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货膨胀风险管理
面对东道国严重的通货膨胀给经营带来的风险,跨国公司一般是通过采取以下两种措施来进行风险管理的。
(1)资产价值管理。
具体有以下几种方法:其一,如果东道国的通货膨胀率远远超过名义利率,以至于实际利率为负或较低,就尽可能借入当地货币的资金,以此来对冲通货膨胀风险;其二,尽可能将子公司手头的流动资金换成不动产,或尽量压缩流动资金,以减小流动资产的缩水;其三,当预计东道国的通货膨胀将继续恶化时,尽早用暂时闲置的流动资金购入尚未涨价的原材料;其四,以时价来重新评定折旧资产,加速固定资产的折旧,从而起到减少纳税的效果。
(2)维持收益措施。
具体有以下几种措施:其一,把因通货膨胀而提高了的成本全部转嫁到产品价格上去,让东道国消费者来承担通货膨胀的风险;其二,当受到消费需求的限制及市场竞争的约束而不能全部转嫁通货膨胀成本时,只能通过企业内部提高经营效率来冲销部分无法转嫁的成本;其三,结合上述资产价值管理的第三种方法,或用进口品来替代在东道国的采购,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投入成本。
2.外汇风险管理
面对国际金融市场上主要货币汇率波动带来的外汇风险,跨国公司主要是通过采取以下手段来进行风险管理的。
第一,实施提前与推迟支付战略(leads and lags strategy)。当预期外汇会贬值时,尽早收回外汇应收账款,同时尽可能推迟外汇应付账款的支付;当预期外汇要升值时,提前支付外汇应付账款,同时尽可能推迟外汇应收账款的收账。当然,提前与延期支付战略实施的前提是,该跨国公司对支付方式有实际的控制力,但在现实中一般的跨国公司并不具有这样的控制力[25]。
第二,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及保值条款(exchange rate proviso clause)。外汇风险的大小与交易货币的选择密切相关,交易中收付货币币种不同,所承受的外汇风险也不同。在交易收支中,原则上争取使用硬货币收汇,用软货币付汇。此外,在交易合同中加入适当的货币保值条款,约定一种保值货币(通常为硬货币)与本国货币之间的汇率,如支付时汇率变动超过一定幅度,则按原定汇率进行调整,以达到防范汇率风险的目的。
第三,有效利用金融衍生工具。审慎和合理地利用远期外汇合约交易、外汇期货交易、外汇期权交易及货币互换交易等金融衍生工具,以最大限度地规避外汇风险。由于这些避险工具的选择取决于对未来汇率的准确预期,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各自的利弊。其中,远期外汇交易合约通常是不可撤销的,所以它虽锁定了风险,但也有可能失去应得的收益;外汇期货交易虽有独特的保证金制度作为杠杆而不限制收益,但也无法限制风险;外汇期权交易的期权买方虽可通过放弃履约而获得利益,但银行在外汇交割时通常会提高交易费用。
第四,有效运用资产负债表保值法(balance sheet hedge)。即在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有外汇风险的各项资产和负债保持相同金额,以相互抵消因汇率变动可能产生的换算风险。或通过调整企业所拥有的现金及其等价物的数额和构成,避免在财务报表上出现汇率变动时的换算风险。此外,也可以在外汇期货市场及金融市场上,用同样的方法来进行资产负债保值。(www.xing528.com)
第五,实施业务及筹资的多元化。为了减轻汇率变动而产生的经济风险,跨国公司一般是通过实施业务及筹资的多元化,在未来一定的期间内来平衡汇率变动造成的损失。业务的多元化即是实现原材料采购、生产及销售的国际多元化,以减小因汇率变动对生产成本、销售价格及销售数量等产生的影响。筹资的多元化即是在两个以上的资本市场筹集两种以上货币的资金,以冲销因汇率变动对资产、收益或现金流量等产生的影响。
3.征收风险管理
面对来自东道国的征收风险以及近年来的蚕食式征收,跨国公司主要是通过采取以下对策来进行风险规避的。
第一,在跨国经营的全过程管理风险。其一,在投资前的谈判中,承诺企业的经营活动将符合东道国的国家发展目标,必要时与东道国政府签订略作让步的协定,例如承诺在一定时期后将有计划地把部分所有权转让给当地企业,以获得东道国政府的投资保障等。其二,在投资后的经营活动中,按照向东道国政府所作出的承诺,在生产、流通、营销、财务、组织、劳务等各个方面注意履行承诺,避免一切可能产生的矛盾冲突。其三,一旦出现征收风险,便与东道国政府就征收补偿问题进行理性交涉,极力讨价还价,或充分利用法律救助以及国际组织等来解决纠纷。
第二,通过经营本地化来化解风险。其一,积极培育东道国企业,让当地政府和民众认识到该外国子公司的存在是不可或缺的;其二,最低限度地转让必要的技术,让当地政府和企业认识到为了进一步引进技术,征收将是决定性的错误;其三,为了缓解当地的民族主义情绪,逐渐增加当地企业的出资比率,提高产品的国产化比率,并让当地有能力的员工参与企业经营,积极实现人才的本地化。
第三,通过经营全球化规避风险。其一,积极增加该子公司产品的出口,让当地政府和企业认识到该外国子公司是促进本国出口及缓解国际收支逆差的重要力量;其二,通过在当地有效的经营活动,促使母国及其他国家更多的零部件配套等关联企业进入该东道国,满足东道国政府引进外资的要求;其三,将该子公司深度纳入全球国际分工体系中,使东道国政府认识到该外国子公司是本国经济实现国际化的重要一环。
4.汇兑限制风险管理
面对东道国的汇兑限制风险,跨国公司主要是通过采取以下应对措施来逾越各种限制,保证资金在国际间的有效运转,并最大限度地降低资金风险。
第一,采用隐蔽的转移方式。如上所述,不是以股息和红利的形式从东道国转移利润,而是以专利使用费、管理指导费及利息等名义向母公司及其他子公司支付必要的费用,这样一方面可以规避东道国政府对股息和红利征收较高的所得税和预提税,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触发东道国企业和民众的民族主义情绪,进而可以巧妙地越过东道国政府的汇兑限制,顺利地将利润或资金转移出去。
第二,利用转让定价。跨国公司的转让定价不仅是为了在东道国避税,而且还广泛地被运用于对付东道国政府的汇兑限制上。在内部交易中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或资金,其方式和过程带有更大隐蔽性,往往是东道国政府较难观察到的,因而往往会使其汇兑限制政策变得苍白无力。在现实中,发展中东道国为解决本国国际收支逆差问题而采取的汇兑限制政策,一般都没能取得预期的效果。
第三,利用平行贷款(parallel loan)的方式。如上所述,平行贷款通常是指不同国家的两家母公司分别在国内向对方公司在本国境内的子公司提供金额相当的本币贷款,并承诺在协定到期日,各自归还所借的货币的融资方式。平行贷款的出现主要是基于逃避外汇管制的目的,它既能规避国内的资本管制,又能满足双方子公司的融资需求,因此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非常流行,并有从双边向多边扩展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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