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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保理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及相关规则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国际保理公约》的规定,在国际贸易结算中采用国际保理,保理商应依据双方签订的国际保理协议,提供以下部分或全部服务:①出口贸易融资。(六)有关国际保付代理的国际规则目前,国际保理的国际统一规则包括两个重要的国际公约和行业普遍遵循的国际惯例。国际统一私法协会1988年5月在渥太华外交会议上通过了《国际保理公约》。

国际保理在国际贸易中的应用及相关规则

(一)国际保理的概念

国际保理,也称国际保付代理,这个概念包括两层含义:什么是保理以及保理的“国际性”判断标准。1988年5月国际统一私法协会通过的《国际保理公约》未直接对“保理”给出定义,其第1条第2款对“保理合同”作了如下定义:

“保理合同”系指一方当事人与另一方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合同,根据该合同:①供应商可以或将要向保理商转让由供应商与其客户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但主要供债务人个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销售所产生的应收账款除外;②保理商应至少履行两项下述职能:为供应商融通资金,包括货款和预付款;管理与应收账款有关的账户;代收应收账款;对债务人的拖欠提供坏账担保;③应收账款的转让通知必须送交债务人。

(二)国际保理的分类

根据国际保理在性质、服务内容和期限上的不同,可以对国际保理作以下基本分类:

(1)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根据当债务人未能如期付款时保理商是否对供应商享有绝对的追索权,国际保理分为有追索权保理与无追索权保理两种。

(2)公开型保理和隐蔽性保理:根据供应商与保理商签订保理协议后,是否应将保理商的参与,即债权被转让给保理商的事实通知债务人,国际保理又可分为公开保理和隐蔽性保理。

(3)融资保理和到期保理:根据保理业务项目是否包括融资,即保理商是否受让的应收账款到期前向供应商付款,国际保理分为融资保理与到期保理两种。

(4)完全保理和不完全保理:根据在具体业务中保理商提供的服务范围,国际保理分为两大类,即完全保理和不完全保理。

(5)单保理和双保理:根据保理商的数量,国际保理分为单保理和双保理。

上述各种类型的保理在实践中往往互相交叉使用,并非截然分开和各自独立

(三)国际保理为出口商提供的业务项目及其特点(www.xing528.com)

国际保理商通过其拥有的法律事务、资信调研、市场分析、资金融通等专业职能,广泛地为进出口商和外贸企业提供收汇风险担保、短期出口融资、资信调研评估、信用额度担保、账款管理、追收和代收货款等综合性的商业金融服务。根据《国际保理公约》的规定,在国际贸易结算中采用国际保理,保理商应依据双方签订的国际保理协议,提供以下部分或全部服务:①出口贸易融资。保理商在承做保理业务时,出口商一般会先从供应商那里购买应收账款,或对供应商的应收账款提供贷款,保理商通过这种服务方式向供应商提供贸易融资。②销售分户账管理。销售账务处理是保理商在其电脑系统中为出口商设立管理账户,并输入出口商及进口商的有关信息,在收到出口商交来的销售发票后,依据这些信息进行包括清算债务金额、利息结算、债务收取往来记录、定期出具账务清单等账务处理服务。③收取应收账款。企业应收账款的回收是一项融技术、法律、贸易于一体的复杂工作。国际贸易中的应收账款回收还牵涉到各国家、地区的贸易习惯和法律规则,使这一工作变得更为复杂,一般的律师根本无法胜任。④买方信用风险担保。保理协议签订后,保理商通常在协议生效前对供应商的客户逐一核定一个临时的销售信用额度,并在信用额度的范围内向出口商提供坏账风险担保。

(四)国际保理的运作程序

国际保理业务从开始到结束的主要环节大体是:供应商向保理商申请保理——保理商经对买卖双方调查、评估、接收保理业务——保理商与供应商签订国际保理协议——供应商发货或提供服务后,向保理商提交发票、提单等单据——保理商按协议付款、收款及提供其他服务。

(五)国际保理有关各方的法律关系

国际保理是以保理为基础而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保理协议将保理法律关系主体连接起来,并且创设了各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其核心内容是债权转让关系。

(六)有关国际保付代理的国际规则

目前,国际保理的国际统一规则包括两个重要的国际公约和行业普遍遵循的国际惯例。国际统一私法协会1988年5月在渥太华外交会议上通过了《国际保理公约》。2001年12月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制定的《联合国际贸易中应收款转让公约》。

随堂练习

1.简述国际贸易支付的方式。

2.处理信用证关系的一般原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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