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个人所得税的有效筹划方法

个人所得税的有效筹划方法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个人所得税是关系到员工切身利益的事情,所以,要重视个人所得税的筹划,个人所得税筹划以案例分析来讲述。由于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随着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其适用的税率也相应提高。当销售额或应纳税额或费用支出超过一定标准时,应该全额纳税或按更高的税率纳税,从而使纳税人的税负大幅度上升。

个人所得税的有效筹划方法

个人所得税是关系到员工切身利益的事情,所以,要重视个人所得税的筹划,个人所得税筹划以案例分析来讲述。

个人所得税的合理纳税筹划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均衡各月工资收入水平;抓住一切可以扣除费用的机会,并且能充分利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下面是几种常见的收入形式的避税方法:

(1)降低工资的名义收入,实行工资收入福利化、实物化、费用化。

由于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所得采用的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随着应纳税所得额的增加,其适用的税率也相应提高。因此,降低名义收入可以节税,但并不是说要减少收入,员工获得的实际收入是不变的,只是用福利或费用形式获得原本应是工资的那部分收入。

企业为职工提高福利的途径通常有以下几种:

①为职工提供交通便利。如免费接送职工上下班;

②为职工提供免费午餐

③提供教育福利。如为职工提供培训机会,为职工子女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

④增加公共服务(浴室、理发)等。以上这些项目,虽然没有增加职工的名义工资,但却实实在在提高了职工的福利待遇,又减少了纳税支出。

(2)寻找税收临界点

税收临界点,是税法中规定的一些标准,包括一定的比例和数额。当销售额或应纳税额或费用支出超过一定标准时,应该全额纳税或按更高的税率纳税,从而使纳税人税负大幅度上升。为了降低税负,当碰到税收临界点时,一般通过增减收入或支出,从而避免承担较重的税负。

【例7-11】 某单位发放薪金,某员工的年收入为72 000 元(已扣除可抵减项目),发放方式有:

①每月发放5 000 元,年终发放12 000 元;

每月应纳税额=(5 000-2 000)×15%-125 =325(元)

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12 000 ×10%-25 =1 175(元)

其中,12 000÷12 =1 000(元),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元。

则,全年应纳税额=325 ×12 +1 175 =5 075(元),税后实得=72 000-5 075 =66 925(元)。

②每月发放6 000 元;

每月应纳税额=(6 000-2 000)×15%-125 =475(元)

则,全年应纳税额=475 ×12 =5 700(元),税后实得=72 000-5 700 =66 300(元)。

③每月发放5 000 元,每季度发放3 000 元季度奖;(www.xing528.com)

每季度前两个月各月应纳税额=(5 000-2 000)×15%-125 =325(元)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应纳税额=(5 000 +3 000-2 000)×20%-375=825(元)

则全年应纳税额=325 ×8 +825 ×4 =5 900(元),税后实得=72 000-5 900 =66 100(元)。

④每月发放4 000 元,年终奖发24 000 元;

每月应纳税额=(4 000-2 000)×10%-25 =175(元)

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24 000 ×10%-25 =2 375(元)

其中,24 000÷12 =2 000(元),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元。

则全年应纳税额=175 ×12 +2 375 =4 475(元),税后实得=72 000-4 475 =67 525(元)。

⑤每月发放3 500 元,年终奖发30 000 元。

每月应纳税额=(3 500-2 000)×10%-25 =125(元)

年终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30 000 ×15%-125 =4 375(元)

其中,30 000÷12 =2 500(元),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 元。

则全年应纳税额=125 ×12 +4 375 =5 875(元),税后实得=72 000-5 875 =66 125(元)。

从上述计算可看出,第一种和第四种发放方法较优,是因为有税负临界点为5 000 元和24 000 元(月均2 000 元)。由此可见,相同数额的工资、薪金所得因所适用的税率不同而造成税负不同。

这种情况下,在个人所得税的筹划上,主要是寻找税负临界点,合法少纳税,不妨将应发年终奖与发放年终奖的当月工资结合起来,其差额通过当月工资补齐,就可以达到节约个人所得税的目的。企业事先预测职工的年收入,然后根据年收入调整月工资和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做法属于合法筹划。预测年收入来进行筹划的方法,适合员工人数不多的公司。

(3)运用好“四金。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但是许多单位仍然按7%的较低比例缴付住房公积金。因此,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情况下,可以利用住房公积金进行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提高住房公积金计提比例,减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从而提高职工的实际收入水平。

(4)抓住一切可以扣除费用的机会,并且充分利用。

减少名义收入、降低一个纳税级次就可以少缴个人所得税,但并不是说要减少收入,员工获得的实际收入还是不变的,只是把超过部分用费用发票代替,员工以报销方式获得原本应是工资的那部分收入。在使用这个方法的时候,有一点值得注意,就是员工用来报销的发票应以出租车票、少量通讯费用发票、住宿费用发票等为主,即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必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即使调增也不超过限额比例的部分。如果不注意这一点,大量使用餐饮发票或者宣传费用发票,在年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调增了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多缴了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来说是得不偿失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