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卷五十一《束晳传》:“束晳字广微,阳平元城人。……博学多闻,与兄璆俱知名。少游国学。或问博士曹志曰:‘当今好学者谁乎?’志曰:‘阳平束广微好学不倦,人莫及也。’还乡里,察孝廉,举茂才,皆不就。……晳与卫恒厚善,闻恒遇祸,自本郡赴丧。……性沈退,不慕荣利,作《玄居释》以拟《客难》(文略)。张华见而寄之,……华为司空,复以为贼曹,……转佐著作郎,撰《晋书》帝纪十志。迁转博士,著作如故。太康二年(公元二八一年),汲郡人不准盗发魏襄王墓,或言安釐王冢,得竹书数十车。其《纪年》十三篇,记夏以来至周幽王为犬戎所灭,以(晋)事接之,三家分,仍述魏事,至安釐王之二十年。[78]盖魏国之史书,大略与《春秋》皆多相应。其中经传大异,则云[79]夏年多殷;益干启位,启杀之;太甲杀伊尹;文丁杀季历;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非穆王寿百岁也;幽王既亡,[80]有共伯和者摄行天子事,非二相共和也。其《易经》二篇,与《周易》上下经同。《易繇阴阳卦》二篇,与《周易》略同,《繇辞》则异。《卦下易经》一篇,似《说卦》而异。《公孙段》二篇,公孙段与邵陟论《易》。《国语》三篇,言楚、晋事。名三篇[81],似《礼记》,又似《尔雅》、《论语》。《师春》一篇,书《左传》诸卜筮,‘师春’似是造书者姓名也。《琐语》十一篇,诸国卜梦妖怪相书也。《梁丘藏》一篇,先叙魏之世数,次言丘藏金玉事。《缴书》二篇,论弋射法。《生封》一篇,帝王所封。《大历》二篇,《邹子谈天》类也。《穆天子传》五篇,言周穆王游行四海,见帝台、西王母。《图诗》一篇,画赞之属也。又杂书十九篇:《周食田法》,《周书》,《论楚事》,《周穆王美人盛姬死事》。大凡七十五篇,七篇简书折坏,不识名题。冢中又得铜剑一枚,长二尺五寸。漆书皆科斗字。初发冢者,烧策照取宝物,及官收之,多烬简断札,文既残缺,不复诠次。武帝以其书付秘书校缀次第,寻考指归,而以今文写之。晳在著作,得观竹书,随疑分释,皆有义证。迁尚书郎。……赵王伦为相国,请为记室,晳辞疾罢归,教授门徒,年四十卒。……晳才学博通,所著《三魏人士传》、《七代通记》、《晋书》纪志遇乱亡失,其《五经通论》、《发蒙记》、《补亡诗文集》数十篇行于世云。”
又《隋书·经籍志》有晋著作郎《束晳集》七卷。
希祖案:本传言张华为司空,以为贼曹,转佐著作郎,撰《晋书》帝纪十志,迁转博士,著作如故。而王隐《晋书·束晳传》则云贾谧请为著作郎。[82]考张华为司空为元康六年(公元二九六年)正月(《惠帝纪》),晳为佐著作郎盖在何邵、缪徵、虞濬为秘书监时,当元康六、七、八年(公元二九六—二九八年)之际。其时华畅、张载、陆机先后为著作郎,晳咸与之共时,为时颇久,故能撰成《晋书》帝纪及十志,又考正汲冢书,完成七十五卷。后迁博士,贾谧又请为著作郎,《晋书·职官志》所谓大著作郎也。盖其时汲冢书尚未考正完备,故又请之终其事也。
又案:束晳与卫恒厚善,亦必妙解古文。张骘《文士传》曰:“人有于嵩山下得简一枚,两行科斗书,人莫能识。司空张华以问束晳,晳曰:‘此汉明帝显节陵中策文。’验之果然。朝廷士庶,皆服其博识。”[83]此其证也。盖《纪年》一书,若欲考正,一方必深通经学,一方必妙解古文,乃能胜任。王隐《晋书》谓汲冢古文荀勖、和峤已不能尽识,故虽已写成今文,必请精通古文之卫恒重加考正。恒遇难未讫,继起无人,虽深于史学如华峤,深于文学如陆机、潘岳,皆不敢涉笔。惟束晳既著《五经通论》,又习于古文,故能继卫恒之业,述而成之,其功业之伟,实与孔安国传古文《尚书》媲美。王隐《晋书》、唐修《晋书》,皆将汲冢书总篇目著于《束晳传》,盖亦归其功于晳也。
《纪年》一书,有和峤初定本与束晳重定本之别,已见前考。二本皆有流传,故后人有《竹书同异》一卷,《隋书·经籍志》即以附于《纪年》十二卷之后也。今其书皆已亡佚,余别有《竹书纪年考异》一卷。朱右曾《竹书纪年存真》、王国维《古本竹书纪年辑校》皆不能分别,漫然掍而为一者也。
又案《晋书》卷五十一《王接传》:“时秘书丞卫恒考正汲冢书,未讫而遭难。佐著作郎束晳述而成之,事多证异义。时东莱太守陈留王庭坚难之,亦有证据。晳又释难,而庭坚已亡。散骑常侍郎潘滔谓接曰:‘卿才学理议,足解二子之纷,可试论之。’接遂详其得失。挚虞、谢衡皆博学多闻,咸以为允当。”束晳既于汲冢书多证异义,足证《纪年》有重定之本。王庭坚之难,束晳之释难,王接之平议二家得失,其文今皆不传(仅《初学记》卷二十一引束晳释难一条),足见当时考正此书,公开讨论,非苟而已也。
又案《晋书》卷八十二《司马彪传》:“彪泰始中(公元二六五—二七二年)为秘书郎转丞,注《庄子》,作《九州春秋》。为《续汉书》,凡纪、志、传八十篇。[84]惠帝末年卒。初,谯周撰《古史考》二十五篇,以纠司马迁《史记》之谬误,彪复条《古史考》中凡百二十二事为不当,多据《汲冢纪年》,亦行于世。”案束晳考定《汲冢纪年》,盖告成于惠帝永康元年(公元三〇〇年),至惠帝末年司马彪之卒(光熙元年,公元三〇六年)不过五年。彪之据《汲冢纪年》以条驳《古史考》有百二十二事之多,必在此五年之内所撰。引《纪年》以治古史不仅司马彪一人,前乎此者有臣瓒著《汉书音义》二十四卷,后乎此者有徐广著《史记音义》十三卷,皆为晋代有名学者,亦常采《纪年》以治《史》、《汉》。盖当时学者,目睹汲冢出土古文,或身预校书之役,故皆深信不疑,非若汉代今文家,以利禄所关,妄诋古文为伪也。[85]
【注释】
[1]案:《隋书·经籍志》《晋咸宁起居注》十卷,李轨撰。《史记·周本纪》正义谓在晋咸和五年,此实咸宁五年之误。
[2]杜预:《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后序》,正义引,下同。
[3]卢无忌《齐太公吕望碑》云“县之西偏,有盗发冢,而得竹策之书。书藏之年,当秦坑儒之前八十六岁”,即本荀说。杜预《左传后序》亦云:“《纪年》至魏哀王之二十年,是周赧王之十六年,上去孔丘卒百八十一岁,下去今太康三年五百八十一年。哀王二十三年乃卒,故特不称谥,谓之今王。”
[4]如《晋书》卷五十一《束晳传》所载《梁丘藏》一篇,中有叙魏之世数者。然诸家皆据《纪年》而不引《梁丘藏》,盖所记世数,亦不足证明为襄王冢为安釐王冢也。
[5]见下物品条。
[6]案:《史记》卷四十四《魏世家》在惠王二十八年。
[7]案:《史记·魏世家》襄王五年:“秦败我龙贾军四万五千于雕阴,围我焦、曲沃,予秦河西之地。六年,……秦取我汾阴、皮氏、焦。……七年,魏尽入上郡于秦。”
[8]案:即十二年楚败魏襄陵事。
[9]案:刘向校书,每一书已,向辄条其篇目,撮其旨意,录而奏之,故有《别录》一书。荀勖盖师其意而为之。其《穆天子传序录》末,有“谨以二尺黄纸写上,请事平以本简书及所新写并付秘书缮写”云云,是亦录而奏之也,故《纪年》等书亦有《序录》。
[10]《太平御览》八百八十引《纪年》载周隐王二年事,晋干宝《搜神记》亦载周隐王二年事而较详尽,盖亦引自《纪年》。
[11]案:“隐”字在段玉裁古韵十三部;“赧”字“然”字在十四部;“延”则古韵在十六部,今韵转入十四部。《说文》:“延,从延,厂声。”段玉裁云:“厂、延、递、曳,古韵在十六部,延读如移也。今音以然切,则为十四部。”段氏之例,古韵十三十四部为同类而部近,十三部在第五类,十六部在第六类,则为类近,其音皆可转,所谓古合韵也。
[12]《史记》卷四《周本纪》索隐引。
[13]同上引。
[14]《周本纪》正义引。
[15]案:《荀勖传》所记与此略同。
[16]《晋书》卷五十一《束晳传》:“初发冢者,烧策照取宝物。及官收之,多烬简断札,文既残缺,不复诠次。”
[17]宋小字本《晋书》夺“他品皆”三字。
[18]《晋书》卷十六《律历志》:“荀勖新尺,惟以调音律,至于人间,未甚流布。”然则晋代人间通用之尺,必长于古尺也。
[19]《左传后序》,正义引。
[20]见《晋书》卷三十六《张华传》。
[21]案:卫恒父瓘,晋太保;祖觊,魏尚书。见《晋书》卷三十六《卫瓘传》。
[22]案:魏《三字石经》,每字列古文、篆文、隶书,当正其名曰“三体石经”。
[23]案:《晋书》卷五十一《束晳传》,汲冢书七十五篇,其杂书十九篇中有《论楚事》一种。
[24]见《晋书》本传。
[25]《隋书·经籍志》荀勖《中经新簿》,其丁部末为汲冢书。
[26]案:《周志》即《束晳传》杂书中之《周书》,《左传》晋狼瞫引《周志》,今见《周书》,可证。
[27]《太平御览》五百八十九引。
[28]唐石经《尚书》二万七千一百三十四字,除伪古文二十五篇并孔安国序八千四百八十四字得此数。又王氏《汉魏石经经本考》,谓魏石经《尚书》用古文学家马融、郑玄、王肃本。
[29]依古文形而作隶字曰“隶古定”,见《伪孔安国尚书序》。
[30]见王国维《汉代古文考》。
[31]见日本神田喜一郎《汲冢书出土始末考》引。
[32]案:《说文》“严”字下无此说。
[33]见《晋书》卷三十六《张华传》。
[34]据《晋书》卷五十一《束晳传》。其实杂书一种内包括四种,共十九种。
[35]或单称《古文》,如“枹、桴二形同体,扶鸠反,谓鼓椎也”一条,《大般涅槃经音义》、《道行般若经音义》所引并称《诏定古文官书》,《成实论·音义》所引则称《古文》。盖详言之则称《诏定古文官书》,略言之则称《古文》,其实一书也。
[36]《大方便报恩经音义》、《增一阿含经音义》并引《古文》,《大庄严经音义》引《古文》有“今作酷”三字。
[37]《集韵》五旨“㠱”字注引卫宏说。《类篇》引同。
[38]《正法华经音义》、《佛般泥洹经音义》、《杂阿含经音义》并引《古文》。
[39]《史记》卷四十四《魏世家》集解引荀勖曰:“和峤云《纪年》起自黄帝。”(www.xing528.com)
[40]见《晋书》卷三《武帝纪》。
[41]余别有考。
[42]例如《史记》卷五《秦始皇本纪》末云“右秦襄公至二世六百一十岁”,自指二世三年(公元前二〇七年)被弑之年,不应曲解为二世即位之前一年,即始皇之三十七年(公元前二一〇年)也。
[43]《太平御览》卷一四七引《纪年》。
[44]同上卷九六八引《纪年》。
[45]《太平御览》卷八八〇引《纪年》。
[46]据此《御览》夺“五寸”二字。
[47]见《玉海》卷四七。
[48]见司马光《序》。
[49]《新唐书·刘知幾传》:“子贶……以《竹书纪年》叙诸侯列会,皆举谥,后人追修,非当时正史。”其说甚是,可破魏国史官所纪之谬说。
[50]见《玉海》卷四七。
[51]《艺文类聚》卷十又卷四十引王隐《晋书·束晳传》。
[52]《文选》李善注不引《穆天子传》以为证,可见束晳本唐时已亡。
[53]见《隋书·经籍志》引《中经新簿》。
[54]古书篇变为卷之例:篇短则合数篇为一卷,篇长则分一篇为数卷,篇卷相等则一篇为一卷。
[55]《墨子·七患篇》,《韩非子·说林·外储篇》,《吕氏春秋·慎大适威篇》。
[56]《玉海》卷四十六《周书》:“‘勇则害上,不登于明堂’,此《周志》也。《左氏》载于文公二年,杜氏以为《周书》。‘国子赋辔之柔矣’,此逸《诗》也,《左传》载于襄公二十六年,杜氏以为见于《周书》。‘千里百县,县有四郡’,《作雒篇》之言,杜氏以为上大夫受县之注。”案:此即所谓杜氏解《左传》以《周书》为据也。
[57]《逸周书》之称始于东汉许慎《说文》。《汉书·艺文志》但称《周书》,无“逸”字也。
[58]今本《周书》以孔晁注四十二篇补以《汲冢周书》无注本十七篇,序一篇,而仍名《汲冢周书》,非孔晁之旧称。而无注之十七篇,各篇皆称为某某解,则又用孔晁注之款式,杂糅而无条理甚矣。
[59]颜师古盖未见汲冢十卷本。
[60]《太平御览》卷七四九,《文选·王文宪集序·注》引王隐《晋书·荀勖传》。
[61]见万斯同《晋将相大臣年表》。
[62]见《晋书》卷四十五《和峤传》。
[63]杜预《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后序》,正义引。
[64]案:《晋书》卷十六《律历志》:“太康元年,汲冢得玉律钟磬。”此夺“磬”字。
[65]希祖案:郦注《水经》以为薛瓒,《资治通鉴》晋穆帝永和八年有太原薛瓒,即其人也。然亦为东晋人,故亦不为宋祁所取。
[66]整理者案:《晋书》四十《贾谧传》有王瓒,荀勖作中书监时为著作郎,参加《晋书》断限之议。此人似亦有校理汲冢书之可能。
[67]《晋书》卷四《惠帝纪》:“元康七年九月,太子太师何邵为尚书左仆射。”
[68]《晋书》卷四《惠帝纪》:“永康元年四月丁酉,何邵以左光禄大夫迁司徒。”
[69]《晋书》卷四《惠帝纪》:“永宁元年十二月,司空何邵薨。”
[70]《晋书》卷四十九《谢鲲传》:“父衡,以儒素显,仕至国子祭酒。”又《贾谧传》亦有关于国子博士谢衡之记载。
[71]案:《古文势》,恒自撰,名《字势》,而《隶势》亦恒自撰。合之蔡邕《篆势》、崔瑗《草书势》为《四体书势》。
[72]案:《晋书》卷三十六《卫瓘传》:“父觊,魏尚书。”
[73]载《晋书》卷三十六卫恒本传。
[74]见王国维《观堂集林》。
[75]《初学记》卷十二、《太平御览》卷二三四引王隐《晋书·陆机传》。
[76]《北堂书钞》引王隐《晋书·贾谧传》。
[77]《晋书》卷五十五《潘岳传》。
[78]案:《纪年》称今王二十年,今王为襄王,非安釐王。
[79]案:“其中经传大异”,“其中”下疑脱“与”字。
[80]案:“幽王”当作“厉王”。
[81]案:“名”上疑有脱字。
[82]《文选·补亡诗》注引王隐《晋书·束晳传》。
[83]《文选》任昉《荐士表》注引张骘《文士传》。案:张骘当作张隐,《隋书·经籍志》《文士传》五卷,张隐撰。
[84]案:司马彪《续汉书》今惟存志八篇三十卷,列于范晔《后汉书》中。
[85]案:杜预《春秋左氏经传集解后序》虽亦表彰《纪年》,以为《纪年》所记多与《左传》符同,然此后序疑非杜预撰,见《篇目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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