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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视下的劳动权保障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劳动权在国际法上被视为一项国际人权。尽管国际劳工组织的劳工标准最为直接,内容更加具体,但基于其法律地位有限,各国在加入时选择性较强,因此通常不被作为国际法上的劳动权认识标准。而国际人权宪章类最具代表性,法律地位最高,影响最为广泛,因此也成为学者们在国际法维度认识劳动权概念的主要认识对象。

国际法视下的劳动权保障

劳动权在国际法上被视为一项国际人权。国际人权法关于劳动权保障的国际公约条约可以分为四类:国际人权宪章类文件、特殊人人权保障的国际法文件、区域性人权文件、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劳工标准的国际公约。人权宪章类文件包括《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尽管国际劳工组织的劳工标准最为直接,内容更加具体,但基于其法律地位有限,各国在加入时选择性较强,因此通常不被作为国际法上的劳动权认识标准。而国际人权宪章类最具代表性,法律地位最高,影响最为广泛,因此也成为学者们在国际法维度认识劳动权概念的主要认识对象。在这些文件中,《联合国宪章》尽管未提及劳动权字样,但却将“全民就业”作为一项重要公约义务。这也是学者们在谈及劳动权时通常强调以就业权为核心的原因。此后的《世界人权宣言》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则增加了劳动者的各项权利保障以及禁止歧视等内容。

以上述国际公约为认识对象,学者们提出各自对劳动权的观点,“劳动权(工作权)是一个涵盖范围非常广泛的概念,被称作‘工作权和工作中权利’或者‘工作权和与工作相关联的权利’”。[1]劳动权是指“国家在国内实施国际人权法的义务,涉及各国根据与人权有关的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和一般法律原则所承担的所有有效的义务。从国际人权条约的角度来看,几乎所有普遍性和区域性的人权公约都含有要求缔约国尊重、保护、实现公约所载权利的规定。[2]可以看出,在国际法学领域,学者们给出的劳动权的概念尽管并不完全相同,但其共同点是:都将劳动权作为国家履行国际法公约的一种方式;都将国际条约、国际公约作为劳动权的法律渊源;以国际条约、国际公约义务作为劳动权内涵。(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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