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一原因
如果只有一个原因导致事故发生和造成损失,那么这个原因就是当然的近因。如果该近因属于承保风险,保险人就应对损失负赔偿责任;如果该近因是属于除外风险即不属于承保风险,保险人就不负赔偿责任。
(二)同时并存的多种原因
如果损失的发生有同时并存的多种原因,这些原因对损害结果的形成都有实质性的直接的影响,那么原则上这些原因都是近因。如果这些近因都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则保险人对这些近因所致损失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这些近因都属于除外责任,则保险人对其所致损失不负赔偿责任。如果这些近因中既有保险责任范围的风险,又有除外责任范围的风险,则要看损失结果能否按照各种原因进行分解:如果能分解,那么保险人只对保险责任范围的原因所致损失负责赔偿;如果不能分解,那么保险人可以不负赔偿责任,也可以协商赔付。
(三)先后连续发生的多种原因
如果导致损失的多种原因先后依次连续发生,相邻的前一个原因与后一个原因之间具有前因后果关系,各原因之间的因果关系没有中断,则最先发生并造成一连串事故的原因为近因。如果该近因在保险责任范围内,那么不管由此近因导致的其他致损原因是否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人都应负赔偿责任
典型案例:导致烟草损失的近因
一艘装有皮革与烟草的船舶,其装载的皮革与烟草投保了水渍险。该船舶在航行中遭遇海难,大量的海水浸入装有皮革的船舱,皮革腐烂,其发出的气味又浸入皮革上层的烟草,使烟草变质。导致烟草损失的直接原因是变质,变质本身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但变质不是导致烟草损失的近因,海水浸入才是烟草损失的近因,而海水浸入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所以保险人应该对烟草和皮革损失给予赔偿。
如果近因是属于除外风险,则保险人对该近因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www.xing528.com)
典型案例:导致火灾的近因
某企业投保了某保险公司的海洋运输货物保险,在货物运输途中,敌机投弹而引起火灾,大火烧毁了被保险财产,由于损失的近因是敌机投弹,而投弹是战争行为,不属于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责任范围,所以保险人对该财产损失不负赔偿责任。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同时又投保了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附加险),则保险人按照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的规定应负赔偿责任。
(四)先后间断发生的多种原因
在一连串连续发生的原因中,有一项新的独立的原因介入,使前面的原因与损失结果之间的关系中断,并且该新原因成为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的原因,则该独立的新原因为近因。若此原因属于保险风险范围,则保险人负责赔付;若不属于保险风险,则保险人不予赔付。
典型案例:暴乱使停驶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中断
某人投保了机动车辆基本险和车辆停驶损失附加险,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车辆在行驶途中遭受碰撞,被送往某处修理,在约定的修理期内,发生暴乱,保险车辆被暴乱者砸毁。保险合同约定,碰撞和停驶均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其相应的损失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暴乱导致的损失则属于除外责任,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在修理、停驶期间介入的一个新的致损原因——暴乱,使停驶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中断,而停驶与暴乱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所以由暴乱而导致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引导案例分析
在本案中,先发生盗窃,由盗窃而导致冻坏。从表面上看,天气寒冷是柑橘致损的最直接原因,但是如果不发生盗窃,车门不会被打开,柑橘也不会被冻坏,柑橘受冻是发生盗窃的不可避免的结果,盗窃是对柑橘受损的最具有决定性的原因,所以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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