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的成本核算,根据其自身的经营特点,采用不同的成本核算方法,从而形成了不同的核算特点:
(一)采用多种成本核算方法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是一个综合性的服务业,它们兼有生产、零售和服务三种职能,在成本核算上必须区分不同的经营活动,参照制造企业、商品流通企业的成本核算方法进行核算。例如,餐饮业在业务经营过程中,除以服务为中心外,还应根据消费者的需要,加工烹制各种菜肴和食品,然后将烹制品直接供应给消费者,并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的场所、设施和时间。这个生产、销售和服务的全过程,就包含了制造企业、商品流通企业和服务企业三种不同性质。但饮食制品的质量标准和技艺要求较高,而且生产、销售、服务全过程所要求的时间很短,因此,不可能像制造企业那样,按产品逐次逐件进行完整的成本计算,而只能计算餐饮制品所耗原材料的总成本。售货业务则可采用商品流通企业的核算方法。综上所述,旅游、饮食服务企业可根据各类经营业务的不同特点,采用不同的成本计算方法。
(二)分别计算自制商品与外购商品成本(www.xing528.com)
旅游、饮食服务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如果既经营外购商品销售业务,又经营自制商品销售业务,则需要分别计算外购商品进价和自制商品的成本,并采用售价金额核算法,准确地计算已销商品的进价成本。
(三)涉外企业需计算汇兑损益和换汇成本
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国内旅游者出境游览和国外旅游者到国内游览的人数逐年增加,旅游企业的接待工作,由组织国内旅游者在国内进行游览活动,转向组织国内旅游者出境游览以及组织接待国外旅游者到国内游览。在这些业务活动中,对涉外的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主要是指旅游企业和大饭店,应按照《国家外汇管理条例和办法》办理外汇业务,并采用记账本位币和原币两种记账办法,正确计算汇兑损益和换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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