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外购动力费时,应由财会部门根据所支付的外购动力费用额以及各部门耗用外购动力的数量,通过编制“动力费用分配表”进行分配。如果使用外购动力的各部门都有仪器仪表计量,则外购动力费应根据仪器仪表记录的各部门耗用量进行分配。若使用动力的部门没有仪器仪表计量,可按机器工作时数等标准进行分配。
(一)基本生产车间用于产品生产外购动力费的分配
基本生产车间生产产品用的动力,如电解用电力,烘干用蒸气,炼钢用氧气,以及可以按产品确定消耗定额的动力用电等,应以“燃料和动力”成本项目计入“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和“产品成本计算单”中。对于几种产品共同耗用的动力费用,一般按各种产品定额工时或实际工时消耗量的比例进行分配。
下面以外购电力为例,说明外购动力费分配的计算公式。
在一般情况下,对于各车间、部门耗用的电力,都有电表加以计量。因此,各车间、部门应分配的电费应按下式计算:
对于生产车间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电力,由于不能按产品分装电表计量其耗用的数量,因此,一般采用工时的比例(实际工时或定额工时)进行分配,其计算公式如下:
(二)基本生产车间一般耗用外购动力费用的分配
基本生产车间照明、取暖耗用的动力,应根据其耗用的数量和动力费用分配率,计算出应分配的动力费用数额,计入“制造费用明细账”中有关的成本项目。
(三)辅助生产车间耗用外购动力费用的分配
辅助生产车间耗用的动力费用,应根据其耗用的数量和动力费用分配率,计算出应分配的动力费用数额,计入“辅助生产成本明细账”中有关的成本项目。
(四)管理部门耗用外购动力费用的分配(www.xing528.com)
管理部门耗用的外购动力费用,应根据其耗用的数量和动力费用分配率,计算出应分配的动力费用数额,计入“管理费用明细账”中有关的成本项目。
现举例说明外购动力费用的分配方法。
某企业本月份共支付外购电力费用640 000元,根据各车间、部门的电表所计量的用电度数为800 000度。根据各车间、部门用电的数量及有关产品的工时资料,编制的外购动力费用分配表如表3-3所示。
表3-3 外购动力费用分配表
根据外购动力费用分配表中的数字,应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甲产品 325 000
——乙产品 195 000
——辅助生产成本 64 000
制造费用——基本生产车间 40 000
管理费用 16 000
贷:银行存款 64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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