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言,我一语,有效的对话,能以一当十,推进情节。对话外的留白处,正是读者的想象空间,能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所以,写好对话,能让记事文更精彩。
巧用对话,推进情节发展写法导图
夜遇印第安人乔[3]
汤姆拿过提灯,在空桶里点上灯,用毛巾紧紧裹上,两位冒险家趁着黑暗直向客栈而去。哈克守在巷口望风,汤姆摸索着进了小巷。有一段时间,哈克等得好不焦急,他只觉得心头有座大山压着,煞是难熬。他巴望着但愿能一见那提灯的闪光——虽然灯光会让他吓了一跳,但这能告诉他,汤姆还好好儿活着。
汤姆走了仿佛有好几个小时了。他准吓得晕过去了;也许是死了;也许他的心脏吓得、紧张得破了。哈克在惴惴不安中,渐渐离巷口越来越近,事事都叫他担惊受怕,时时都让他觉得大祸临头,让他几乎喘不过气来。实际上他也吸不进什么气了,他只有微微的气可喘,因为他的心脏跳得极快,眼看着就要完蛋了。突然灯光一闪,汤姆从他身旁奔了过去。
“快跑,”他说,“快逃命!”
只这一句足矣,没等汤姆说第二遍,哈克拔腿就跑起来,速度之快,每小时达三四十英里。两个孩子跑呀跑,直跑到村口附近低处那座废弃的屠宰场小棚子才停住了脚步。他俩刚进了安全的地方,倾盆大雨便下了起来。汤姆刚缓过劲来,便说:“哈克,太可怕了!我尽量轻手轻脚地试了两把钥匙,那要命的咔嗒咔嗒声响个不停,吓得我喘不过气来,可就是打不开锁。得,我糊里糊涂便抓住了门把,不料门竟开了!原来门没锁。我摸了进去。掀掉灯上毛巾,哟,老天爷!”
“什么——你见到了什么,汤姆?”
“哈克,我居然踩到印第安人乔的手上了!”
“哪能呢?”
“真的。他躺在地板上,睡得正沉。眼睛上还蒙着那破眼罩,双手摊开。”
“老天爷,你怎么办?他醒过来没有?”
“没有。他一动不动,我看是喝醉了。我抓起毛巾,拔腿就跑!”
“我敢说,换了我是不会想到毛巾的。”
“可我想到了。要是丢了毛巾,我姨妈饶不了我。”
“我说,汤姆,你见到那只箱子了吗?”
“哈克,来不及了,我压根就没朝四周看一下,我没见到那箱子,也没见到十字架。除了地板上印第安人身旁的一只瓶子、一只洋铁皮杯子,我什么也没见到。可不,我还在房间里看到两只酒桶,和许许多多酒瓶子。现在你明白了吧,那闹鬼的房子里到底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www.xing528.com)
“我说,是酒在作祟!兴许所有禁酒的客栈里都有那么一间客房会闹鬼,你说是不是,哈克?”
“可不,我看是这么回事。过去谁会想到这上面?我说,汤姆,这会儿印第安人乔醉倒了,现在咱俩不是可以去拿那只箱子了吗?”
“是吗?你倒去试试!”
哈克打了个寒战。
“哦,不——我看不行。”
“我看也不行,哈克。印第安人乔身旁只有一只瓶子,那点儿酒是醉不倒他的。要是他喝了三瓶,他就会醉得不行,那时我可以去试试。”
两个人都不言语。过了好一会儿,汤姆开口说:“听我说,哈克,印第安人乔不走,这事就别想试。太危险了。只要咱们夜夜守着,准保他迟早要出门的。到时候咱们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箱子拿过来。”
“得,我同意。我会整夜守着,夜夜守着,其他的事由你来办。”
“好,交给我得了。你要干的就是到胡珀街来喵喵叫几声——要是我睡着了,那就朝窗子扔几块小石子,就能唤醒我。”
“行,这是个好主意。”
“我说,哈克,雨停了,我这就回家了。几小时后天就开始亮了。这段时间你再过去看看,怎么样?”
“我说过,我会去的,汤姆,我准会去的。我每夜都会盯着那客栈的,就盯上它一年。白天我睡觉,夜里去监视。”
写法揭秘
汤姆和哈克自从在鬼屋得知宝藏被印第安人乔带走后就一直在寻找乔的落脚点。经过一番追踪和调查,二人终于确定了一家客栈可能是印第安人所在之处。这一晚,两人奔向客栈。汤姆直入虎穴,哈克负责望风接应。
你看,作者通过汤姆和哈克的对话让我们看到汤姆是怎样大气不敢出地用钥匙开锁,开锁紧张到不行,却突然发现门没锁,进屋后自己竟然踩到杀人魔头的手,而后拔腿就跑!在对话中,“开锁——意外踩到杀人凶手——逃跑”的情节像涌起的波浪一层高过一层地向我们扑面而来。尤其讲到踩着魔头的手时,真是令人倒吸一口冷气,估计汤姆的心也跳到嗓子眼了吧。文段后半部分一系列对话也揭示了汤姆在房间所见之物,并没有找到宝箱这一情节,更展现二人决定监视印第安人乔的做法,为后面的情节做好了铺垫。
巧用对话来推动精彩情节的好处在于更能激发读者的阅读欲望,能让人有更广阔、更丰富的想象空间。我们会在对话中不由自主地去幻想当时的情景,甚至会想象主人公当时的感受,而每个读者所幻想的、构建的具体情节,所体悟到的具体感受都会是不一样的。这种方式让情节生成的可能性多样化,也让故事情节夺人眼球,摄人心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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