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茵报》时期,马克思的批评矛头主要指向普鲁士的出版自由问题。马克思认为,普鲁士的书报检查令是“虚伪自由主义”,它“为了造成一种改善的假象而不从本质上去改善事物”,并且“把制度本身的客观缺点归咎于个别人”。[6]因此,获取出版自由的根本办法在于“废除书报检查制度”[7]本身。并且马克思提到,出版自由是作为精神革命而存在的。就书报检查令而言,“普鲁士的作家……获得更多的真正的自由或观念的自由,获得更多的意识”[8]。精神革命与物质革命是相互联系的,“难道革命一开始就应当以物质的形式出现吗?难道一开始它就是动手打而不是用口讲吗?政府当局可以使精神的革命物质化;而物质的革命却必须首先使政府当局精神化”[9]。可见这一时期,马克思主要是从自由与民主的角度展开批判。“自由确实是人所固有的东西,连自由的反对者在反对实现自由的同时也实现着自由”,“各种自由向来就是存在的,不过有时表现为特权,有时表现为普遍权利而已”。[10]自由和民主被很好地与革命叙述结合起来,同时作为革命组成之精神革命,出版自由是必要的组成部分。因此,《莱茵报》时期的马克思更多是作为一个民主自由论者。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较为集中地阐释了对于民主的理解。马克思认为:“国家是抽象的。只有人民才是具体的”,“人民的主权不是从国王的主权中派生出来的,相反地,国王的主权倒是以人民的主权为基础的”。[11]那么如何表达这种人民主权呢?马克思通过比较君主制与民主制的关系,认为“在民主制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具有本身意义以外的意义。每一个环节都是全体民众的现实的环节”,“民主制是作为类概念的国家制度”,“民主制是内容和形式”,“在民主制中,国家制度本身就是一个规定,即人民的自我规定”。[12]相反君主制却与之相反。那么如何实现这一人民主权和民主制呢?马克思认为,“要建立新的国家制度,总要经过真正的革命”,并且以法国大革命为例,认为“立法权完成了法国的革命。凡是立法权真正成为统治基础的地方,它就完成了伟大的根本的普遍的革命。正因为立法权当时代表着人民,代表着类意志,所以它所反对的不是一般的国家制度,而是特殊的老朽的国家制度”。[13]可是,这一立法权意味着什么?马克思对此的叙述充分展示了民主——也即普选制,作为人民主权的实现形式,并且这是革命性的改变。
马克思批评了黑格尔对于“一切人都直接参与一般国家事务的讨论和决定”的否定,相反只有民主的因素“才能使国家成为机体”。[14]民主因素表达的,即是“选举是真正的市民社会对立法权的市民社会、对代表要素的真正关系……选举是市民社会对政治国家的直接的、不是单纯相像的而是实际存在的关系”[15]。可见,马克思仍然将民主——也即在《莱茵报》时期叙述的普选制——与革命结合在一起,是通过叙述民主来阐释革命的。
《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开始不断强调政治革命的重要性,也就是将革命作为关键词来阐释其思想体系。按照观念史的研究方法,对比《莱茵报》时期与《德法年鉴》时期,就可以看出其中的变化轨迹。在前一时期,马克思在叙述革命时,都是以民主和自由作为关键词,包括出版自由、普选制等,这构成马克思的主要指向,革命是被掩盖在民主之下的。但是在后一时期,马克思逐渐将革命与民主结合起来,并且革命作为关键词不断趋于重要。当然,这并不是说民主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失去作用,而是说民主当然地作为革命的组成。只是民主的内容需要置于革命的分析框架中来作出具体的分析。
在《论犹太人问题》中,马克思开始强调政治解放的重要性。一方面,宗教问题需要从政治的层面来解决。马克思分别列举了德国、法国和北美各州三种情况,宗教问题实质上是政治不彻底的结果。例如,在德国,“不存在政治国家,不存在作为国家的国家,犹太人问题就是纯粹神学的问题……不管我们在神学中批判起来可以多么游刃有余,我们毕竟是在神学中移动”;在法国,“这个立宪制国家中,犹太人问题是立宪制的问题,是政治解放不彻底的问题……犹太人对国家的关系也保持着宗教对立、神学对立的外观”;只有在北美各州,“犹太人问题才失去其神学的意义而成为真正世俗的问题”,因此,“一旦国家作为国家即从政治的角度来对待宗教,对这种关系的批判就不再是对神学的批判了”[16]。
另一方面,政治解放与人类解放紧密联系在一起。马克思认为,政治解放是与人的解放联系在一起的,政治解放“尽管它不是普遍的人的解放的最后形式,但在迄今为止的世界制度内,它是人的解放的最后形式”[17]。“任何解放都是使人的世界即各种关系回归于人自身。政治解放一方面把人归结为市民社会的成员,归结为利己的、独立的个体,另一方面把人归结为公民,归结为法人。只有当现实的个人把抽象的公民复归于自身,并且作为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体劳动、自己的个体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只有当个人认识到自身‘固有的力量’是社会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起来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以政治力量的形式同自身分离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的解放才能完成。”[18]可见,马克思已经用政治解放超越了宗教革命和哲学革命,并且政治解放构成了人类解放的前提条件,这一解放的过程其实就是马克思意义上的革命过程。(www.xing528.com)
其实,这一变化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以及《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都有体现。例如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指出:“真理的彼岸世界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具有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于是,对天国的批判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变成对政治的批判。”[19]其中,马克思非常清晰地表述了由宗教批判向哲学批判、由哲学批判向政治批判的变化逻辑,而这一批判就是革命的另一种表述方式。再如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指出:“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和整个哲学的剖析,是完全必要的”,“因为即使是批判的神学家,毕竟还是神学家”,根本在于“不彻底性”。[20]而对于黑格尔的辩证法,马克思认为,相比于无神论以神作为中介,“社会主义作为社会主义已经不再需要这样的中介”,“社会主义是人的不再以宗教的扬弃为中介的积极的自我意识,正像现实生活是人的不再以私有财产的扬弃即共产主义为中介的积极的现实一样”,“共产主义是作为否定的否定的肯定,因此,它是人的解放和复原的一个现实的、对现一阶段历史发展来说是必然的”。[21]可见,由宗教革命、哲学革命转向政治解放、人的解放是一个明显的递进过程,这一过程正是马克思不断凸显革命作为关键词的重要表现。
在1848年左右,民主已经很好地被纳入到革命的分析框架之中。并且,在革命之中引入了阶级斗争、政治统治等描述。例如,在1847年马克思、恩格斯对卡尔·海因岑的批评中,二者共同阐释了这一思想。在《共产主义者和卡尔·海因岑》中,恩格斯指出:“共产主义者不仅根本不想同民主主义者进行毫无补益的争论,而且它们本身目前在党的一切实际问题上,都是以民主主义者的身份出现的。在各文明国家,民主主义的必然结果就是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而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是实行一切共产主义措施的首要前提。”[22]这无异于说明,在共产主义者的政治革命过程中,民主可以作为一种手段被应用到无产阶级政治革命当中,从而最终实现共产主义。
在《道德化的批评和批评化的道德》中,马克思同样指出:“工人们在英国以宪章派为名、在北美以民族改良派为名分别形成政党,其战斗口号根本不是以共和制代替君主制,而是以工人阶级的统治代替资产阶级的统治”[23],“宪章派就是因为同这些资产阶级激进主义者作斗争才在议会中给自己争得了席位”[24]。
在1848年的《共产党宣言》以及之前的《共产主义原理》中,革命与民主的关系已经得到厘清。例如,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恩格斯明确指出:“无产阶级革命将建立民主制度,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建立无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假如无产阶级不能立即利用民主来实行直接侵犯私有制和保证无产阶级生存的各种措施,那末,这种民主对于无产阶级就会毫无用处”。[25]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26]因此,民主已经被纳入革命的分析框架之中,是作为无产阶级政治解放和共产主义实现的路径选择。
那么青年马克思为什么由早期的通过民主来阐释革命,逐渐转向以革命作为关键词,并通过革命来理解民主?另外,这种转变是否意味着民主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中失去作用,抑或,这种转变只不过是马克思本来意义上的民主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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