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节所述信用保险是狭义的信用保险,即是指权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权利人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保险人是保证人。
知识库:信用保险的发展
1850年,法国的一些保险公司开始经营商业信用保险业务,但不久经营失败。1893年成立的专门经营商业信用保险的美国信用保险公司却获得了成功。1893年,英国地方受托资产公司开始承保澳大利亚的贸易风险。1911年,英国海上事故保险公司办理了顾客定期信托保险。1919年,英国政府专门成立了出口信用担保局,创立了一套完整的信用保险制度。1934年,英国、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的私营和国营信用保险机构成立了“国际信用和投资保险人联合会”,简称“伯尔尼联盟”,其目的是交流出口信用保险承保技术、支付情况和信息,并在追偿方面开展国际合作。这标志着出口信用保险已为世界所公认。至今,在世界许多国家均形成了完善的信用保险制度和固定的信用保险机构。
中国内地的信用保险业务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1983年,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对一笔出口船舶买方信贷试办了中国内地第一笔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1986年年初,该公司又开始试办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1988年,国务院正式决定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试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并在该公司设立了信用保险部。1995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在国内率先开办了赊销信用保险业务。(www.xing528.com)
2001年12月18日,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正式揭牌运营,这是我国唯一承办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注册资本为40亿元人民币,资本来源为出口信用保险风险基金,由国家财政预算安排。中国信保现有16个职能部门,营业机构包括总公司营业部、12个分公司和7个营业管理部,已形成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
信用保险可以分为国内信用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和投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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