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的构成有“六书”的说法,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六书”是古代文字学家根据汉字形体和意义的关系,分析归纳出来的构形规则。大多数学者对“六书”持有不同的意见,认为应当是四体二用,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属造字法,而转注、假借只能算用字法。在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种字中,象形、指事是独体字,会意、形声是合体字。
一、造字法
(一)象形字
把所要说的话中涉及的具体事物的形状描画下来的字,叫象形字。象形字大多用来表示具体的有形可象的事物。如日、月、山、川、牛、羊、鱼、鸟、人、手、木、石等。
(二)指事字
借助抽象的符号或在象形字基础上加上某种符号来表示的字,叫指事字。如:上、下,各画一横一竖作标准,在上面点一点表示“上”,在下面点一点表示“下”。又如:本、末,在“木”字下部点一下表示树根,在木字上部点一下表示树梢。
(三)会意字
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象形字合在一起会其意,组成一个新字,表示一个新的意义,叫会意字。如:“武”由“止”“戈”两字组成,“信”由“人”“言”两字组成。
(四)形声字
由形旁和声旁组合成的字,叫形声字。形声字的形旁表义,声旁表声。如清、河、草、简、婆、娑、园、圃、问、闻等。但语言是在发展演变的,形声字的声旁表音并不一定十分准确,有时只是声母相同,如江、工,古代声母都是[k];有的只是韵母相同,如河与可。同时,形声字的形旁表意也不那么精确,一般只表示一个大概的意义范围,如推、拉、招、扔,都是用手作形旁,表示这些字的意义都与手的动作有关,但不能指出具体是什么动作。尽管如此,不仅是古代,即便在现代,形声字都是最重要的造字法,如氢、氧、氨、砷、砹、硅、硒等。(www.xing528.com)
二、用字法
(一)转注
汉代许慎《〈说文解字〉叙》载:“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后人解释差异较大,清代戴震、段玉裁认为:“转注”即互训,“同意相受”即意义相同或相近的字彼此可以互相解释,故曰“转注”。如“考”即“老”的意思。
(二)假借
假借也叫通假。通假,就是指音同或音近字的通用和假借。中学语文教材中,把一部分古今字也作为通假字来看待。通假字的产生,主要是由于书写或传抄时笔误,或为图省事有意写了笔画较少的音同、音近或形似的别字,后人沿用下来,约定俗成,也就成了通假字。在阅读文言文时,如果遇到某个字在句中用它的本义、引申义都解释不通时,就可以尝试用音同或音近的字来解释。如:“旦日不可不蚤自来谢项王”(《史记·鸿门宴》)一句中,如果把“蚤”解释为“跳蚤”,这句话的意思就无法理解了。这时,结合语境,从同音字角度找答案,把“蚤”看成“早”,全句的意思也就明白了,因此,我们就可以说,在这一句中,“蚤”通“早”。如上所说,古书中的通假字是同音(或近音)代替的产物,但这并不是说所有同音字都可以互相借用。这里的借用是有条件的。
【记忆精要】
【典例探究】
请分析指出下列汉字的造字方法。
刀 刃 木 休 人 末 上 下 朱 武 信 明 嵩 析 河 草 圆 证 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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