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我国民事简易程序的完善,出路在于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通过,尤其是小额诉讼的确定,对于民事简易程序的完善起了重要作用。
曹德仁[1]
摘要:民事简易程序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它不仅是民事诉讼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也是西方各国乃至于整个世界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发展较为迅速的一种程序制度。其以程序简便、成本低廉为特色,在应对民事诉讼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尽管我国有民事诉讼司法解释和民事诉讼修正案的补充和解释,但我国民事简易程序仍存在立法和司法上的缺陷,最终使其偏离了公正和效益这两大基本的诉讼价值目标。具体表现为立法过于简单笼统,与简易程序的作用和地位不相适应;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转换机制不规范;小额诉讼程序机制不完善等。因此我国应该通过建立完整的简易程序立法体系,完善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转换,进行小额诉讼程序建构几方面对民事简易程序进行全面设计。
关键词:民事诉讼;民事简易程序;小额诉讼(www.xing528.com)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民事案件的数量和增长率已超出人们的想象。根据《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公布的数据:2008-2012年五年共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474万件,同比上升37.8%。为了缓解案件数量过快增长和有限的司法资源之间的矛盾,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从20世纪末就进行了司法改革,其中重点之一就是完善诉讼程序,提高诉讼效率。在此背景下,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9月出台了《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这一司法解释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司法实践中简易程序适用无所适从的局面。
对我国民事简易程序的完善,出路在于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通过,尤其是小额诉讼的确定,对于民事简易程序的完善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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