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移方式的选择
以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在国外建立子公司,并向它们转移必要的技术,通常是跨国公司国际技术转移中的首选战略,其目的是要在全球有效地利用自身的技术竞争优势,构建垂直一体化的生产和经营体系,从而最大限度地垄断和控制国际市场。尤其是在技术创新阶段的后期至成熟阶段的前期,跨国公司更是倾向于通过直接投资的方式在国外建立独资子公司,并用非市场化的方式在内部转移技术,以确保技术垄断优势能得到充分的发挥。而在技术成熟阶段的后期及整个标准化阶段,跨国公司既可能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向子公司转移技术,也可能利用国际技术贸易的方式向国外子公司或东道国企业转移技术,其重要的决定因素是看哪种方式更能使其保持技术垄断优势和提升国际竞争优势[20]。
由于技术尤其是专有技术自身的特性,使得跨国公司在国际技术转移的过程中始终面临着如下的风险:其一,由于专有技术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在跨国转移中或转移后容易发生被剽窃或被扩散的现象,从而使专有技术的拥有者因技术流失而丧失垄断优势;其二,专利技术尽管在理论上受法律的保护,但在国际上也时常发生被模仿或被滥用等侵权行为,进而使专利技术拥有者的利益受到损害;其三,由于技术在国际间的边际扩散成本较小,而为监督和控制技术接受方上述机会主义行为的成本又较高,因此,技术转移的风险及成本通常总是由技术转移方来承担。
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技术转移的风险和成本,跨国公司在通过直接投资的方式转移技术时,一般根据技术的特性及其对国外子公司拥有的所有权比率,具体选择如下的转移方式:
第一,对于完全所有的独资子公司,跨国公司通常会采用内部化的转移方式转移部分专有技术,包括部分较新的系统技术,形成技术的转移、应用、反馈、调整等内部化的技术转移系统,因为转移给国外独资子公司的技术一般被剽窃及被扩散的风险较小;
第二,对于拥有多数所有权的国外合资子公司,跨国公司原则上也采用内部化的转移方式转移相关专有技术,包括部分关键技术,因为母公司对多数所有的合资子公司拥有较强的控制权,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技术扩散的风险;
第三,对于只拥有少数所有权的国外合资子公司,跨国公司一般更倾向于采用市场化的转移方式,即采用国际技术贸易的方式转移部分标准化的技术,以减轻技术扩散的风险(参见表9-3)。
表9-3 跨国公司国际技术转移的战略选择
(续表)
2.转移内容的选择(www.xing528.com)
在转移内容的选择方面,跨国公司除了根据技术的生命周期,先后选择处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专有技术和专利技术,并通过不同的转移方式在国际间进行转移外,还根据各国及各地区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各行业不同的特点以及技术自身的特性,选择相应的技术转移内容和方式。
首先,根据各国及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将技术转移对象分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并采用不同的方式转移相应层次的技术。对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一般会转移处在创新阶段后期或成熟阶段前期的较新的技术,因为转移成熟或标准化的技术无法在发达国家确立技术竞争优势,也很难顺利地进入当地的市场。同时,为了确保自身的技术领先优势,跨国公司通常会选择交叉许可战略,即不是单方面向对方转移技术,而是与对方相互交换层次相同的技术,以从其他跨国公司那里获得某种技术资源,这种技术互换已成为当今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之间技术转移的主要方式。对于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通常转移处于标准化阶段尤其是标准化后期阶段的技术,一方面可以通过国际技术转移延长技术的生命周期,以继续获取技术带来的一般利润,另一方面可以迎合发展中国家“以市场换技术”的政策,以顺利地进入发展中东道国的市场。
其次,根据所属行业的技术特性,选择不同类型的转移内容。如化工、石油以及炼油等行业的技术一般较难分解,通常是一个统一的技术系统,而且更多地表现为较完整的技术设备。因此,这些行业的跨国公司一般以提供成套设备的方式来转移技术,尤其对于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更是倾向于采取一揽子交钥匙的方式,即除了出售成套设备外,还提供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初试生产、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等一系列技术服务,以获取可观的设备销售收入和技术转让费用。而像汽车、电子、机械等行业的技术通常可以分解,即可按生产工序的区段将技术分解为若干个层次或类型,分别转移给在不同东道国的子公司,并在全球一体化生产中整合成为系统技术。因此,这些行业的跨国公司通常对外转移的主要是单项技术,为的是支持特定国外子公司的当地生产,只是在其全球生产网络中,这些单项技术及其生产工序才形成整体。
再次,为了保护自身的技术竞争优势,尽可能对系统技术进行分解,选择分解后的非核心单项技术对外进行转移。因为,跨国转移后的非核心单项技术即使被模仿或被超越,也只能给其他企业带来暂时的或局部的竞争优势,而真正能够给跨国公司带来持久竞争优势的是核心技术以及把核心技术与各个单项技术有机整合的能力,这种能力则是其他竞争者难以模仿或复制的竞争优势。为此,跨国公司在实施技术的国际转移时,首先是对技术系统进行分类,将其区分为核心技术与非核心技术,由母公司持有核心技术,并对其实行特殊的保护;其次是按生产工序对技术系统进行分解,尽可能将其分解成为若干项可相互独立的单项技术,并有选择地转移其中的部分单项技术;再次是提高在全球有效整合单项技术的能力,并与母公司所拥有的核心技术进行有机结合,从而形成其他竞争者难以复制的竞争优势和难以进入的市场壁垒(参见表9-3)。
3.定价策略的选择
通常,技术转移的价格主要由以下几方面因素构成:第一,技术研发成本的分摊,即技术授受方支付给技术提供方一定比率研发费用的补偿;第二,技术交易费用,即技术提供方为转让技术而花费的成本,如联络沟通、准备资料、设计项目、提供样品、培训人员等费用;第三,市场机会成本,即技术授受方因为提高了生产力和增强了国际竞争力,从而使技术提供方可能丧失部分国内外市场的机会成本;第四;技术保护费用,即技术提供方为监督可能的技术侵权行为,从事信息收集、案件调查及法律诉讼等费用;第五,利润分成,即技术授受方因引进了先进技术而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及增加了企业利润,技术提供方从中分享到的部分利润。
在现实中,技术转移的定价还要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一是转移技术的特性,尤其是转移技术所处的生命周期的阶段,通常处在标准化阶段的技术价格相对较低;二是技术市场的结构,如该类技术为世界少数企业所垄断,且技术提供方拥有全球竞争优势,则技术定价一般较高;三是交易双方的地位,即技术提供方与授受方相互讨价还价的能力,如前者在双方交涉中占优势,则后者只能接受较高的技术价格;四是费用支付的方式,如技术授受方采取一次性全额支付的方式,则技术定价一般要低于按技术产品净销售额或净利润的一定比率支付的方式;五是责权分担的大小,即在技术转移的整个过程中,如技术提供方需承担的责任大于技术授受方享受的权利,则技术转移的定价将较高。
尽快在全球市场上回收技术研发投资,并实现技术转移收益的最大化,这是跨国公司选择技术定价策略的基本原则。在此原则及其可行的情况下,跨国公司通常会选择如下的定价策略:
第一,通过技术转移的内部化来实现最有利的定价,即在向其国外独资子公司或拥有多数所有权的合资子公司转移技术中采用内部转移的方式,尤其是在转移专有技术时更倾向于选择内部化方式,以提高技术研发成本的分摊比率及利润分成比率等,并克服外部市场不完全造成的高交易成本;
第二,充分利用信息优势来抬高技术的转移价格,因为在国际技术转移中,作为技术提供方的跨国公司始终拥有信息优势,它们不仅控制技术研发的全部成果,而且还垄断所有的技术信息,即使转移的技术也是分解后的单项技术,而技术的授受方则始终处在信息劣势,无法获得准确及完整的技术信息,通常只能被迫接受技术提供方的出价;
第三,通过高估技术转移的市场机会成本来争取较高的利润分成率,即夸大因技术转移造成的市场、利润及竞争力的损失和由此给技术授受方带来的利润,要求技术授受方给予技术提供方较高的利润分成率(licensor's share of licensee's profit)以得到远远超过市场机会成本的利润补偿和利润分享,这等于提高了技术的转移价格,因为技术的转移价格等于技术授受方的利润总额乘以利润分成率;
第四,通过签订限制性条款变相提高技术定价,如要求技术授受方签订生产限制、销售限制、采购限制等条款,限制技术授受方用转移技术所生产的产品数量及价格、出口的数量、价格和地区以及指定采购设备、原材料及零部件的对象企业等,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技术转移产生的利润损失,或要求技术授受方在较严厉的限制性条款和较高的技术定价之间进行选择(参见表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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