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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再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简介及优化方法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有的再保险合同为了体现对直接业务经营好坏的奖惩,将分保佣金率设计成累进佣金率或递增佣金率,即根据分保合同赔付率的高低调整手续费率,一般规定最高费率和最低费率,保证双方最低利益。(六)分保账单和结算分保账单是再保险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对业务往来进行结算的文件。分保账单的编送以季度账单与半年账单最多。由于比例再保险合同一般是不定期的,所以主要以通知终止和特殊终止为准。

比例再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简介及优化方法

除了基本条款以外,比例分保合同通常还包括一些其他条款。

(一)再保险费率再保险准备金

比例再保险的分保费率,一般都是按照分出公司承保的保险单上规定的费率办理,所用货币也与原保险单一致。

为确保分入公司能依约履行义务,分出公司将应付再保险费的一部分扣存一定时期,所扣保险费称为保险费准备金。保险费准备金通常按营业保险费40%在每季分保险费中扣存,至翌年同期返还。分出公司归还保险费准备金时还应根据合同的规定利率支付利息,其利率一般低于银行的同期利率。

(二)分保手续费

分保手续费又称为分保佣金,它是接受公司根据分入的保险费的多少付给分出公司的劳务报酬,用于补偿分出公司在招揽业务和经营管理过程中所支出的费用。

比例再保险合同中的分保手续费多采用固定佣金率的计算方法,即不论分出的业务量是多少,也不管业务质量如何,分出公司均按分保费的一定比例向分保接受公司收取佣金。例如规定固定分保佣金率为20%,如果该年度分保费收入为100万美元,则该年度的分保手续费就是20万美元。有的再保险合同为了体现对直接业务经营好坏的奖惩,将分保佣金率设计成累进佣金率或递增佣金率,即根据分保合同赔付率的高低调整手续费率,一般规定最高费率和最低费率,保证双方最低利益。例如规定赔付率每下降2%,佣金率上升1%。

(三)纯益手续费

纯益手续费又称为盈余佣金,它是分入公司根据再保险合同获得盈利时,将盈余额的一部分返还给分出公司,以鼓励分出公司谨慎核保。

(四)未了责任的转移

未了责任的转移是指分出人为结束某个业务年度的账务而将未到期保险费与未决赔款转移到下一年度,由下一年度的接受公司承担。

未了责任转移有两种方法,一种方法是自然满期方式,即由原接受公司保持各笔业务的分保责任,直到它们的责任到期或结束时为止,水险业务多采用此法;另一种方法是结清法,即在合同终止时,接受公司对各笔业务的责任也同时终止,将全部未了责任转移给下一个业务年度的接受公司,火险业务多采用此法。(www.xing528.com)

(五)赔款的处理

比例再保险合同对赔款的处理约定主要有:分出公司有全权处理赔款;分出公司有义务在赔款超出一定金额时,及时将出现的情况、估计的损失、出险日期和原因等,通知接受公司;规定任何一笔赔款及费用总额达到或超过双方约定的一定金额时,分出公司可以向接受公司立即摊回现金赔款,接受公司在收到现金赔款通知后7天或14天内给予支付。

(六)分保账单和结算

分保账单是再保险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对业务往来进行结算的文件。分保账单的编送以季度账单与半年账单最多。通常在限定期限终了后的30天或60天内,分出公司应将分保账单送达接受公司。接受公司应在15天或30天内予以确认。

(七)报表

报表包括业务报表与损失报表。再保险合同规定分出公司应定期向分入公司编送业务报表、已决赔款和未决赔款报表。编制报表是分出公司告知与通知义务的具体体现。为了节省人力和物力,有些再保险合同规定,除了某些高额或赔偿严重的业务以外,分出公司可以减少报表的内容,或者只向首席分保接受人提供报表。

(八)合同的终止与修改

一般再保险均规定本合同从某年1月1日零时起生效。合同的终止大约有三种情况:期满终止、通知终止、特殊终止。由于比例再保险合同一般是不定期的,所以主要以通知终止和特殊终止为准。

通知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在业务年度终了前(一般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表示终止合同的意愿。提前通知的目的是给对方以充分的时间安排业务。在注销通知发出后尚未到终止时间之前,若该方仍有意保持分保关系可收回注销通知,否则期限一到,合同终止。

分保合同一般都订明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立即终止合同,即特殊终止,又称为突然死亡条款。特殊终止的情况包括:由于缔约双方无法控制的法律或事实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任何一方因经营不善,丧失已缴资本的全部或部分;任何一方被宣布清理、破产或经营执照被吊销;任何一方被其他公司收购、合并或控制经营权;合同方所在国之间发生战争;违反合同规定的应尽义务。特殊终止也要求注销方以书面通知告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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