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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对民主与暴力的重新思考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直以来,革命与暴力紧密联系在一起,民主的革命内涵并没有得到详细地阐释和确证,这很容易导致对于马克思民主思想的误解。因此,马克思除了将民主置于同暴力的等同地位之外,还需要重新明确暴力方式在如德国和法国无产阶级政治革命中的必要性。这也是民主被“重新”提起的适用性问题,马克思需要进一步明晰革命分析框架中民主与暴力在国别上的差异。民主所具有的革命内涵确实存在,但是这并不是指德国。

马克思主义对民主与暴力的重新思考

1848年革命处于高潮时期,马克思对于德国革命和法国革命的集中叙述,导致了革命与暴力之间简单、线性的逻辑关系倾向。当然,这并不是马克思本来意义上关于革命的叙述。相比于此,19世纪60年代以后,马克思在叙述政治革命时,更多从比较的角度——亦即英国与德法之间的比较,阐释无产阶级的政治革命,民主和暴力分别适用于不同国家无产阶级在政治革命过程中的路径选择。

1872年,马克思在《关于海牙代表大会》中对革命的路径选择应适应国别情况这一问题作了较为明确的叙述。马克思首先承认并坚持政治革命的必然性,这一点继承了1848年之前由哲学革命向政治革命的转向,也符合1848年革命高潮时期的行动逻辑。马克思认为:“工人总有一天必须夺取政权,以便建立一个新的劳动组织;他们如果不愿意像轻视和摒弃政治的早期基督徒那样,永远失去自己在尘世的天国,就应该推翻维护旧制度的旧统治。”[94]紧接着,马克思围绕不同国家的阶级发展水平,作出了区别对待:

但是,我们从来没有断言,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到处都应该采取同样的手段。我们知道,必须考虑到各国的制度、风俗和传统;我们也不否认,有些国家,像美国、英国——如果可能用和平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但是,即使如此,我们也必须承认,在大陆上的大多数国家中,暴力应当是我们革命的杠杆;为了最终地建立劳动的统治,总有一天正是必须采取暴力。[95]

这段论述对于理解马克思有关革命与民主之间的关系极为重要。一直以来,革命与暴力紧密联系在一起,民主的革命内涵并没有得到详细地阐释和确证,这很容易导致对于马克思民主思想的误解。在此,马克思确认了一些国家和平过渡的可能性,而另外一些国家不可避免地使用暴力来夺取政权。当然,在民主过渡的国家中,“争得民主”的过程并不拒绝使用暴力,也不会放弃使用暴力,这一点也是暗含在马克思的逻辑中的,其在1848年革命时期有过相关论述。再者,即使在必须通过暴力方式来完成政治革命的国家,民主仍然保持了理论上的可能性,这也是马克思在1848年前后分析德法革命时所持的观点。因此,马克思1872年在阿姆斯特丹群众大会上的这篇发言。一方面弥补1848年革命时期有关民主与革命关系论述的缺陷,使其完善明晰;另一方面则是对其的理解必须结合1848年革命时期有关民主与革命关系的论述,1872年的国别适用性并没有否定1848年前后在这一问题上的限制条件。

伴随着民主被“重新”提起,紧接而来的问题是否定暴力作为革命路径选择的倾向,即建立民主与革命的等同关系,正如同1848年革命时期暴力与革命的等同关系一样。因此,马克思除了将民主置于同暴力的等同地位之外,还需要重新明确暴力方式在如德国和法国无产阶级政治革命中的必要性。这也是民主被“重新”提起的适用性问题,马克思需要进一步明晰革命分析框架中民主与暴力在国别上的差异。1875年,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确认了暴力方式与德国革命的关联。(www.xing528.com)

马克思认为,一方面,纲领的内容并不是对于无产阶级革命的肯定,“在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但是,这个纲领既没有谈到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也没有谈到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国家制度”[96]。另一方面,也是更为重要的,这个“纲领的政治要求除了陈旧的、人所共知的民主主义的废话,如普选权、直接立法权、人民权利、人民军队等等之外,没有任何其他内容。……所有这些要求从不属于空想的,都已经实现了。不过实现了这些要求的国家不是在德意志帝国境内,而是在瑞士、美国等等”[97]。这意味着纲领并不是根据德国的实际状况来阐释无产阶级的政治革命,相反,这种脱离实际的民主内容反而是对于革命的否定,是不利于革命行动的。

民主所具有的革命内涵确实存在,但是这并不是指德国。纲领所假定的民主内容只存在于其他国家,德国有其自身的阶级状况,德国的政治革命需要从现有的阶级发展水平出发。那么德国当时的政治状况是什么?它是“一个以议会形式粉饰门面、混杂着封建残余、已经受到资产阶级影响、按官僚制度组织起来、并以警察来保卫的、军事专制制度的国家”。因此,“只有在民主共和国里才有意义的东西”,纲领却“认为能够用‘合法手段’争得这类东西”。[98]正因为如此,马克思认为,德国的无产阶级政治革命必须是通过暴力的手段来实现,民主“重新”被提起并不意味着暴力革命失去其意义。恩格斯在1879年《德国反社会党人非常法》中也持有类似马克思的看法。在德国,“这种合法活动使得某些人开始觉得,似乎为了达到无产阶级的彻底胜利,并不需要其他任何东西了。在德国这样一个缺乏革命传统的国家里,这种现象可能成为危险的现象”[99]。那么什么才是德国工人阶级面对的真实状况,那就是“俾斯麦的暴行和支持俾斯麦的德国资产阶级的怯懦”[100]。因此,无产阶级需要打破这种幻想——即对“宪法自由信以为真并用来反对资本主义的统治”[101]

在法国,暴力革命的作用非常明显地体现在1870年前后的普法战争法兰西内战当中。为了“保卫巴黎,就只有武装它的工人阶级,把他们组织成为真正的军事力量,并使他们的队伍在战争中得到锻炼。……武装巴黎就无异是武装革命。巴黎战胜普鲁士侵略者,就无异是法国工人战胜法国资本家及其国家寄生虫[102]。因此,通过暴力的方式完成无产阶级政治革命是可行的,并且面对反革命的力量,武装的无产阶级也是实现无产阶级政治统治的重要保障。正如体现在《法兰西内战》中,“武装的巴黎是阻碍反革命阴谋实现的唯一的严重障碍[103]。另外,无产阶级政治统治的巩固还需要在武装力量的支持下,“夺取政府权力”,“掌握公共事务”,建立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

从这一系列的论述可以得出结论:面对法国的政治现状和阶级发展状况,无产阶级政治革命唯一可以选择的路径即武装和暴力,而绝非民主。因此,不管是马克思提出的“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暴力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力”[104]。还是恩格斯重复指出的“暴力在历史中还起着另一种作用,革命的作用;暴力,用马克思的话说,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它是社会运动借以为自己开辟道路并摧毁僵化的垂死的政治形式的工具”[105]。这都表明马克思从没有忽视暴力作为革命理论的必要组成。即使民主被“重新”提起,暴力的适用性也不是民主所能取代的,更不要说“争得民主”的过程不放弃使用暴力,德国和法国等大陆国家的无产阶级政治革命正是马克思暴力革命的主要依据。可见,准确理解民主与暴力在革命路径选择中的关系,关键在于明确马克思的论述始终围绕具体的革命形势和特定的国家对象。在民主处于被掩盖的时期,暴力并没有替代民主成为唯一的革命路径;相同的是,在民主被“重新”提起时,暴力也没有为民主所替代,二者始终处于一种相互依存的关系之中,共同构成马克思革命理论体系的必要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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