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米特洛夫因纳粹党制造的国会纵火案被捕。他在法庭上为自己作的辩护词,是一篇对法西斯的义正词严的控诉书,并为自己赢得了无罪判决。1934年2月17日他的日记:
《每日邮报》(晚间版)刊载希特勒答记者问。
记者:“您有意释放季米特洛夫、波波夫和塔内夫吗?”希特勒答:“法院有权决定,判决会被执行!”记者强调,这就是希特勒的全部回答。
随后记者又问:“您认为这些人会被释放并送出德国国境吗?”
希特勒回答:“肯定会的。”他说,尽管他认为他们被证实无罪并不符合人民的意愿,但法院的判决将被执行。
这一回,希特勒还真是说话算话。十天之后,2月27日,季米特洛夫被“驱逐出境”,用飞机把他送到了莫斯科。希特勒当然是一万个不愿意这样办。他不是对记者说了吗,“他认为他们被证实无罪并不符合人民的意愿”,“人民”云云,是常常被独裁者用作他本人的代号的,所谓“人民”不同意,就是他本人不同意。就是在将季米特洛夫送往机场的途中,解差还对他说:“我们想同苏联保持良好关系。否则我们不会把你们送到莫斯科去的!”可见希特勒是万不得已才这样做的。
这时希特勒执政才一年,他后来的纪录证明,他并不是一个讲信义、讲法治的政治家。但是这时,他还是把三个已经到手的政敌放走了,不管他有多少条万不得已的理由的策略考虑,反正他是这样做了。(www.xing528.com)
在怎样对待政敌方面,斯大林就不是这样做的了。1937年11月11日的日记,记载了他“与斯大林的谈话”:
我们大概要逮捕斯塔索娃。她原来是个卑鄙小人。基尔萨诺娃与亚科夫列夫过从甚密,是个坏人。
明森贝尔格是托派。他如果来,我们一定要逮捕他。您设法把他骗到这里来。
这里提到的四个人,亚科夫列夫大约是联共(布)的干部,苏联人。1937年11月7日的日记记有斯大林关于在联共(布)和共产国际内的反革命活动的谈话,说到了他:“亚科夫列夫的妻子原是法国间谍。她在1918年出卖了敖德萨军事革命委员会。”另外三个人大约是保加利亚共产党的高级干部,前面提到的两位女士,也许就在莫斯科共产国际工作。11月16日的日记,记有“同保加利亚同志的会议”的事,其中一项内容就是“关于撤销基尔萨诺娃和斯塔索娃职务的决定”。撤职是逮捕的前奏。需要季米特洛夫办的就到此为止。逮捕以及逮捕之后的事,斯大林会交给苏联内务部去办,就不劳季氏费心了,所以他在日记里也就没有写下文。
明森贝尔格不在苏联境内,不可能说逮捕就逮捕,所以斯大林就给季米特洛夫布置了—个“设法把他骗到这里来”的任务。后来季米特洛夫设计了怎样的骗局,把这人骗来了没有,这个选译本中未见记载。不过想来,对于斯大林布置的任务,顶着不办,大约是不可能的。
一个是把到手的政敌也放走了,一个是对自己抓不到的政敌要设法骗来。看来希特勒的辣手还不如斯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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