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政元年(1854年)三月签订的《神奈川条约》的第十一条规定:
条约签订十八个月后,日美两国经过协商,允许美国在下田派驻官员。
之后签订的《日俄和亲通好条约》中也有相同的内容。在签订条约时,德川幕府曾经就这一点提出了异议。德川齐昭认为:
洋人包藏祸心,打算入侵日本。让外国官吏踏入日本一步,就意味着外国侵略日本的第一步。
其实,这属于一种排外思想。当时,阿部正弘也坚决反对美国在下田派驻官吏。不过,《神奈川条约》中规定需要经过日美两国的协商,美国才能派驻官吏。于是,阿部正弘命令下田奉行井上清直:
届时,一定要拒绝美国在下田派驻官吏。
安政三年(1856年)七月,汤森·哈里斯乘军舰来到下田。汤森·哈里斯在登陆之前,派人送给井上清直一封信,信中写道:
我是美国驻下田总领事,我这里有美国政府的委任状和我的一封信,请转交给幕府的老中。
德川幕府收到汤森·哈里斯的委任状和信后,召集幕府官员进行讨论。经过讨论,德川幕府做出决定:
美国的这一做法是符合世界大势的,我们无法拒绝,只能允许美国在下田派驻总领事。
汤森·哈里斯
安政三年(1856年)八月二十四日,德川幕府派岩濑忠震到下田和井上清直商议下述问题:其一,禁止美国人传播“邪教”基督教;其二,防止日本百姓受到美国风俗习惯的浸染。汤森·哈里斯住在柿崎村玉泉寺。德川幕府派小吏在汤森·哈里斯的住处警戒,监视着汤森·哈里斯的一举一动。(www.xing528.com)
安政二年(1855年)春天,俄国使节叶夫菲米·瓦西里耶维奇·普佳京在滞留户田期间,雇用来到下田的美国船将部分俄国士兵送回俄国。当时,叶夫菲米·瓦西里耶维奇·普佳京请求下田奉行允许美国船上的美国人登陆,这些美国人下榻玉泉寺。之后,美国人根据《神奈川条约》的有关规定,主张他们有权在下田、箱馆两个港口登陆、住宿。日方对此表示异议,只允许遭遇海难的美国人临时登陆、散步及住宿,不允许美国人租地建房居住。然而,美国人做出了扩大化解释,日方认为这是美国人在故意曲解条文的规定。当时,美国一艘测量船的船长罗茨泰尔不顾劝阻,在下田登陆。最后下田奉行让送俄国士兵回俄国后返回下田的美国船将罗茨泰尔带离下田。
美国船离开下田之后到了箱馆,其船员和来到箱馆的其他美国船上的船员一起要求箱馆奉行允许他们登陆、住宿。美国人还威胁说:
如果不答应我们的要求,美国政府会派军舰来提出要求。
箱馆奉行明白,若是答应了美国人的要求会后患无穷,但在处理上稍有差池,会引起日美之间的冲突。因此,箱馆奉行上报德川幕府,请求德川幕府给出指示。德川幕府闻报,召集官员商议对策,结果发现《神奈川条约》的措辞上有漏洞,让美国人钻了空子。于是,德川幕府指示箱馆奉行:
等美国负责条约的人来后进行协商。在此期间,暂时允许美国人登陆、住宿。
不过,来箱馆的美国人不知什么原因离开了。
汤森·哈里斯到下田之后,通过书面形式提出了诸多要求,其中有一条要求是“在下田和箱馆租地建房、修理房屋、购买房屋”。这是汤森·哈里斯来日本时的使命。汤森·哈里斯提出的要求令日本人大吃一惊。汤森·哈里斯说:
荷兰驻长崎领事[2]和长崎奉行、幕府官员签订了一个条约。
安政四年(1857年)八月交换条约批准文本时或多或少有些改动,但条约里的确规定了荷兰人可以在出岛租地建房、购房等。汤森·哈里斯获悉这一情报后,根据《神奈川条约》中规定的最惠国待遇条款,要求德川幕府给予美国与荷兰相同的待遇。德川幕府主张上述条文仅限于出岛一地。汤森·哈里斯提出要求德川幕府允许美国人在下田和箱馆租地建房等要求的动机如下:
当时,在太平洋上有三百多艘美国的捕鲸船,需要船帆、棉花、牛、羊、猪等物资。因此,需要有美国商人住在箱馆、下田供应这些物资。否则,日本开放箱馆和下田就没有意义。
因此,汤森·哈里斯的态度十分强硬,极尽威胁、恫吓之能事,没有半点让步的意思。从安政四年年初到五月,德川幕府内部进行协商并与汤森·哈里斯在下田进行谈判。结果,德川幕府做出了让步,允许美国商人在下田和箱馆居住,允许美国在箱馆设立副领事。安政四年五月二十六日,日美双方在下田就上述谈判结果签订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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