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是指在某一特定环境下,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内,某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而非一定会发生的事情。货物在国际运输中可能遇到各种风险,这些风险一般分为以下三种。
(一)自然灾害
自然灾害是指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界的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恶劣气候:恶劣气候通常也称暴风雨,是指船舶在海上航行时遭遇海上的暴风、暴雨、飓风和大浪的作用而使船舶、货物受损。
(2)雷电:是指船舶、货物因被雷电击中所造成的损失。
(3)海啸:是指海底地震、火山活动、海岸地壳变异或特大海洋风暴等引起的海水强烈震动而产生的巨大浪潮,导致船舶、货物被淹没、冲击或损毁。
(4)地震:是指因地壳发生急剧的自然变动,使地面发生震动而导致船货的直接损失或由此引起的火灾、爆炸、淹没等损失。
(5)火山爆发:是指由于强烈的火山活动,喷发固体、液体以及有毒气体造成的船货损失。
(6)洪水:是指偶然的、意外的大量降水在短时间内汇集河槽而形成的特大径流造成的船货损失。
(二)意外事故
意外事故是指由于偶然的非意料之中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该事故不仅包括发生在海上,也包括发生在陆地上。
(1)沉没:是指船体的全部或大部分已经没入水面以下,并已失去继续航行的能力。(www.xing528.com)
(2)搁浅:是指船底同海底或浅滩保持一定时间的固定状态。这一状态必须是在事先没有预料到的意外情况下发生的。
(3)触礁:是指船舶在航行中,船身擦过或碰着水中的礁石或其他障碍物仍继续前进的情况,船只同沉船的“残骸”相接触,也视作“触礁”。
(4)碰撞:是指船舶与他船或其他固定的、流动的固体物猛力接触。
(5)失踪:船舶在航运中失去联络,音讯全无,达到一定时间仍无消息,可按失踪论处。
(6)火灾:既包括船员本身、船上设备和机器的着火,也包括货物自身的燃烧。
(7)爆炸:一般指船舶锅炉爆炸或船上货物因气候影响产生化学作用引起爆炸事故。
(三)外来风险
外来风险和损失,是指海上风险以外由于其他各种外来的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和损失,外来风险和损失包括下列两种类型:
(1)一般的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和损失。这类风险损失,通常是指偷窃、短量、破碎、雨淋、受潮、受热、发霉、串味、玷污、渗漏、钩损和锈损等。
(2)特殊的外来原因造成的风险和损失。这类风险损失,主要是指由于军事、政治、国家政策法令和行政措施等原因所致的风险损失,如战争和罢工等。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风险和损失是保险人不予承保的,对于被保险人故意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货物损失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①航行延迟、交货迟延或者行市变化;②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身的缺陷和自然特性;③包装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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