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对于黑格尔辩证法思想的继承是确定无疑的,其在1872年写道:“我公开承认我是这位大思想家的学生,并且在关于价值理论的一章中,有些地方我甚至卖弄起黑格尔特有的表达方式。”[10]对于辩证法,马克思只是祛除了黑格尔神秘的方面,并且在消除这一神秘外壳之后,将辩证法置于新的基础之上,从而根本不同于黑格尔的辩证逻辑。一方面,马克思认为:“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但这绝没有妨碍他第一个全面地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另一方面,马克思根本区别于黑格尔的地方不在于辩证法本身,“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转化为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11]可见,马克思用物质实践代替了黑格尔的自我意识,但是这并不影响辩证逻辑的存在。另外,正是基于辩证法“载体”的变化,马克思认为这又根本区别于黑格尔的辩证理论。
那么当马克思的物质实践与辩证逻辑应用于历史过程,其又是如何表现?这里,可以先撇开物质实践的问题,首先考察辩证法在历史运动过程中的一般形式。虽然马克思认为物质实践的辩证逻辑根本区别于黑格尔的自我意识的辩证逻辑,可是就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而言,二者又是一致的。
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指出:“只有当活的实体是建立在自身运动上时,或者说只有它是自身转化与其自己之间的中介时,它才真正是个现实的存在,是真正的主体”,“实体作为主体是纯粹和简单的否定性,是单一的东西分离为二或树立对立面的过程,而这一过程又是对这种漠不相关的区别及其对立的否定”,“中介是纯粹的否定性,它是一个纯粹的抽象,是一个单纯的形成过程,它通过一个积极的自我引导的过程使自我呈现出自我同一性,使真理成为发展出来的结果,同时将结果与其形式之间的对立予以扬弃”。[12]从黑格尔的叙述可以看出,辩证法的过程,即形式的过程,是一个通过否定对立面从而达到更高阶段的运动过程,通过否定或扬弃对立面从而实现自身的发展。因此,黑格尔的自我意识的辩证运动过程可以总结为,“人的自我实现就是一个否定性的辩证过程,靠着这种否定性,人才能一步一步地冲破重重阻力,吞食各种对立面,不断地扩充自我,从而实现自我”[13]。可见,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即否定的过程,克服对立面,从而达到“自我”的更高阶段。
正是基于此,辩证法或形式逻辑区别于形而上学的地方在于,“前者只是一个形式的系统,由原始概念和命题(Primitive Ideas and Propositions)出发:并不断定经验中的任何真理。后者自以为是一个宇宙的真理,却又不是由分析物事得来的结果,不过止于分析抽象的观念而已”[14]。吴恩裕的这段比较主要在于阐明辩证法自身不构成真理本身,正如黑格尔所说,作为结果的真理,是需要扬弃结果与形式之间的对立,形式在这里即形式逻辑。而这也正是马克思继承黑格尔辩证法思想的前提所在,因为辩证法自身是中性的,它不构成任何抽象的真理,它需要具体的载体,而这一载体在黑格尔的理论中是自我意识,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则是物质实践,载体的不同从根本上决定了辩证法思想结果的差异。
在这里,马克思并没有否定黑格尔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相反其继承了这一形式逻辑。马克思认为:“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辩证法,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做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做非对象化,看做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15]那么这一否定性、这一扬弃,即黑格尔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马克思区别于黑格尔的地方不在于辩证法本身,而在于“载体”。马克思认为,黑格尔的第一个错误在于其所描述的人的本质的异化,“只是就它们的思想形式而言”,是“抽象的哲学思维的异化”,而不是现实的异化。因此,对这种“异己对象的本质力量的占有”,也就不过是“对这些作为思想和思想运动的对象的占有”。[16]故而马克思要求“把对象世界归还给人”,并承认:“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有现实的、感性的对象作为自己本质的即自己生命表现的对象;或者说,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17]
当马克思用物质实践替代黑格尔的自我意识,并结合进辩证法的形式逻辑,这时,辩证法的否定、扬弃的过程即历史运动的过程,也是革命实践的过程。一方面,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是对旧有哲学的革命,但是这还不构成革命内涵的主旨;另一方面,实践唯物主义要求现实的革命实践、现实的政治行动,即政治革命,它所表达的即否定和扬弃,从而实现在更高阶段的发展。其中,辩证法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例如,马克思指出:“辩证法,在其合理形态上,引起资产阶级及其夸夸其谈的代言人的恼怒和恐怖,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辩证法对每一种既成的形式都是从不断的运动中,因而也是从它的暂时性方面去理解;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18]这里,辩证法所起到的即是革命的作用,只是它是建立在马克思的劳动实践基础之上的。在当时,这种否定和扬弃主要针对的是资本主义社会。不过,即使以劳动实践为基础,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在马克思的理解中仍然是成立的,这意味着确立对立面并加以扬弃和否定,从而实现运动、发展的过程仍然是合理的。
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在阐释革命内涵时,尤其是在针对资本主义社会的革命过程中,基于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通过物质实践引申出两个具体层面。第一个层面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交换关系对于物质生产能力的束缚,二者处于对立的状态。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资产阶级的所有制关系,这个曾经仿佛用法术创造了如此庞大的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现在像一个魔法师一样不能再支配自己用法术呼唤出来的魔鬼了。”“几十年来的工业和商业的历史,只不过是现代生产力反抗现代生产关系、反抗作为资产阶级及其统治的存在条件的所有制关系的历史”,其具体表现为周期性重复出现的“越来越危及整个资产阶级社会生存的商业危机”。[19]
可见,资本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符合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即存在对立面以及否定和扬弃对立面的过程。第二个层面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对立状态,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不仅锻造了置自身于死地的武器,它还产生了将要运用这种武器的人——现代的工人,即无产者”,“在当前同资产阶级对立的一切阶级中,只有无产阶级是真正革命的阶级。其余的阶级都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而日趋没落和灭亡,无产阶级却是大工业本身的产物”,“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20]
从马克思的描述可以看出,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相互关系同样符合对立、否定和扬弃的辩证运动过程,并且第二个层面根源于第一个层面,其产生又是基于马克思的劳动实践。这一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否定,正如同之前资产阶级对封建贵族的否定,马克思认为:“在这些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封建的所有制关系,就不再适应已经发展的生产力了。这种关系已经在阻碍生产而不是促进生产了。它变成了束缚生产的桎梏。它必须被炸毁,它已经被炸毁了”,“起而代之的是自由竞争以及与自由竞争相适应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资产阶级的经济统治和政治统治”。[21]这一过程即历史运动的过程,也是革命实践的过程。在马克思的理解中,劳动实践正是按照黑格尔的辩证法在历史过程展开的,只是在当时,这一对立面具体表现为资本主义。(www.xing528.com)
马克思通过实践唯物主义,结合进黑格尔的辩证法,得出革命的历史运动过程,并且赋予革命以现实的物质根源和力量载体,即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的束缚以及相应的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的对立。正因为如此,马克思的革命实践要求现实的政治行动,通过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并确立自身的政治统治,推进社会关系的根本性改变,从而达到社会的全新状态,即共产主义社会。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看出,马克思虽然确立劳动实践作为其理论的逻辑起点,但是这并没有否定围绕劳动实践的辩证运动过程,即历史过程。换言之,马克思的革命,其力量来自于何处?可以说,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赋予了马克思描述革命实践的可能性。但是正是有了劳动实践这一逻辑起点,革命才能避免抽象化并转向现实的革命实践,即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因为革命在现实政治社会生活中获得了自身的力量载体和物质根源,对立面及其否定和扬弃得以可能并成为必然,二者结合,马克思确立了自身的革命分析框架。
那么马克思所确立的革命框架,其阐释的革命内涵是什么?换言之,马克思所理解的革命如何区别于其他人对革命的阐释?笔者认为,基于马克思的唯物史观,革命是基于物质生产实践,通过否定、扬弃对立面,从而达到肯定自身并实现新的发展状态的历史运动过程。在马克思所描绘的这一历史过程中,需要注意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劳动实践的逻辑起点。这是马克思区别于旧有哲学并将哲学变为现实的根本所在,并且马克思正是通过实践唯物主义引申出革命的。
二是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马克思完全继承了黑格尔的辩证法。一方面,马克思认为,通过确立劳动实践的逻辑起点,这使其根本区别于黑格尔;另一方面,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又是合理的,只是这一逻辑形式需要自身的“载体”。至少辩证法不能独立地成为历史规律,它一定是通过劳动实践才能在历史过程中展开。
三是基于辩证法的思想,由哲学革命转向现实的革命实践,这需要物质根源和力量载体或象征。一方面,物质根源在于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对于物质生产能力的束缚,直接表现为经济危机;另一方面,力量载体在于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对立,二者之间的阶级斗争以及资产阶级的必然灭亡和无产阶级的必然胜利。
四是革命在马克思的理论中作为框架性概念,具有中性的特征。马克思在阐述革命内涵时,主要从实践唯物主义出发,描述现实的历史运动过程,因此它具有必然性。正因为其具有必然性,革命应该作为关键词优先于其他概念,并处于统领的地位,它描绘的是历史发展自然而然的结果。其他相关概念,如专政、暴力、民主等,应该置于革命的分析框架之中加以理解,而不能将革命的内涵缩小为一般性概念,即建立革命与其他概念之间的等同关系。
革命分析框架中其他概念的内涵及其边界,更多从属于革命这一框架性概念,并且与国别、具体指涉、革命形势等因素相关,而不能反过来用这一系列特殊、具体的因素替代基于唯物史观而确立的革命分析框架。总而言之,革命作为框架性概念在马克思的理论体系中居于核心的地位,它描述的是现实的实践活动,是通过对立、否定和扬弃,从而达到新的阶段或状态的历史运动过程,是一个中性的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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