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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学管理的合作性质与学校董事会的冲突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管家理论督学作为“管家”,是一种专业组织,具有管家的特征,极为重视合作。督学集体、团队导向的行为高于个体的行为,督学可以不顾个体的动机,做出最能代表社区利益的决定。[12]由于学校董事会与督学的目标是一致的,所以管家理论认为,应该减少学校董事会与督学的冲突。在代理关系中,学校董事会变成了“委托人”,督学成为“代理人”。然而,督学与其他董事会成员的“看管关系”可能会随着利益的改组而有所变化。

督学管理的合作性质与学校董事会的冲突

(一)管家理论

督学作为“管家”,是一种专业组织,具有管家的特征,极为重视合作。督学集体、团队导向的行为高于个体的行为,督学可以不顾个体的动机,做出最能代表社区利益的决定。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董事会相信督学的做法。管家理论假定,督学与学区有着密切的关系,督学把学区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探讨督学与董事会首席执行官的关系。戴维斯把“管家”的行为界定为集体的、共有的,因为“管家”总是在寻求获得与组织相同的目标,“管家”承担着组织的隶属关系,而这种隶属关系影响着董事会与组织的最佳利益。[12]由于学校董事会与督学的目标是一致的,所以管家理论认为,应该减少学校董事会与督学的冲突。管家理论关注的是主动掌握的治理结构,而不是控制行为[13],督学与学校董事会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通过组织目标的实现,满足督学的需求。

(二)代理理论

“代理理论”是指随着经济交流的发展,“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发展的业务关系。“代理人”聘用“委托人”代表“代理人”履行一些服务职能。在这种关系中,学校董事会授权督学代表董事会[14],让督学作为董事会的“代理人”,领导和管理学区。在代理关系中,学校董事会变成了“委托人”,督学成为“代理人”。“代理理论”假定,学校董事会与督学试图把他们的利益和效用最大化[15],因此,为了减少给学区带来的风险,“代理关系”按照合同规定的管制、补偿、惩罚或者激励措施来控制督学的行为。[16](www.xing528.com)

管家理论与代理理论对督学的管理是不同的,在学校董事会与督学的利益和目标相一致时,就会存在实际的“看管关系”[17],当二者的利益和目标冲突时,就会存在“代理关系”。督学比较容易与一些董事会成员产生“代理关系”。然而,督学与其他董事会成员的“看管关系”可能会随着利益的改组而有所变化。因此,选择“委托人—代理人”关系还是“委托人—管家”关系,更多关注的是执行的任务而不是雇用时建立的关系[18],这就需要用“扎根理论”研究督学有效的管理实践。

(三)扎根理论

1976年格拉泽(B.G.Glaser)与施特劳斯(A.L.Strauss)在《扎根理论的发现:定性研究的策略》(The Discovery of Grounded Theory:Strategies for Qualitative Research)首次提出“扎根理论”,认为“扎根理论”是一种发现理论的方法[19]。格拉泽与施特劳斯发展的是一种社会研究的方法,该方法反对证实理论或者推翻理论,它试图凭借收集数据进行社会研究,以新近收集的数据为基础开展研究,并以此为基础创立新理论。梅尔滕斯指出,扎根理论是一种相互影响的理论创建方法,它涉及数据和问题的对比。[20]“扎根理论”用数据全面描述了督学与学校董事会之间的动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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