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概念
1.保险代理人
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2.保险代理机构
保险代理机构是指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向保险公司收取保险代理手续费,在保险公司授权的范围内专门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保险代理机构的组织形式有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合伙企业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或者出资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设立的保险代理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 000万元。保险代理机构持有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员工人数应在2人以上,并不得低于员工总数的1/2。
3.兼业代理人
兼业代理人是指受保险人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指定专人为保险人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
4.保险代理业务人员
保险代理业务人员是指在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中,从事销售保险产品或者进行相关损失查勘、理赔工作的人员。
(二)对保险代理的资格监管
保险代理业务人员应当通过中国保监会组织的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取得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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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资格
首先要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次,参加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考试报名方法
由各省级保监局统一领导委托省保险行业协会协调各地市协会具体负责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考生可以到当地保险业协会办理报名手续。网上报名是一种趋势。
报名参加保险代理人考试须提交以下资料:①《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②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③学历证明复印件;④最近3个月正面免冠小两寸彩色照片三张;⑤考生若欲委托公司代为领取资格证书,应填写《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领取委托书》,并亲笔签名。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和《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领取委托书》可在省保险行业协会网站下载或直接向报名点索取电子表格,使用时将其打印在同一张纸的正反两面。
3.考试时间
每月考试一次,具体时间在当地保监局或保险业协会网址查询。
4.考试方式
有笔试和电子化考试两种方式供考生选择。电子化考试方式是大势所趋。
5.考试用书(www.xing528.com)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参考用书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最新版《保险基础知识》和《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
6.题型题量和命题范围
题型题量为单选80道,每题1分;判断20道,每题1分;试卷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命题范围如下:保险原理知识占25分,命题范围是《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一章至第五章;财产保险知识占10分,命题范围是《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六章;人身保险知识占20分,命题范围是《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七章;《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规范占15分,命题范围是《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保险基础知识》一书的第八章和第九章;其他相关法规部分占30分,命题范围是《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占20分(全部为判断题)。《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共占10分。
7.成绩发布
保险代理人考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发布,考生可通过收费信息服务台16889082(自动)、16889083(人工)查询考试成绩或登陆省保险行业协会网站查询。
8.领证事宜
《保险代理从业人员基本资格证书》由省级保监局颁发,或委托省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下发;或委托其他考试组织机构颁发。符合取得资格证书条件者,可以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原报名点领取;也可由各公司统一到原报名点代为领取资格证书;若其他个人代为领取,需持被委托人及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考生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领取。
(三)保险代理的责任规定
保险人委托保险代理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应当与保险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依法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其他代理事项。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人的授权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行为,由保险人承担责任。
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人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有超越代理权限行为,投保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并已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人应当承担保险责任;但是保险人可以依法追究越权的保险代理人的责任。
因授权不明,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保险人承担法律责任,保险代理机构负连带责任。
保险代理机构不履行代理职责或履行代理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保险代理机构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从事的保险代理活动,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由保险代理机构承担法律责任。
(四)对保险代理的业务监管
1.保险代理被禁止的行为
保险代理机构、保险代理分支机构及其业务人员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过程中,不得有下列行为:欺骗保险公司、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以本机构名义销售保险产品或者进行保险产品宣传,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泄露在经营过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保险公司、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挪用、截留保险费、保险金或者保险赔款,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
保险代理机构、保险代理分支机构及其业务人员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过程中,不得有下列不正当竞争行为:虚假广告、虚假宣传;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保险中介机构的商业信誉;利用行政权力、行业优势地位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引诱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或者限制其他保险中介机构正当的经营活动;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规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超出许可证载明的业务范围、经营区域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向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返回手续费或者变相返回手续费;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与非法从事保险业务或者保险中介业务的机构或者个人发生保险代理业务往来。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代替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不得接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委托代领保险金或者保险赔款。
2.保险代理应做到的行为
要开设独立的代收保险费账户,不得挪用代收保险费账户的资金或者坐扣保险代理手续费,应当在委托代理合同约定期限内将代收保险费交付被代理保险公司;保险合同中包含责任免除或者除外责任、退保及其他费用扣除、现金价值、犹豫期等条款的,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向投保人明确说明;应当制作规范的客户告知书,客户告知书应当包括保险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业务范围、代理权限、联系方式、法律责任,以及被代理保险公司的名称、住所、联系方式、投保提示等事项;开展业务,应当向客户出示客户告知书,并按客户要求说明代理手续费的收取方式和比例;应当建立专门账簿,记载保险代理业务收支情况;应当建立完整规范的业务档案;应当满足本规定关于代收保险费账户管理、业务档案管理、业务培训的基本要求,被代理保险公司对代收保险费账户管理、业务档案管理、业务培训有更高要求的,应当按照被代理保险公司的要求执行;应当自代理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被代理保险公司提供或者委托制作的各种单证、材料及未交付的代收保险费,交付被代理保险公司;对在经营过程中知悉的被代理保险公司、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保险代理机构对外投资、对外担保,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挪用保险费、保险金和保险赔款进行投资。
(五)对保险代理的职业道德要求
保险代理的职业道德要求包括:守法遵规,诚实信用,专业胜任,客户至上,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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