明用人信而不疑的治国功效。
齐景公对晏婴信而不疑的程度决不次于其先祖齐桓公。齐景公通过晏婴治阿的功绩而对他的治国能力信而不疑,并且任他为相,中间虽有短暂时间对晏婴不信任,然而齐景公知错能改,再次聘晏婴为相,并且对他言听计从。据《晏子春秋·外篇》记载:“晏子治东阿,三年,景公召而数之曰:‘吾以子为可,而使子治东阿,今子治而乱,子退而自察也,寡人将加大诛于子。’晏子对曰:‘臣请改道易行而治东阿,三年不治,臣请死之。’景公许。于是明年上计,景公迎而贺之曰:‘甚善矣!子之治东阿也。’晏子对曰:‘前臣之治东阿也,属讬不行,货赂不至,陂池之鱼,以利贫民。当此之时,民无饥,君反以罪臣。今臣后之东阿也,属讬行,货赂至,并重赋敛,仓库少内,便事左右,陂池之鱼,入于权宗。当此之时,饥者过半矣,君迺反迎而贺。臣愚不能复治东阿,愿乞骸骨,避贤者之路。’再拜,便僻。景公迺下席而谢之曰:‘子彊复治东阿,东阿者,子之东阿也,寡人无复与焉。’”晏子治理东阿,治了三年,景公将他召来而责备他:“我认为您有才能,而派您去治理东阿。现在您越治越乱,退下去自己检讨吧。我将要加罪处罚您。”晏子回答:“我请求改变办法和改正自己的行为来治理东阿,三年治理不好,我请求为这去死。”景公同意晏子的请求。于是第二年送上账簿,景公迎回晏子而恭贺他说:“太好了!您治理好东阿了。”晏子回答:“从前我治理东阿,嘱咐托情行不通,贿赂也不来,池塘里的鱼,用它给贫穷百姓增利。那时候,百姓没有饥饿的,君王反而认为我有罪。后来我再去东阿,嘱咐托情的准许,贿赂也来了,同时加重征收税赋,而少入于仓库,给左右的人以营私的方便,池塘里的鱼,归入有权的豪室。这个时候,饥饿的人超过半数了,君王反而迎接和祝贺我。我愚昧不能再去治理东阿了,情愿乞求告老回家,让开进贤的道路。”说完再拜,便离去。景公从坐席上下来抱歉地说:“您勉强再去治理东阿,东阿,先生的东阿呀,我不再干预这事了。”
齐景公最终对晏婴的信任程度可从下面的事例得到证明。《晏子春秋·问上》载:“景公问晏子曰:‘昔吾先君桓公,有管仲夷吾保乂齐国,能遂武功而立文德,纠合兄弟,抚存翌州,吴越受令,荆楚惛忧,莫不宾服,勤于周室,天子加德。先君昭功,管子之力也。今寡人亦欲存齐国之政于夫子,夫子以佐佑寡人,彰先君之功烈,而继管子之业。’”可见齐景公早把自己比喻成齐桓公,而把晏婴比喻成管仲,他从内心希望自己可以效仿先祖齐桓公将政事委托给晏婴,以成就称霸诸侯之业。
匡章是齐国的大将,有一次与秦军作战,为了打败秦军,曾派一些齐兵穿着秦军的服装打入敌人内部。候者(侦察兵)多次回来向齐威王报告,说匡章以齐兵降秦,齐威王凭着对匡章的了解,认为匡章是个孝子,连死去的父亲都不欺骗,必然也是一个忠心耿耿的臣子,决不会做卖主求荣的事情。结果齐兵大胜,秦军大败。正是齐威王对匡章十分信任,匡章才放心地在前方作战,金戈铁马,屡建奇功。(www.xing528.com)
然而齐国历史上在用人方面信而不疑除了取得显赫功绩外,还有的因此而身败国衰。如齐桓公在晚年重用易牙、竖刁、公子开方并对他们信而不疑,结果身死国衰;齐闵王重用苏秦为相,并对之言听计从,结果身死国亡,后幸有田单复齐,田齐政权才得以继续维持。因此无论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学者,还是汉代以后的学者在总结国家衰亡时尤其重视如何任人信而不疑这一基本用人原则。“闻贤而不举,殆;闻善而不索,殆;见能而不使,殆”(《管子·法法》)。“齐桓公闺门之内,县乐、奢泰、游玩之修,于天下不见谓修,然九合诸侯,一匡天下,为五伯长,是亦无他故焉,知一政于管仲也,是君人者之要守也。”(《荀子·王霸》)“桓公得管仲,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失管仲,任竖刁易牙,身死不葬,为天下笑,一人之身,荣辱俱施焉,在所任也”(《说苑·尊贤》)。可见无论是管仲学派,还是荀子、刘向在论及用人方面,都非常重视齐国在任人信而不疑方面的经验教训。
无论什么朝代都有贤良之臣和奸佞之臣两大类。所以用人不疑一定要注意分辨贤良之臣和奸佞之臣。一般来讲,贤良之臣不但有治国之才,而且有为国为民的高尚德操。而奸佞之臣一般在某一方面有特殊的才能,但他们为谋一己之私欲,或千方百计讨君主的欢心,或私下扩充势力以架空君主,或勾结外敌,借敌国力量加强自己的势力。
《管子·七臣七主》将人臣分为七种,即法臣、饰臣、侵臣、谄臣、愚臣、奸臣、乱臣,其中除法臣属贤良之臣外,其余六种都属奸佞臣之列。《荀子·臣道》将人臣分为四种,即态臣、篡臣、功臣、圣臣,其中前两种属奸佞之臣,后两种属贤良之臣。并举例说苏秦属态臣,孟尝君属篡臣,管仲属功臣,姜太公属圣臣。然而无论是《管子》还是《荀子》在对大臣进行分类时,都依据他们所作所为是否对国对民有利为标准划分的。凡名君贤臣在用人方面都主张进贤良退奸佞。他们不论在理论还是在实践上都坚持这一用人原则。《管子·五辅》说:“逐奸民,诘诈伪,屏谗慝,而毋听淫辞,毋作淫巧。若民有淫行邪性,树为淫辞,作为淫巧,以上谄君而下惑百姓,移国动众,以害民务者,其刑死流。”《管子》的作者非常清楚奸佞之臣对于君主的危害,因此提醒君主要驱逐奸佞之臣,不要听从他们的言论,更不要有放纵的行为。
《晏子春秋》不但论述了奸佞之臣的危害性,而且从理论上说明了历代君王离不开佞臣的原因。《晏子春秋·外篇第七》记载道:“景公问晏子曰:‘治国之患亦有常乎?’对曰:‘佞人谗夫之在君侧者,好恶良臣,而行与小人,此国之常患也。’公曰:‘谗佞之人,则诚不善矣;虽然,则奚曾为国常患乎?’晏子曰:‘君以为耳目而好缪事,则是君之耳目缪也。夫上乱君之耳目,下使群臣皆失其职,岂不诚足患哉!’公曰:‘如是乎!寡人将去之。’晏子曰:‘公不能去也。’公忿然作色不说,曰:‘夫子何小寡人甚也!’对曰:‘臣何敢槁也!夫能自周于君者,才能皆非常也。夫藏大不诚于中者,必谨小诚于外,以成其大不诚,入则求君之嗜欲能顺之,公怨良臣,则具其往失而益之,出则行威以取富。夫何密近,不为大利变,而务与君至义者也?此难得其知也。’……公曰:‘然则夫子助寡人止之,寡人亦事勿用。’对曰:‘谗夫佞人之在君侧者,若社之有鼠也,谚言有之曰:社鼠不可熏去。谗佞之人,隐君之威以自守也,是难去焉。’”晏婴认为谗佞之臣想方设法地了解国君的好恶,竭尽全力投其所好,并且在通常情况下,他们将自己的真实目的隐藏得很深,因此在通常情况下奸臣大都是君主的亲信。君主离开他们寝食难安,这是奸佞之臣之所以难以去除乃至最终得势为害国家的重要原因所在。
要有效地克制奸佞之臣,除非贤臣辅佐国君才能做到。这方面管仲、晏婴都是明证。管仲生前虽然易牙、竖刁、卫公子开方等奸臣身居要位,但齐桓公对贤相管仲言听计从,奸臣自然不能为祸。然而一旦管仲病死,齐桓公虽然最初听从管仲建议,驱逐易牙、竖刁、卫公子开方等奸佞之臣,然而齐桓公离开他们实在没有办法生活,因此又不得不重新重用他们,结果这帮奸佞之臣从此得势,齐国也逐渐衰弱,最后不但失去了中原霸主地位,而且国内争斗不止,齐桓公也身死不得安葬。春秋晚期齐桓公的悲剧又在齐景公身上重演。齐景公统治前期有贤相晏婴辅佐。当时贤臣得势,齐景公身边虽然有奸佞之臣梁丘据、田桓子,但晏婴用人“见贤而进之,不同君所欲;见不善则废之,不辟君所爱”(《晏子春秋·外篇》),梁丘据、田桓子的阴谋自然无法得逞。然而一旦晏婴死去,奸臣田桓子及其子田乞逐渐得势,最终专齐政并且经几代人的努力夺取了姜齐的天下。贤臣管仲在朝,齐桓公首霸诸侯,奸臣易牙、竖刁、卫公子开方得势齐桓公身死国弱;贤臣晏婴在朝,齐景公几乎复霸诸侯,奸臣田桓子及其子孙得势,他们专齐权并最终取代姜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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