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的9月,电池灯的月产量达到1万个,可以算是很成功了。就在这个大畅销的时候,竟发生了一个意外的大难题。
本来各地代理店都划定销售区域的。可是一手包办大阪府的山本商店,却随着销售量的增加,也把商品卖给了大阪市内的批发商。通过这些批发商,商品流入地方代理店的区域里去。这么一来,地方的代理店就要讲话了,因为从别处进来的商品,会侵害他们的利益。
地方代理店来找我,叫我不要让别处的商品流入他们的区域。这就麻烦了。我只好去找大皈的山本商店交涉:“地方代理店有这般的苦衷。我想这要求是合理的,所以请贵店控制好,不要让商品流出去。”
山本先生却说:“我是大阪府唯一总经销,我没有卖给其他地方。所以没有违反契约。”
“这个我知道。可是,如果你们卖给向地方销售的批发店,自然商品就会流入地方代理店的区域去,同时会侵害到他们的收益,所以请帮帮忙,多多考虑地方代理店的立场。”
山本氏却回答说:“那可不行。卖给市内批发店,当然会流入地方去,这是早就知道的事情,有什么好说的呢?你也真奇怪。可见你根本不知道全国买卖的实际情况。你要站得稳啊!对那些通过批发店流入地方的商品,地方代理店有优异的竞争条件,所以显然多少流入了一些,并不会严重影响地方代理店。因此,像这种埋怨,你应该有把握地向他说明。我们可不愿意为了这些事去听你抱怨啊!”
山木氏的话也有道理。实在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到底怎么办才好呢?
最后我写信给山本商店说:“您说的虽然有理,可是也请考虑地方代理店的立场,尽量避免侵害他们的权益,在销售时请多多留意。”
对地方代理店,我回信说:“我已经请山本商店自我约束,可是多少仍然会流入地方,这一点恐怕是免不了的。那些通过批发店流入的商品,在价格方面不是你们的对手,请在销售上设法加强为要。”
可是日子一久,随着商品的销售增加,就要解除契约。有的甚至说,要停止付货款等等,可见他们的不满已经到了顶点。事到如今,非好好处理不可。好不容易销售量增加了,如果处理不得当,恐怕会搞得一团糟,其关键在于大阪代理店和地方代理店之间的协调是否能够圆满解决。问题是现在双方都情绪激动,要协调恐怕不容易,我以制造厂的立场,有义务协调奔走,这个问题不解决,生意也做不下去了。
山本商店的作风一向很强硬,恐怕不会答应地方代理店的要求。可是问题不解决,代理店是不会安静下来的。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我必须站在中间人的立场,把双方都请来直接商量,我希望以诚心要求双方达成协议,圆满解决。于是在大阪的梅田静观楼,举行了第一次的代理店协商会议。
一大早就开会,各说各话,我也努力协调,到了最后,山本先生说:“我以大阪代理店的立场表明:我们不能中止批发销售。通过批发商,商品多少会流入各位的销售区域,那是不得已的。”地方代理店却建议:“大阪是集散都市,发售给批发商,会侵害到各代理店的权益,所以,最好是中止通过批发商的销售方法,改为直接批给零售店的方法。请大阪代理店能够改变销售方式。”双方不肯让步。
我再三强调,各方坚持己意,就会变成意气用事,请山本氏控制好批发商。另外,地方代理店,也不要为了流入一些商品而斤斤计较。大家要做生意,应该“和气生财”啊!
可是山本氏的最后提案却是:“如果要叫我改变经营方针的话,我就解除代理店契约。松下电器如果愿意提出2万元做违约金,我们愿意退出。如果不愿意,就把全国的销售权都卖给我。这么一来,地方代理店就会变成我的大主顾,我会尊重你们的立场,我能使大家圆满解决。这一来,地方代理店的业务可以继续,松下电器也可以专心制造,山本商店以总经销的立场,尽最大的努力去推展业务。这个办法,不是一石三鸟的好办法吗?”
地方代理店里面也有人赞成这个办法的。我对山本的提案大吃一惊。这是意料之外的事。可是,我愈想愈觉得:“山本这个人实在是了不起!”内心里一方面感到佩服,一方面也感到愤慨。
这是重大问题,我得回去再三考虑。我说:“今天的会议,不欢而散的话,是很遗憾的。我以制造厂的立场,一定会想出一个妥善办法,请各位欢笑着散会吧。暂时请照旧经营,维持现状。谢谢各位。”第一次协商会议,就在没有决议的情形下不了了之。
经过这一次的会议,地方代理店的意向,我已经明白了。要考虑的是,山本商店和松下电器之间的问题。我也想过,像山本氏那样,把权利和义务分得那么清楚的作风,真令人愤慨。但反过来说,做为一个商人,象他那么坚强的态度是绝对必要的。他和我比,简直是大人比小孩。我以发货者的负责人,没有一点自己的方针,光是一心一意的想圆满解决,就召开了代理店会议,真是太差劲,也很丢脸。
会议完了之后,我冷静地思考这个问题。
把销售权卖给山本氏,松下电器就变成专门制造的工厂,要不然就得提出2万元做赔偿,这是山本的意思。到底有没有必要交出这笔钱,还有研究的余地。给山本钱叫山本退出,2万元那么大金额,当然做不到。可是,难得组成了的各地代理店,月产达到了1万个,把全国销售权出卖给山本氏,甘心做他们的制造厂,也是让人无法忍受的。事到如今,不如彻底信赖山本氏的商业信念,把一切都委托给他,也许比较好。我还有电器制造的本行工作,脚踏车电池灯是我的副业,我愈来愈偏向于这样的想法。终于下定决心,只要有适当的方法与条件,我愿意把销售权卖给山本氏。销售区域发生问题我已经下决心,可是其他代理店也各有立场,不一定都愿意答应。就算大家都同意,如果以后不顺利,也是很对不起人的。山本氏既然敢负全责,一定有他自己的方针。如果是按照松下的方针做就好了,不过恐怕他的作风稍有不同。想到了这些,我又不敢草率提出来谈了,只告诉山本氏,如果双方的意见一致,可以进行讨论,然后注意情势的发展。(www.xing528.com)
虽然山本氏与代理店之间的纠纷依旧,可是销售还是顺利进行。
那一年也到了年底,迎接了大正15年的春天,车灯发售也进入第三年。工厂作业更加忙碌,大开町四丁目建筑的第二工厂,于当年3月完成,我把电池工厂移了过去。
电器这一边也很顺利。到了4月,代理店问题终于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情况进入与山本氏认真交涉的阶段。
跟山本氏交涉是一件很吃力的工作。山本氏自己的一套主张都是清清楚楚的。
“既然要让我包办,就通通由我作主。你要干涉的话,我就不能彻底做好。”于是我说:“让你包办可以。可是,完全无视制造厂而任意做,我们有为难的地方。尤其要尊重过去的代理店的立场。”
如此这般的再三交涉,最后的结果是:
“山本先生,我一向佩服你的主张。提案和做生意的强硬作风我也欣赏。我决定把全国的销售权卖给你。但是,你也知道,目前的产量是月产1万个,把1万个销售出去,你有把握吗?你能保证吗?”
“你担心是当然的,不过,松下君,我认为做生意,我比你还稍微强一点呢。要是没有把握的话,我敢提出那样的主张吗?我已经有一整套的销售计划,请你安心交给我吧。我要花很多的广告费,日常经费也不少,一个月不销1万个以上我也不划算的。因此,销售量的问题,你绝对不用操心。但是,销售方法,请你一切都交给我办。”就这样做了最后的决定。
当时的条件是,契约期间三年,要点如下:
(1)电池灯的商标权、新案权,以3.2万元的代价,山本向松下买下来。
(2)电池灯的制造权由松下保有,负责制造与供应。
(3)松下每月制造1万个以上,山本要负责销售。
(4)对待地方代理店,原则上要沿袭松下的方针。
大体上以这四条为原则,终于功德圆满。1925年5月18日,到法院去完成了公证手续。
这个契约的第一项,以3.2万元买下的商标的意思是:如果山本氏销售成绩不好(也就是销售量减少),平均每一个商品的权利金就会提高;如果销售量增加的话,权利金就会降低。从第一项的3.2万元权利金即可看出,山本氏是一个很慷慨的人。我对他这种大手笔作风,感到很敬佩。
交涉完成,我松了一口气,山本氏也很高兴。在这段交涉中,使我难忘的是山本氏的总经理木谷氏,他是一个彻底忠于主人的人。他的热心,使这一次的困难问题获得了解决。当山本氏和我的意见对立时,他做和事佬,为我们打圆场。山本氏伟大的另外一面,就是得到了一位尽忠到底的木谷氏。有了这样的好助手,他的事业才会那么顺利。他们真是最好的模范搭档。
后来跟我一起住在京都住家的加藤大观师父,那时是山本商店的顾问,这一次的交涉工作,他也是关键性的人物之一。
山本先生是一个任性短虑的人。他自己知道有这个缺点,所以请加藤先生做顾问。这两个人,我当时就觉得很有缘分的样子。山本氏常常采纳加藤的意见,加藤也很信赖山木氏。生意上的重要问题,他们和木谷氏三个人鼎足而三,研拟方针。我一个人对付他们三个文殊菩萨,当然是很吃力的。
总算谈成了交易,我也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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