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国际直接投资、跨国公司对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作用及影响具有二重性,即既有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也有扭曲或阻碍其工业化进程的消极影响。当然,积极作用是跨国公司在实现全球利润最大化过程中的派生结果,而消极作用则来自外国资本的“利润原则”。因此,如何充分利用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积极作用,并将外国资本的“利润原则”纳入实现国家工业化的轨道而又不使其无限泛滥,这便是发展中国家引进外国直接投资所面临的重大课题。同时,外国直接投资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的产生程度,并不仅仅决定于外国资本本身,而最终将取决于发展中国家自身的外资政策和国内政策。只要发展中国家致力于国内的经济和政治改革,妥善协调国内各利益集团之间及与国外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明确国家的发展目标,并建立实现这一发展目标的有效的法律制度和组织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阻止外国资本的“利润冲动”。
第一,发展中国家应该从历史和辩证的角度认识外国直接投资的“功与罪”。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能够为发展中国家带去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和国外市场,同时也能从发展中国家得到资源、劳动力和国内市场,并从发展中国家取得投资收益。对此,发展中国家需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切忌不要担心国民经济的流失而对外国资本实行过多的限制,要学会让外国资本的投资收益转化为发展中国家国内再投资的艺术。
第二,发展经济学认为,各产业间中间产品投入量或中间产品交易量越大,则各行业相互间的联系就越紧密,进而就越能相互促进生产;在这样的产业结构及国民经济体系下,商品、劳务及资金的相当部分将在体系内部循环,因而就有可能持续地提高一国的国民收入。为此,发展中国家应该把建立相互依存的产业结构作为其经济政策的重点,从国民经济均衡发展的角度分阶段地制定对外资的选择标准,有目的地将外国资本引入国家必须发展的行业或部门,政策上应鼓励外国零部件企业的直接投资,建立相互关联的产业群,并且在具体措施上扶植本国中小企业的发展,以逐渐摆脱对中间产品进口的依赖、缓解经常收支的结构性逆差。
第三,在技术优势越来越成为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决定因素的今天,那种认为只要对跨国公司的所有权比率进行限制(如限制在49%以下)就能抵消它的消极作用的想法就显得十分幼稚。因为,跨国公司完全可以在少数所有(所有权比率在5%—49%)的前提下,通过垄断技术、财务及销售渠道等手段来控制企业,乃至控制发展中国家的整个国民经济。因此,发展中国家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放宽对跨国公司出资比率的限制,但必须强化反垄断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杜绝跨国公司损害本国国民经济的垄断行为。
第四,在世界工业品生产普遍过剩的现状下,发展中国家必须对现有适应于出口导向型经济增长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使本国经济逐渐摆脱对世界市场的过度依赖。其中最有效的方法是开发国内市场,建立有利于扩大国内需求的产业结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排斥外国直接投资,各国政府可以用适当让出国内市场的政策,引导外资参与国内市场的开发,尤其是通过引进新的产业和产品,在国内形成新的消费热点。同时,加强所在区域各国的经济合作,扩大区域内部的市场。(www.xing528.com)
第五,对于大部分发展中国家来说,要提升本国的产业结构,在相当程度上还必须依靠从发达国家移植产业,这是一个不以发展中国家意志为转移的客观事实。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发展中国家将永远只能从某些特定的发达国家引进边际产业,或仅仅从事跨国公司全球价值链生产过程中的部分边际生产。通过全方位地引进发达国家跨国公司的直接投资,创造条件促使其转让技术,并致力于消化和吸收引进的技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国际分工中不利的地位,突破产业梯度转移链的约束。
第六,对于在引进外国直接投资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政策的重点不必像引进外资初期那样放在给外资企业以多少优惠上,而应当放在进一步健全法制和完善基础设施上。应当尽可能地将外资企业置于国内民族企业同等的竞争条件下,制定内容广泛、对境内所有企业都适用的反垄断法,并在政策和具体法规上加强对外资企业的监督和管理,抑制外国资本“利润原则”的无限泛滥。
第七,为了实现全球长期利润的最大化,跨国公司可以暂时牺牲某子公司的利益,它们常用的手法是将各类经营资源的交易内部化,通过转让定价,合法和非法地在全球规避税收支出,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总成本。跨国公司的这种战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迎合发展中国家某些利益集团的需要,双方由此会建立千丝万缕的关系来共同对付当地政府,从而使促进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扩大国民的就业、维持国际收支的平衡并通过税收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以保证整个社会的公平这些国家的目标无法实现。因此,发展中东道国在政策上必须协调国内各利益集团之间的关系,杜绝国内某些利益集团与外国资本的不正常结合,以确保国家目标的实现。
第八,由于不少发展中东道国的资本市场不成熟、金融监管不到位,跨国公司大规模的全球资金转移不仅将使政府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失效,并影响到其宏观经济的稳定性,甚至有可能被拖入地区性或国际性的货币金融危机中。为此,发展中东道国应当充分发挥其强有力的政治和经济力量,致力于本国金融市场的建设和加强金融监管,并开展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相互提供有关跨国公司资金转移的信息,通过建立区域性的金融监管体系,以提高对外资监管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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