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争议的法律适用是指在国际贸易争议发生后,使用哪个国家的法律解决争议。由于国际贸易争议的当事人处于不同国家、地区或争议的标的物作跨越国界的移动,因而涉及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管辖问题。而各个国家对同一问题的国内法律规定又各不相同,因而正确选择解决争议所使用的法律,对争议的解决以及各方利益的维护至关重要。国际贸易争议的法律适用包括实体法的适用和程序法的适用。
(一)实体法的适用
实体法是指在法律体系中,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国际贸易争议解决所涉及的实体法主要包括国内法、国际公约和国际惯例。实体法的适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1)遵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合同中对所使用的实体法有明确规定的,按合同规定执行。(意思自治也不是绝对的,通常有以下例外:当事人选择的实体法违反仲裁机构所在地的强制性规范或公共秩序时,选择无效)。
(2)在合同中没有相应实体法适用的规定的情况下,实体法的适用由仲裁员或法官决定。例如,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3)适用国际条约与国际惯例原则。对于仲裁的实体法适用,一般而言,如果发生争议的当事人所在国是某一国际公约或国际条约的共同缔约国,或者当事人所在国之间签订了双边条约或者协定,可以直接使用该国际公约或者国际条约,除非当事人之间就争议案件所适用的实体法做出额外的约定。
(二)程序法的适用(www.xing528.com)
程序法是指规定以保证权利和职权得以实现或行使的有关程序的法律。国际贸易争议解决所涉及的程序法包括国内法、国内仲裁机构制定的仲裁规则、国际公约。
程序法的适用包括仲裁法律的选择和仲裁规则的选择,适用的原则主要是属地法原则,但也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例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规定,凡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均视为同意按照本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且仲裁委员会同意的,从其约定;法院诉讼的程序法适用,一般都依据法院所在地的程序法,即程序法适用法院所在地法。
随堂练习
1.国际贸易争议解决的方式有几种?它们之间具有怎样的关系?
2.ADR指什么?有哪些具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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