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益的一致性
正因为国际直接投资及跨国公司能给母国带来巨大的经济和政治利益,所以,母国政府通常会运用政治、经济及外交等手段来保护其在国外的投资利益。两者利益的一致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国际直接投资及跨国公司有利于母国扩大有效需求。一国工业化的结果通常会激化日益扩张的生产力和国内市场有限性之间的矛盾,尤其是实现了工业化之后的发达国家始终面临着这一矛盾。扩大出口曾经是解决国内有效需求不足的重要手段,但不断增加的出口会遭遇其他国家的关税及非关税壁垒,而促进对外直接投资,扩大跨国公司的全球经营,便成为许多国家跨越贸易保护主义的屏障、占领国际市场、增加国外需求以及维持国内经济增长的重要对策。为此,许多国家的政府甚至站在第一线,通过实施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并通过与东道国签订投资保护协定来确保跨国公司的全球利益。只是在一些特殊时期,当跨国公司的全球活动扰乱了母国的国内外政策时,母国政府才会动用政策工具对其行为进行一定的限制。如下所述,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前半期,因美国企业的跨国经营活动导致美国出现严重的对外不平衡,才迫使美国政府对其实施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第二,国际直接投资及跨国公司有利于母国控制世界资源。实施全球资源开发战略的跨国公司自它诞生之日起,就把垄断和控制世界天然资源的生产和供应作为其重要的战略目标,它们凭借母国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实力,在资源拥有国大肆收购资源的开采权,或入股当地企业以控制生产和流通,最终实现对全球资源的控制。跨国公司的这种全球资源战略恰好与母国的经济发展战略相吻合,因为它能为母国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资源,缓解经济发展中的资源瓶颈,并能确保母国在世界上的战略地位。因此,从历史上看,母国(尤其是发达国家)政府总是给这类跨国公司提供各种便利,或是政府出资直接参与国外的资源开发,或是通过外交手段帮助跨国公司获取在当地的开采权,甚至不惜动用武力来保护跨国公司在全球的利益。分别于1973年、1978年及1990年爆发的三次“石油危机”,与相同时期发生的第四次中东战争、两伊战争及海湾战争有着互为因果的关系,显示出在控制世界石油和天然气资源方面母国与跨国公司利益的一致性。
第三,国际直接投资及跨国公司有利于母国调整产业结构。处在工业化中后期的国家,由于国内生产成本的提高和国际竞争力的下降,大都面临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的问题,尤其是发达国家面对后发国家的激烈竞争,承受着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压力。从理论角度来看,此时如果企业马上把现有的专用性资产(技术设备等)转移至其他行业,那就必须进行巨额投资以重塑另类专用性资产,同时必须放弃其原来已获得的技能、经验及价值创造;而通过生产要素的跨国转移,就能在国际间重新配置现有的资源,克服资产专用性的约束。因此,工业化国家一般是鼓励企业对外直接投资,把产业的国际转移作为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尤其是20世纪50年代以后发达国家的对外直接投资,以及80年代以后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对外直接投资,都与产业结构的调整联系在一起,政府都采用融资和税收优惠及提供服务等方式,支持企业通过对外直接投资进行产业的国际转移。
第四,国际直接投资及跨国公司有利于母国缓解对外经济摩擦。当一国对外贸易出现巨额顺差时,政府会鼓励企业扩大对外直接投资及增加国外生产比率,来减少贸易顺差和缓解对外经济摩擦。通常,企业为了防止逆差国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也会积极地配合国家调整对外贸易政策。当一国本币大幅度升值导致生产成本提高及国际竞争力下降时,企业会选择增加对外直接投资和提高国外生产比率来克服生产成本的上升,政府也会采取相应的措施积极帮助企业扩大对外直接投资。20世纪70年代以后原西德及日本企业大幅度扩大对外直接投资和增加国外生产,就是为了缓解对外贸易摩擦,克服本币大幅度升值导致的经营困难。可见,在缓解对外经济摩擦、改善国际经营环境、确保微观及宏观经济发展等问题上,母国政府与跨国公司容易找到共同的利益所在。
第五,国际直接投资及跨国公司有利于母国政府实施外交政策。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历史表明,国际直接投资及跨国公司的全球活动常常服务于母国的外交政策,成为母国实现其外交政策目标的有力手段。因为,国际直接投资及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东道国政府、商界、社会及一般民众,为母国实施其外交政策营造理想的环境,母国政府还能借助跨国公司的影响力直接介入东道国的政治领域,影响其政策制定的全过程。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初期,美国实施的欧洲复兴计划(“马歇尔计划”)带动了美国跨国公司对欧洲的直接投资,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欧洲国家当时的政策取向,为美国及西方阵营抗衡苏联和共产主义势力在欧洲的进一步渗透和扩张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利益的矛盾性
关于跨国公司与母国之间的关系,以往的研究过于强调它们之间利益一致性的一面。其实,作为超国家存在的跨国公司,有其特定的战略目标和独特的行为方式,它与作为权力象征的国家之间,从一开始就充满着矛盾并进行不断的博弈。其矛盾的焦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跨国公司的全球利润最大化原则与国家发展目标之间的矛盾。当企业的经营活动从一国扩展到国际范围后,企业的经营目标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即从企业个体利润最大化转变为全球范围内企业整体和长期利润的最大化。或者说,它并不意味着每个子公司的利润最大化,也不是国家统计意义上的母公司的利润最大化。(www.xing528.com)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跨国公司可以暂时牺牲某国外子公司的利益,或者扶植某国外子公司的发展。它们常用的手法是将各类经营资源的交易内部化,通过转让价格,合法和非法地在全球范围内减少税收支出,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总的经营成本。而国家的目标是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扩大国内的就业,维持国际收支的平衡,并通过税收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以保证整个社会的公平。可见,跨国公司的终极目标及行为方式与国家的发展目标及政策取向有很大的不同,两者时常处于尖锐的对立之中。
第二,跨国公司的财务战略与政府经济政策之间的矛盾。跨国公司财务战略的目标主要有:一是最大限度地减轻税收负担;二是制订转让价格;三是加速资金转移;四是把企业内部的资金转移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五是创造更容易筹集外部资金的条件;六是减轻外汇风险。为了实现上述财务目标,跨国公司灵活地利用外部资金,把企业的财务活动控制在最佳规模;同时,根据财务上的需要,通过企业内的财务网络,在国际间自由自在地调拨企业内部及外部的资金,以减少外汇风险和政治风险。
跨国公司的财务战略有时会使母国政府的财政和金融政策变得苍白无力:当政府要紧缩财政、增加税收时,跨国公司会将利润转移到国外,使政府的税收难以增加;当政府要扩大财政支出,减免税收时,跨国公司则会利用其垄断优势,最大限度地享受政府扩大财政支出和减税的好处,并将所得的利润投资于国外,从而大大削弱政府财政政策的作用;当政府为了抑制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采取金融紧缩政策时,跨国公司可以从全球调集大量资金,使国内货币供应量增加,从而削弱金融紧缩政策的作用;当政府为了刺激经济而降低利率、放松银根时,跨国公司又可以把资金转移到国外,由此延缓母国经济的复苏;而当各国政府为了稳定国际金融市场采取协调政策时,跨国公司则可能把大量资金用于投机,从而进一步加剧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
第三,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与国民经济均衡发展之间的矛盾。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充分体现在其根据全球利润最大化原则,利用自身的所有权优势、内部化优势及区位优势,在全球有效地配置经营资源,在企业内部形成跨国或跨区域的价值生产链,以实现最优的生产和经营配置。为此,跨国公司甚至可以把本企业最具竞争优势的部门转移到国外,从而削弱母国相关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可见,跨国公司全球战略的宗旨是实现企业内经营资源的最优配置,而全然不顾国家宏观经济的平衡,它与母国国民经济均衡发展之间的矛盾具体表现在:一是大量的对外直接投资导致逆向进口大幅度增加,并可能使贸易收支和国际收支出现巨额逆差;二是大规模的国际产业转移导致母国出现产业空心化,并有可能瓦解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三是国内产业空心化将导致就业减少,从而引发深刻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第四,跨国公司的内部化战略与政府反垄断政策之间的矛盾。跨国公司的垄断特征不仅表现为加速国际生产集中,而且还表现为通过市场的内部化来开展非价格的寡头竞争和否定市场机制。目前,跨国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的企业内贸易占了相当大的比重,所涉及的产品主要有原材料、中间产品、技术等。企业内贸易不通过外部市场,而是把市场本身纳入企业内部;而且交易不是根据市场价格,而是人为地制订转让价格。这种非价格的寡头竞争,使跨国公司可以为了稳定长期利润而制定短期的和特定的经营目标,那就是维持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如母公司为了加强特定市场上子公司的竞争力,可以通过转让价格等各种手段,向该子公司提供技术、资金、市场等各种经营资源,或指示其他子公司相互提供,以确保其在竞争中获胜。
企业内贸易和转让定价是对市场的社会化作用的否定,它们必然加速垄断行为的泛滥,使没有能力将市场内部化的大部分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而使部分具有垄断优势的跨国公司可以充分享受垄断利益。同时,通过企业内贸易,跨国公司把国内垄断扩展为国际垄断,而且手法更加隐蔽,天地更加广阔,使以国内为基点的各国反垄断政策名存实亡,更使没有相关法律的发展中国家深受其害。
第五,跨国公司的全球活动与国家外交政策之间的矛盾。跨国公司追求全球范围内企业整体和长期利润最大化的冲动,导致它可以不顾东道国的法律,采取非法牟利的手段。如跨国公司可以毫无顾忌地收购东道国的核心企业,不择手段地向东道国政府官员行贿,或偷税漏税侵害东道国的利益。有的跨国公司甚至介入东道国的政治领域,为了自己的利益支持或反对东道国的某一政党或政治集团,卷入颠覆东道国现政权的政治活动。它们的这些所作所为,有时常常与母国外交政策相悖,甚至破坏母国与东道国的友好关系。
可见,跨国公司与母国政府各自追求不同的目标,两者之间有时会产生尖锐的矛盾。于是,跨国公司与母国政府为了确立自己的相对优势便展开博弈,博弈的结果往往是由双方的力量对比所决定的。跨国公司的优势主要来自其对全球经营资源的拥有,国家的优势则主要来自其对法律及公共产品的控制,双方最终会朝着各自所确立的目标,采取妥协和让步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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