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知识产权扩张,在美国及国际上出现了知识产权的当代危机。因知识产权扩张,在中国造成了相关民族利益严重受损,具体言之,不但国家整体利益,相关企业利益,就是作为个体的你、我的利益,也都受到了极大影响;既如此,我国民众也很难理解知识产权的不断扩张,也就是说,相关民族利益严重受损的背后,实际上也隐藏着一个同质性的知识产权认同危机。因此,尽管在中、美两国,知识产权扩张的立法路径及实际后果存在诸多不同,但在不同中其实又存有相同,即在两国都出现了对知识产权及其扩张的认同危机;该危机无疑非常严重,权且不论法律如果得不到信仰、就形同虚设,再怎么说知识产权法的落实也无法脱离广大民众的必要理解与尊重。那么,为何在中、美两国都会出现该认同危机?我们尝试对此予以分析。
一般认为,知识产权法存在的最大价值就在于激励知识创新,如果扩张中的知识产权法确实有益于此,那么尽管该法存在某些纰漏,想来也不至于在中、美两国遭到普遍的质疑。对土地这样的有体物、可消耗物,只有存在有效的产权保护,才可以避免“公地悲剧”的发生,但对知识这样的无体物、不可消耗物而言,其“技术特征和进步特征都与知识的分享密切相关”[8],因此在其上设定产权,一“开始”就纠结着垄断知识的危险,如果再没有节制地进行产权扩张、在“终点”很可能会形成对创新的反动,这预示着在产权安排的“开始”与“终点”之间,只有保护“适度”,才可能会催生出具有可持续性的知识创新,这本应是一个常识性看法。
依此“常识”,我们来分析知识产权扩张对中、美两国知识创新的影响。首先,该扩张将知识产权的固有“纠结”进一步放大,不断谋求更多知识的产权化无疑加剧了知识垄断,使得在后创新者可资利用的创新“素材”持续减缩。其次,因为绝大多数创新都需依赖既有知识输入及支撑,该扩张使得后续创新所需支付的经济成本大幅上升,对社会公众如此,即便对大公司自身也不例外。概言之,该扩张会阻碍更多的创新者出现,或者使之要承担更高的特许费,这两类影响对中、美两国是共同的。(www.xing528.com)
接下来,知识产权扩张对创新还存在着第三个影响,这在中、美之间却存在着显著不同。对美国而言,无疑其所崇尚与追求的是原创性创新,不但其在政治上、经济上的诸自由制度被认为可以提供保障,而且这也是其赢得相对于发展中国家竞争优势的必然选择。从美国的一贯行为来看,资本推动式扩张看似是没有止境的,但在进程中却产生了一个看似有些意外、但实质上是必然的“副产品”,即非生产性寻租。因为知识型大公司逐渐发现了一条捷径,就像迪斯尼公司保护“米老鼠”时所揭示出的[7],也许通过院外活动去游说延长保护期,远比艰苦的创新更为容易和见效,不但可以回避创新风险,而且其所支付的游说成本也远远少于研发成本,但这样一来,知识产权扩张实际上已经被“异化”成了原创性创新的对立面。
对于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而言,尽管催生出原创性创新非常重要,但也许更应充分利用的则是模仿性创新,我们没有必要、也不可能都去从零起步。然而,当经由扩张使得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强时,“其模仿创新被认定侵权并被查处的概率也将增加,理性的厂商将选择减少研发支出”[9],本来用于模仿创新的研发支出都在减少,以模仿创新为基础的自主创新难道会勃发?诚如西方学者所指出的,“一旦失去反向工程和模仿的机会,发展中国家将如何使经济不断向前发展,目前尚无明确的解决方案”[10]。尽管中国的经济总量已居于世界第二,但难道我们已经、至少在知识产权领域,不是发展中国家?不论是否愿意承认,我们“虽然貌似‘世界工厂’,但只占全球生产链条中一个受盘剥的下游位置”[11]。综合来看,不论是美国的资本推动式的知识产权扩张,还是中国的政府推动式的知识产权扩张,都对两国的基本创新追求造成了损害,也许这才是两国民众对于该扩张不能予以苟同的深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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