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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战略联盟发展及优化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与国际直接投资中的股权投资不同,国际战略联盟主要是资金以外的其他经营资源的国际转移。此外,尽管有些跨国公司的国际战略联盟采取有限的股权参与的形式,但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稳定联盟的关系,而并不是为了全面介入对方的经营活动。从国际战略联盟的形成发展及主要类型、跨国公司的基本动机及管理模式等方面来分析,国际战略联盟具有如下的基本特征。

国际战略联盟发展及优化

1.国际战略联盟的定义及基本特征

关于国际战略联盟(international strategic alliances)或跨国战略联盟(strategic alliances of 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尽管目前国际上尚未形成统一的定义,界定的范畴也不尽相同,但是一般认为,它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跨国公司为实现某一共同的战略目标,通过签订各种协议而建立的成本及风险同担、资源及利益共享的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合作关系和组织形式[1]

关于国际战略联盟的范畴,目前大致存在以下三种不同的界定方法:

第一,广义地把直接投资中的合资方式(股权式联盟)、有限的股权参与及非股权参与(契约式联盟)都看作国际战略联盟,认为它们都是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独立企业基于经营资源互补的战略合作形式,所不同的是前者是合资建立新的企业,后两者则无须成立新的企业[2]

第二,认为国际战略联盟的范畴应限于联盟各方为了稳定合作关系而少量相互参股以及非股权参与的联盟,因为一般意义上的合资企业在法律上和经营上是独立的组织,是基于合资合同约束的经营实体,它们不仅需要协调企业内部各方的利益,而且为了避免与出资企业产生利益冲突,还需要花费一定的精力协调与各自母公司的关系,所以这种组织形式不能充分体现联盟的战略性和灵活性;

第三,采用狭义的界定法,仅把非股权参与的契约式联盟看作为国际战略联盟,强调联盟各方在资产结构、组织框架及经营方式上的独立性,只是在协议约定的事项及时间内展开合作,包括技术开发合作、生产营销合作、管理服务合作、技术许可协定等合作方式(参见图6-1)。

图6-1 广义的国际战略联盟

其实,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合资企业是国际直接投资中一种较古老的方式,早在17世纪末18世纪初就已存在,而上述定义的国际战略联盟则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才逐渐兴起的。同时,与国际直接投资中的股权投资(独资及合资)不同,国际战略联盟主要是资金以外的其他经营资源的国际转移。此外,尽管有些跨国公司的国际战略联盟采取有限的股权参与的形式,但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稳定联盟的关系,而并不是为了全面介入对方的经营活动。因此,将所有现存的合资方式都看作国际战略联盟不仅在方法论上似有不妥,而且也无法深刻地理解在经济国际化及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公司的国际竞争战略。本章将以上述第二种界定方法为基础,从国际竞争战略或全球竞争战略的角度来研究跨国公司的国际战略联盟。

从国际战略联盟的形成发展及主要类型、跨国公司的基本动机及管理模式等方面来分析,国际战略联盟具有如下的基本特征。

第一,国际战略联盟是介于完全市场和完全内部化之间的跨国公司间的一种特殊交易方式,跨国公司一方面要避免由于市场不完全导致的交易成本的提高,另一方面又要规避由于完全的内部化造成的企业内部协调成本的增加,于是便出现了这种特殊的组织形态;

第二,国际战略联盟一般采取灵活多样的合作形式,合作领域可以是局部的也可以贯穿整个价值生产链,合作期限可以是短期的也可以是长期的,合作方式可以是松散的(一般的合作协议)也可以是紧密的(相互参股);(www.xing528.com)

第三,国际战略联盟通常选择战略性合作竞争(collective competitive)的方式,联盟各方在一些认为需要合作的领域开展合作,但在其他领域仍然进行竞争,呈现合作、互补、共存、竞争的态势;

第四,国际战略联盟是一种全新的组织形式,在柔性的合作竞争的形态下,合作联盟,尤其是契约式联盟使企业的边界变得模糊,而在一定程度上以虚拟网络的形式存在,并通过这种网络来交换信息和配置资源,从而实现企业集合及合作竞争的经济效应;

第五,国际战略联盟意在增强联盟各方的市场控制能力,虽然联盟本身并非是操纵市场价格的卡特尔(cartel)组织,在很多场合也不是专门进行国际合谋的辛迪加(syndicate)机构,但是,由世界同行业或不同行业主要跨国公司联盟开展的技术研发合作,最终往往是以确立“事实上的全球标准”(de facto global standard)及在全球范围内控制该行业为目的的,因此这种技术联盟带有很强的垄断性。

2.国际战略联盟的发展

国际战略联盟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兴起,并成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公司全球经营的重要方式,其迅速发展的背景主要有以下两方面。

第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不仅表现在要素和商品市场的一体化及生产、销售、消费、服务的同质化方面,也表现在要素和商品市场的区域化及生产、销售、消费、服务的差异化方面。在这样的背景下,跨国公司面临的竞争环境一方面越来越具有国际性和全球性,其竞争优势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大规模的集中研发和集中生产、并向全球销售标准化产品的能力上,另一方面也越来越带有区域性和国别性,其竞争优势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异质化的研发和生产能力,以及向不同市场提供差异化产品的能力上。面对竞争环境的复杂变化,单个跨国公司显得越来越力不从心,它们现有的经营资源已难以应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环境变化,它们现有的竞争优势已不足以在全球性竞争中克敌制胜。为此,它们迫切需要与外部建立一种新的合作关系,以获取更多的外部经营资源,扩大自己的全球竞争优势。

第二,科学技术的日益进步。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科学技术进步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科学技术的进步日新月异,科技成果的传播及产业化的速度加快,导致新技术和新产品从开发到成熟的周期大大缩短;二是新技术的研发越来越朝着高端化、综合化及复杂化的方向发展,造成研发成本的提高和研发风险的增大;三是不同产业及产品领域的技术交叉及叠加效应越来越成为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源泉,使得技术研发和应用必须采用集成化的方式。可见,无论是从技术的研发能力还是从研发成本的角度,单个跨国公司仅靠自身有限的经营资源已无法应对当今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它们迫切需要寻求一种新的组织形式,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外部的研发资源,加快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的速度,提高技术研发和应用的集成效应,以最低的成本及最小的风险实现不断的技术革新。

跨国公司在激烈的全球竞争中,逐渐找到了能与外部建立互补关系的新的组织形式——国际战略联盟。从国际战略联盟近三十年的发展中,可以观察到如下的发展特点。

其一,从强弱结合的互补型联盟发展为强强合作的竞争型联盟。早期的国际战略联盟以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战略联盟为主,一般是由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提供产品和技术,发展中国家企业提供当地的市场知识和流通渠道,双方在资产及经营能力方面有较大的差距,一般不存在相互竞争的关系;跨国公司参与合作的目的在于接近市场、实现规模经济,而发展中国家企业参与合作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产品和技术。然而,近十多年来,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之间结成的战略联盟迅速增加,联盟各方一般力量均衡,在同一产品领域及地区市场存在竞争关系,联盟各方更多的是出于战略和竞争方面的考虑,在特定的领域进行合作,采取相互提供经营资源、共同开发技术及市场等方式,而在其他“非战略”领域,各方依然展开激烈的竞争[3]

其二,从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联盟发展为以技术研发合作为主的技术联盟。早期的国际战略联盟主要是围绕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展开的,具体的方式主要有:一是联盟各方根据自身的成本优势,按产品价值链的不同区段进行分工生产,在此基础上整合成产品生产的全过程,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费用和生产成本;二是联盟各方依据自身的产品及市场优势,就各自相关产品的销售种类、市场份额或地区分布达成合作协议,如分别在自己主导的市场上销售一定份额的对方产品等,以避免不必要的竞争。产品的生产及销售联盟比较单纯,得到产品生产中上游产品的稳定供应及下游厂商的稳定需求,或保证一定的市场份额和稳定的销售,是联盟各方所追求的重要目标。然而,如上所述,现代科学技术的迅猛使得跨国公司的技术研发越来越需要得到外部资源的支持,表现为近十多年来的国际战略联盟更多的是以技术研发和研究成果共享为特征的技术联盟,主要集中在半导体、计算机、信息技术电子工程、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汽车制造等技术密集型行业。通过实现联盟各方经营资源的互补,以加快技术研发及减轻新技术开发的风险,或尽快开拓新的商务领域和新的市场,成为联盟各方所追求的首要目标[4]

其三,从双边及较紧密的实体联盟发展为多边及虚拟的网络联盟。早期的国际战略联盟以双边为主,一般是一家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与一家发展中国家的企业之间的合作,因为一个产品生产及销售的联盟不需要太多的参与者,跨国公司通常是分别与产品价值链上不同的企业或不同市场上的企业结成联盟。而且,这些联盟不少是涉及所有权的经营实体,或有法律作为约束力的合作伙伴。因为产品生产及销售的合作需要一定稳定性,所以建立相对紧密的关系是这种联盟得以成功的关键。然而,以技术研发为目的的国际战略联盟是以具有主导研发能力的跨国公司为核心、其他相关企业不同程度参与的一种企业集合,或具有不同核心技术专长的跨国公司形成的距离不等、纵横交错的企业网络。在这样的联盟内,不仅有同行业的企业,也有其他不同行业的企业;不仅有跨国公司,也有大学、科研机构等,它们只是为了开发某项新技术才结合在一起,在联盟中分享技术信息、实现能力互补、实行专利交换及促进技术创造。因此,这样的联盟通常不需要依靠控制所有权或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来管理,一般是通过行业规则、企业诚信、柔性组织等虚拟网络的形式来实施管理,从而不仅可以大大降低联盟的管理成本,还能获得网络效应。而联盟各方应得的利益,一般是通过对知识产权的控制以及对产品或技术标准的掌握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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