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共存共荣的理念,1934年7月,松下电气开始实施“不二价贩卖运动”,11月实施“联盟店”制度。
虽然我从创业以来,一直努力大量生产降低价格,使商品普遍化,而且基于“不适当的高价格,或过低的利润都不是做生意的正道”来决定适当地批发、零售价,以确保代理商和贩卖店的合理利润。但是所定出的价格政策,却没有人遵守。
1932年开始,价格的竞争愈厉害,贩卖店要求“不二价”的呼声愈高,加上代理店认为“松下的发展是可喜的,但是我们利益愈来意少”。于是我们决定实施不打折扣的“正价”贩卖运动。所谓“正价”,就是“合理价格”的意思,是为了要和“定价”有所区别,而采用的词。
正价贩卖运动首先实施在收音机、干电池销售上。推动运动之初,我在致所有贩卖店的谢函中,说出如下信念:
“正价运动,可以使消费者安心购买,并确保各位的利润,我深信这是达成共存共荣,提升社会生活的大道。”
为了顺利推动正价运动,同时安定代理商的经营,接着又进行“联盟店制度”。(www.xing528.com)
本来代理商给予贩卖店的利润是没有一定的,因为各代理店经营愈来愈恶化,联盟制度正是针对这个弊病而设,主要内容是每半年由松下公司按营业额,给贩卖店固定比率的“感谢金”。代理店的负担因此减轻,能够获得适当的利润。
除了联盟制度,松下公司也努力降低成本,积极协助贩卖,并以广告活动来支援联盟店的营业活动。
联盟店制度的实施,密切配合了松下公司、代理店和联盟店。我在第二年代理店换约时,发布“松下电器经营精神”,呼吁支持代理商:
“松下公司并不只消极地要求各位代理商多买东西就算了,而要更进一步的让各位了解我们的经营状态,互相启发,共同开拓合潮流的产品。这是松下对代理商的义务。我们也真诚地希望参与代理商的经营,彼此合作,使业务迈向繁荣之道。”
在共存共荣理念的号召下,松下电器和代理店、联盟店的关系,在物质、精神两方面牢牢结合在一起,使松下公司的销售网愈来愈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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