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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对开除违纪学生的证明标准研究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在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是一个较优的选择,可以利用区域改革发展的契机,以适应性价值为核心的模式和以安定性价值为基础的区域自治性立法相结合的模式,通过滨海新区区域性立法先行的方法,发挥法律规则的引导功能,调整高校开除学籍这类社会关系,从而达到对高校法治和自治秩序的追求。

高校对开除违纪学生的证明标准研究

严 静[1]

摘要:高校开除违纪学生证明标准是高校利用证据证明学生违纪事实从而做出开除决定所要达到的程度。我国并无相关立法规定,在实践操作中存在标准不明的问题。2009年11月国务院批复了天津市《关于调整天津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明确了滨海新区行政管理体制创新的法律边界,所以基于对学生受教育权利的保护,可以在滨海新区先行先试,将排除合理怀疑确定为高校开除违纪学生的证明标准,高校应通过证实与证伪两种证明途径以及质证程序具体实现该标准。

关键词:先行先试;证明标准;排除合理怀疑;质证(www.xing528.com)

高校开除违纪学生表现为对事实依据证据做出定性判断的过程,属于证明活动范畴。在高校开除证明程序中,高校是证明主体,承担证明责任,负责证明待证事实,于是就产生一种现实需要,即高校将已知事实与待证事实相互连接后,依据什么标准尺度或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推断出待证事实已经成立,可以据此做出开除处分决定。确定高校开除违纪学生证明标准,有利于高校在证明程序中把握一定的尺度,既防止因证据不足而在后续诉讼程序中面临败诉的风险,又可避免因对证据过分投入浪费有限的资源。所以在滨海新区先行先试是一个较优的选择,可以利用区域改革发展的契机,以适应性价值为核心的模式和以安定性价值为基础的区域自治性立法相结合的模式,通过滨海新区区域性立法先行的方法,发挥法律规则的引导功能,调整高校开除学籍这类社会关系,从而达到对高校法治和自治秩序的追求。当然,在某一特定区域进行立法先行是立法者主观判断的产物,在该区域具有利益衡量与利益妥协的因素,但其变量更多来自于立法行为的外部表现,发端于实践自身,是通过检验立法的实效性而进行的自治性活动,是通过区域立法这项制度安排适应社会现实的变革性活动,充分发挥实践对理论的检验作用,通过在特定领域和时空背景下的试验获取一定的地方性知识,然后将其扩展,使其更具普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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