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罗廷〈关于国民党〉的书面报告》(1925年1月24日)里面说:“政变的结果是,10月23日北京政权落入所谓冯玉祥、胡景翼、孙岳等人的人民军手中。”(第564页)这里“人民军”显然应该是“国民军”。如果原文只能译为“人民军”,就得加注说明。这个错误后面还出现过许多次。
同一件档案里面说:“段祺瑞竭力想利用孙中山的威望,以便召开自己的委任会议。”(第570页)此处设有一注:“即不通过选举的会议。”应明确注出:指善后会议。
《维经斯基的书面报告》(1925年8月19日)里面说:“因为关于混合法庭和市政厅的问题主要触及英国人的利益。”此处设有一注:“在上海工人、商人和学生联合委员会1925年6月7日提出的要求中,规定将中外混合法庭交给中国人,并对上海国际租界市政厅的其他权力和特权作出实质性限制。”这里,“中外混合法庭”(第653页),应该译为“会审公廨”,“街道小资产阶级同业工(公)会”(第654页),应该译为“上海各马路商界总联合会”,“国际租界”应该译为“公共租界”,“上海工人、商人和学生联合委员会”应该译为“上海工商学联合会”。名从主人,当时这些单位的名称就是这样的。
《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与共产党人关系问题的情况通报》(不晚于1924年8月30日)这一件档案的附录一《关于在国民党内之共产派问题的决议案》的第四条是:(www.xing528.com)
因本党之外存在着中国共产党,国民党内之共产主义者有从事'支部活动'之嫌,故中央政治局下设国际联络委员会,其任务之一,是尽力弄清共产党对国民党之态度,以达到相互了解,消除误会之目的。(第522—523页)
这里“支部活动”应该译为“党团活动”。当时的“党团”,就是现在所称的“党组”。这是当年国共合作时期一个争论的大题目。那时国民党方面不同意共产党在国民党内组织党团,可是,共产党如果接受了国民党的意见,取消党团,这就会将自己的组织消融在国民党内,就会丧失自身的独立性了。这里把“党团活动”译为“支部活动”,读者就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以上这些都是硬伤的性质。如果这部书还有重印的机会,希望能够把误译之处改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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