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平等、互助、协调的和谐社会一直是人类的美好追求,中国和西方的古代哲人都有“大同社会”和“理想国”的构想。同时,社会和谐本身是“常态”,还是“非常态”,存在理解上的分歧。这种分歧反映在社会学中,逐渐演化为结构主义与冲突论两种不同的范式,并最终形成现代社会冲突理论的成果。[2]
结构理论从静态的角度来分析社会,认为社会结构的每个组成部分都发挥着各自的有机功能,社会是移动着的静态的平衡。它假设社会制度处于均衡的状态,保持着有条不紊的秩序,不会发生整体的变迁。社会是由规范、价值和公共道德将社会成员联结在一起,形成社会共识,即共同的社会价值的聚合力,使得社会保持着均衡。所有的社会问题,都可以由这种社会均衡模式来解释。[3]而冲突社会学恰恰看到了社会不协调的一面,许多社会问题并不是均衡模式所能解释得了的。它认为社会是动态的,无时不在变化。整个社会体系处于绝对不均衡中,在社会体系的每一个部分都包含着冲突与不和谐的因素,是社会变迁的来源。传统社会学中包含了冲突社会学的因素[3]。马克思主义认为,由经济基础所决定的阶级冲突是社会运作的重要内容,而这种冲突的过程及其结果,在很大程度上确定了社会的基本样态。格奥尔格·齐美尔同样将冲突视为不可避免和无所不在的社会现象,不仅如此,按照其社会有机论的观点,齐美尔利用斗争、情感、仇恨等观念分析了社会冲突发生的原因及其强度。(www.xing528.com)
冲突社会学不但看到了社会冲突发生的不可避免性,同时主张社会冲突所具有的正功能,也即社会冲突并不都是对社会的危害,它还可能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在马克思主义者看来,阶级之间的对立和冲突实际上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间矛盾的反映,正是这种冲突使得社会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关系间不断地相互刺激,进而推动了整个社会的发展。现代冲突社会学的代表人物科赛则更明确地指明了社会冲突的正功能[4]:“社会冲突绝不仅仅是起分裂作用的消极因素;社会冲突可以在群体和其他人际关系中承担起一些决定性的功能”,“社会冲突增强了特定社会关系和群体的适应和调节能力……而不是降低了……这种能力”。具体来说,冲突如果发生在一个社会与另一个社会,或国家与国家间的“外部冲突”,则会因为增强社会内部成员间的有效联系而使得社会成员更为团结;并且由于外部冲突发生时社会不能容忍社会内部成员间再发生冲突,这种“一致对外”将统一社会成员间的行动。[4]社会成员间的内部冲突同样具有正功能,按照科赛“安全阀”理论的说法,社会应该保持开放、灵活、包容的状态,通过可控制的、合法的、制度化的机制,各种社会紧张能够得以释放,社会诉求得以回应,社会冲突得以消解。因此,冲突自身是一种释放敌意并维持群体关系的机制,可以使用“安全阀”这个概念来描述为社会不满提供释放途径的合法冲突机制。释放不满是“清洁空气”,通过允许自由表达而防止敌意倾向的堵塞和积累。另外,“安全阀”机制一定程度上还可以转移矛盾的焦点,避免矛盾的积累。也就是说,社会紧张不仅可以向不满的原始对象发泄,也可以向替代目标发泄,避免对体制的冲击和整体不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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