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代白话小说是语文美育的重要阵地
1.小说的起源和发展
“小说”一词最早见于《庄子·外物》:“夫揭竿累,趣灌渎,守鲵鲋,其于得大鱼难矣;饰小说以干县令,其于大达亦远矣。”“县”乃古“悬”字,高也;“令”,美也;“干”,追求。是说举着细小的钓竿钓绳,奔走于灌溉用的沟渠之间,只能钓到泥鳅之类的小鱼,而想获得大鱼可就难了。靠修饰琐屑的言论以求高名美誉,那和玄妙的大道相比,可就差得远了。春秋战国时,学派林立,百家争鸣,许多学人策士为说服王侯接受其思想学说,往往设譬取喻,征引史事,巧借神话,多用寓言,以便修饰言说以增强文章效果。庄子认为,此皆微不足道,故谓之“小说”,即“琐屑之言,非道术所在”“浅识小道”,也就是琐屑浅薄的言论与小道理之意,正是小说之为小说的本来含义。
东汉桓谭在其所著的《新论》中,对小说如是说:“若其小说家,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治身理家,有可观之辞。”认为小说仍然是“治身理家”的短书,而不是为政化民的“大道”。
东汉班固编著了我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汉书》,在《汉书·艺文志》中写道:“小说家者流,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涂说者之所造也。孔子曰:‘虽小道,必有可观者焉。致远恐泥,是以君子弗为也。’然亦弗灭也。闾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缀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荛狂夫之议也。”这是史家和目录学家对小说所做的具有权威性的解释和评价。班固认为,小说是“街谈巷语、道听涂(同‘途’)说者之所造也”,虽然认为小说仍然是小知、小道,但从另一角度触及小说讲求虚构、植根于生活的特点。
清末民初,维新派梁启超等人大力倡导“小说界革命”,小说理论面目一新。小说地位空前提高,乃至被奉为“国民之魂”“正史之根”“文学之最上乘”,再不是无足轻重的“街谈巷语”“琐屑之言”。小说可以说是延达思想和表达感情的另一种形式。
中国的小说有很多起源,中国最初的著作是寓言、史传、诸子散文等。我们从中就可以看出,我国的很多小说就是从神话传说开始的,神话就是把神人化,传说就是把人神话。但这两者之间的界限很难区分和划分。到了魏晋南北朝,出现了志怪、志人小说。这是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提到过的名字,但不论是神化或是志怪或是志人,都是用史记的方式流传下来的。比如,《穆天子传》就是个神话,可史书却把它归为帝王起居一类;《山海经》也是神话传说,《汉书》却把它归为“地理志”。但不管如何,它们却是中国小说的最初形式。到了后来,慢慢出现了诗、文、赋。我国的文化出现了很多新的东西,标志性的是陈鸿的《长恨歌传》和白行简的《李娃传》,它们的出现意味着中国的小说不再是历史性的东西。慢慢地,一些传奇开始出现,传奇最盛行的是唐朝,但唐朝却不是小说发展的顶峰。到了宋朝,传奇就没落了,到了宋后,随之而来的是根据传奇改写的话本,但话本只是跳台,在这个跳台的帮助下出现了类似近代小说的小说,如《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等,大部分都是文人根据民间的话本改写的,都是经过说书艺术的千锤百炼才生产出来的。在这之后,出现了《金瓶梅》,它是第一部写民间人物生活的书,在小说的发展史上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金瓶梅》开辟的道路上,很快达到了中国小说的最顶峰——《红楼梦》的出现,意味着中国小说走向了成熟。
2.古代白话小说的美育价值
梁启超认为,小说“常导人游于他境界,而变换其常触常受之空气者也”。他指出小说是连接想象和现实的桥梁,较之其他艺术,更容易引导、感染人。在语文教学中,小说以反映生活的广阔性、情节的曲折性引起中学生的阅读兴趣;并且小说中蕴含着许多审美因素,如人物美、语言美、结构美等,在小说的教学过程中能更好地培养学生认识美、感受美、创造美的能力。而古代白话小说作为中国古典小说中的经典形式之一,其中所包含的丰富的文化精髓是中学生积累文化底蕴的重要材料,所以说中国古代白话小说教学是语文美育实施的重要阵地,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中学古代白话小说审美教学的重要特征
1.学生主体与教师主导的统一
长久以来,在中学古代白话小说教学中形成了一个程式化模式:文学常识—生字词—梳理情—分析人物—品析语言—总结思想。所以在整个古代白话小说教学活动中,教师往往是“填鸭式”教学,有时为了缩短教学时间,教师甚至充当了主体角色,由此也导致了学生在教学活动中根本没有与作者形成思想碰撞,没有任何美的享受。(www.xing528.com)
古代白话小说的审美教学,其目的在于强化学生的主体地位,让教师认识到教师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在教学环节中是参与者、引导者,不能有逾越。新课标对于阅读目标是这样界定的:“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不应完全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也要防止用集体讨论代替个人阅读,或远离文本过度发挥。”审美是不可替代的,面对审美对象,只有让学生在教学活动中亲自感受、体验、创造美,才能算是成功的美育。在古代白话小说审美教学中,教师应该改变方式,用点拨、引导的手段促使学生主动感知、理解,并激发自己的情感,从而形成美的感悟、美的享受。
因此,在古代白话小说审美教学中,教师的主导应与学生的主体达成统一。也就是说,主体在主导的作用下,遵循语文学习和审美规律,自觉主动地接受、体验美的教育。
2.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统一
在教学活动中,学生充当了审美主体的角色;而教材不仅是教与学的媒介,也是审美的客体(审美对象)。
在古代白话小说审美教学过程中,审美主客体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当文本(审美客体)符合学生(审美主体)的审美心理时,学生会自觉投入文本,与文本对话,并自觉提高自己的审美感受,形成自己的审美情趣。当文本内容不为部分学生所喜爱,审美客体就其本身而言,在教学活动中就失去了审美意义。作为审美主体的学生,他们通常是以其独特的审美态度和眼光来审视文学作品,其内在的不稳定性也决定了审美客体的审美价值的展现。当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统一时,在教师的主导作用下,文本与学生之间形成了一个契合点。古代白话小说审美教学能激发学生的情感共鸣,调动学生的联想与想象,成功地进行美的传输。
因此,古代白话小说审美教学的效果如何,主要是看审美主客体之间的关系是否和谐。换句话说,古代白话小说审美教学需要寻找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最佳契合点。
3.情感陶冶与认知教育的统一
在古代白话小说审美教学中,美育的目标就是通过审美对象,使审美主体能够感受美、认识美、鉴赏美。并且在鉴赏认识中,学生与作者的情感能够产生共鸣,令学生感受其灵魂之美。
语文的基本要求是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语言,掌握一些实际需要的语文知识,这是语文的“工具性”特点。同时,新课标在阅读目标中指出,在欣赏文学作品时要做到“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认知教育是基础,情感教育则是升华。在古代白话小说审美教学中,认知和情感是有机统一的。
学生掌握一定的字词句和相关的文学知识,有助于学生更好地进入美的意境。学生在古代白话小说审美教学过程中,只有与文本形成真正的交流对话,才能更好地发掘古代白话小说美的价值,受到美的熏陶,才能真正达到情感教育的升华。
因此,在古代白话小说审美教学中,在认知教育的基础上,教师应激发学生与文本、与作者形成情感的共鸣,实现情感陶冶与认知教育的统一,并最终达到情感的陶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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