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批次(订单、生产通知单)作为成本计算对象,设置生产成本明细账
采用分批法的单件、小批生产企业是以批次(订单、生产通知单)组织生产,其日常成本核算就应以批次(订单、生产通知单)作为成本对象,财会部门要按批次设置生产成本明细账,据以归集生产费用。凡能直接计入各成本计算对象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专用费用、废品损失,应根据原始凭证,直接计入该批次生产成本明细账;凡不能直接计入各批次的共用生产费用,如共用材料、制造费用等,应根据一定标准进行分配后,计入各有关批次的生产成本明细账。
(二)成本计算期不固定,按批次(订单、生产通知单)组织生产
各批产品生产因生产的复杂程度、数量、要求不同,各批次的生产周期就不相同。有的批次当月投产,当月完工,有的批次要几个月,甚至几年才能完工。因此,分批法成本的计算期(即从投料至产品完工)就随各批次的生产周期而异,有的当月即可结转并计算完工成本,有的要跨几个月甚至几年才能结转计算完工成本,这样分批法成本计算期和会计计算期就不完全一致,各批的成本计算期也不能固定。(www.xing528.com)
(三)生产费用一般不需要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分配
按批次组织生产,在该批产品未完工之前都处于在产品状态,不需计算完工产品成本,至月终归集的生产费用都是在产品成本。而当该批产品完工之后,至月终归集的生产费用,就是该批产品的总成本,不需要计算在产品成本。在生产周期较长,至月终有部分产品完工交货的情况下,完工交货的产成品,在月终可按定额成本或前期同类产品成本暂估算完工交货产品成本,其归集的生产费用扣除估计完工交货产品成本后,即为该批在产品成本。等该批产品全部完工后计算实际产品总成本和单位产品成本并进行调整。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