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奇异的石人:金沙遗址的古蜀族艺术杰作

奇异的石人:金沙遗址的古蜀族艺术杰作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金沙遗址出土的大量珍贵文物中,石雕人像可谓是古蜀族在人物造型艺术方面的又一杰作,也是成都平原商周时期石质遗物中最重要的考古发现。现在来看,当时三星堆遗址和成都方池街遗址出土的石人雕像,由于残损严重、数量甚少,使学者们的研究分析受到了很大的局限,因而种种推测还停留在相对比较浅显的层面上。

奇异的石人:金沙遗址的古蜀族艺术杰作

在金沙遗址出土的大量珍贵文物中,石雕人像可谓是古蜀族在人物造型艺术方面的又一杰作,也是成都平原商周时期石质遗物中最重要的考古发现。清理出土的石质人物雕像共有八件,加上后来发掘出土的已达十余件,其娴熟简朴的雕刻技艺和独特神秘的造型风格,令人大有耳目一新之感。这些石人独具特色的姿势和与众不同的形态神情引起了学者们的种种猜测。有的考古工作者认为它们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下层,有的认为它们应属于四川盆地内地位低下的族群,还有的认为它们可能表现的是来自于异族的人物,是战争俘虏或奴隶的形象等[28]。它们的造型所代表的真实身份,可能并非如此简单。它们所蕴含的神秘内涵更是费人猜思,可能与一般想象的解释并不完全一样。那么,古蜀族花费大量时间精力和心血去雕造这些石人究竟是出于什么动机?为了什么目的?在这些石质人物造型身上被赋予了什么象征含义?在古蜀族举行的祭祀活动中,它们又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呢?这些都是耐人思索、非常有趣的问题,需要我们经过深入的探讨来弄清它们。

我们发现这些采用石头雕琢而成的圆雕人物造像均为跪坐造型。它们的形态无一例外皆为裸体,跪姿一律都是双膝着地,臀部端坐于脚跟之上,赤足不穿鞋袜。这种一丝不挂的形体,显得大胆而又坦荡,在造型上展示出一种神秘的寓意和独特的风格,可以说是古蜀族能工巧匠富于创意想象力的圆雕石质人像杰作。值得注意的是,它们的双手都交叉背于身后,腕部被绳索反缚,有的被绳索缠绕了两道或数道,手掌皆向下摊开,手指并拢贴于臀后。这种姿势非常耐人寻味,很可能具有非同寻常的含义。这些石跪人像的发型也颇为奇特,它们头顶上好似顶着一片特制的瓦,中间低凹向两边翘起的形状又很像是一本打开的书。有学者认为这是一种中分的发式,准确地说它们的头发是从头顶向两侧分开并微微上翘,至前额和脑后又微微内束,总之发式非常奇异。它们的前额及双鬓皆不留头发,脑后则采用线刻的方式表现出拖垂的长辫,长辫为四索双股并列下垂,直至后腰,长辫的下端被反缚的双手遮住。人物雕像脑后的长辫展现典型的古蜀传统特色,三星堆出土的众多青铜人头像与立人像都是如此,金沙遗址铜立人像也是这样。不过也有例外,其中有两件石跪人像脑后就没有线刻的长辫,仔细观察可能并非有意如此,也许是因为将石人雕琢成形后尚未做进一步加工和刻画,或者是由于年代久远而刻画较浅已漫漶不现。这两件石跪人像有些部位雕琢得较为粗糙,仅具轮廓,据此推测前一种可能性较大。

美术考古的角度来看,这些石跪人像在造型艺术上展现出一种简洁朴实、粗犷豪放的风格,与三星堆青铜雕像群相比,无论是形态或姿势还是装饰特色都有很大不同,在材料的选用和审美情趣方面也有所差异,别具匠心。古蜀族在雕造这些石人时采用了圆雕与线刻相结合的手法,在造型上达到了简练逼真的效果,在艺术风格方面既有写实又有夸张,给人以生动传神之感。在脸部形态上,它们大都颧骨高凸,鼻高额宽,眉弓突出,杏状大眼圆睁,眼珠与瞳仁呈向前方瞪视状,双耳较大,耳垂凿有穿孔,脸部下边则较为瘦削,脸颊略呈内凹,嘴巴或抿或张,有的嘴唇和耳朵上还残留有涂抹的朱砂痕迹。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石跪人像的表情神态,无一例外都是一副承受痛苦的样子,充满了悲壮的意味,同时又交织着静默、企盼、祈祷、等待或苦闷与惊讶等微妙的神情变化。这反映了雕造者对当时人物表情的细致观察与巧妙把握,而且具有娴熟的雕琢创作技巧,在造型艺术上达到了较高的水平。这些石雕人物的表情神态同金沙遗址铜立人像的肃穆神秘状可能都表达着某种寓意,有着很丰富的含义。石人嘴唇与耳朵等处涂抹的朱砂痕迹可能是古蜀族举行祭祀活动时所为,涂抹朱砂是否有增强灵异或厌胜的作用,抑或是古蜀族的一种特定的礼仪习俗,我们不得而知。但三星堆二号坑出土的青铜面具和青铜人头像也有口唇涂朱的现象[29],这告诉我们可能都是出于同样的目的,显而易见应与古蜀族和古蜀王国的祭祀与巫术有关。

成都方池街遗址出土的石跪人像

在金沙遗址发现之前,成都平原其他古遗址内也曾发掘出土商周时期的石质人物造像,但数量很少。根据公布的考古资料,在三星堆遗址范围内最早出土有两件石跪人像,可惜头部皆已损坏,形态表情不详,身躯的刻纹也已漫漶不清,但双手反缚的跪姿仍依稀可辨。有学者称之为石雕奴隶像,认为“遗址中发现的两个双手反缚的石雕奴隶像说明了在这个时期奴隶制的存在”[30],还有的学者称为“砍头的人牲石像”[31]。随后,1983年在成都方池街遗址又出土了一件石跪人像,据介绍是“在遗址早期地层的上面,发现一个青石雕刻的人像,高约0.5米,双腿下跪,双手被缚”[32]。后来又介绍说“这个石人高50公分,头发向左右两披,双手后缚,头部较大,脸部雕刻粗犷有力,只刻出眼鼻的大体轮廓”[33]。有学者分析认为,方池街出土的“这件石雕像,面部粗犷,颧高额突,双耳直立,尖下巴,高鼻梁,瘦长的脸上横着一张大嘴,头发由中间分开向左右披下,由于身上无衣纹饰样,从其特征上看,可能为一青年男性”。“方池街石人,神态严肃悲恸,赤身裸体(没有衣纹饰样),双手于背后做捆缚状,双腿弯曲下跪于地,从它所表现的形象来看,不像是作为祭祀对象……是作为祭品——‘人祭’的代用品,其表现的当是受人宰割的羌人奴隶形象”。并认为“蜀与羌在当时都是较强大的部落,而且相互为邻,双方之间很难不发生关系,战争也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古代蜀人将羌人形象的‘古俑’代替人牲作为祭品是很可能的”[34]。或认为古老的氐羌是蜀族的祖先,“这件石雕像正是表现了蜀族先民的形象”[35]。也有学者不同意这种推测,认为“根据文献记载,羌人是披发覆面而不是辫发,将这类石人像的族属判定为羌人,其证据还不足”[36]。现在来看,当时三星堆遗址和成都方池街遗址出土的石人雕像,由于残损严重、数量甚少,使学者们的研究分析受到了很大的局限,因而种种推测还停留在相对比较浅显的层面上。金沙遗址十余件石跪人像的出土,无疑为这方面的研究提供了极其重要而丰富的实物资料,使我们可以对比做更深入的探讨。

这些商周时期古蜀石质人物造像的出土,引起了学术界浓厚的兴趣和广泛的关注。将它们与先前出土的几件石人像联系起来看,可知都是同一文化类型遗存。在年代上,它们都是商周时期的遗物。在形态特征与造型风格上,它们都非常相似。特别是方池街遗址出土的一件石跪人像。无论是赤裸的形体、反缚的双手、双腿弯曲跪坐于地的姿势、由中间向两边分开的发式、颧高额突与大耳阔嘴以及瘦长的脸形,或是做严肃悲恸状的表情神态,都与金沙遗址石跪人像一脉相承、高度一致。在四川之外其他地区多年来进行的大量考古发掘中,迄今尚未有类似的发现。这说明这些石跪人像显然是具有典型的时代性和浓郁的地域文化特征的古蜀遗物,它们主要分布在成都平原上规模较大的一些商周时期的古遗址中,应是古蜀王国一些较大的氏族或部族为了某种祭祀目的而特意雕制的,也可能反映了当时影响较大、盛行一时的一种社会习俗。可以肯定的是,古代蜀人雕造这些石质人物绝非像现代人生产工艺品那样出于赏玩的目的,这些石人像的特征风格已充分说明了雕造者虔诚的态度与耗费的心力,他们并不追求视觉上的愉悦,却刻意表现一种浓烈的悲剧性的力量。总之,给人以深刻印象的这些石质人物造像提供给我们的并不是一些简单的信息,它们有着极其丰富的含义。

考古工作者对金沙遗址石跪人像进行出土清理时,根据它们的造型特点,认为大致可分为A、B、C三种类型。其中A型的形体较为瘦小,上身微向前倾,五官雕刻得比较粗略,高约17厘米。B型的体形适中,上身亦微向前倾,高约21厘米。C型的体形较高,上身较直,略显得有点扁平,肩部较宽,人体有的部位较为夸张,高约21~27厘米[37]。如果从雕刻技艺和造型风格来看,B型与C型的石跪人像雕刻较为细致精美,采用线刻表现的眼睛与发辫等处显得清晰流畅,做过耳垂钻孔和整体磨光加工,体表圆润,涂抹于嘴唇、眼眶、耳朵等处的朱砂痕迹仍明显可见,可谓金沙遗址出土的古蜀族石质人物造像中的精心之作。比较而言,A型石跪人像则雕刻得较为粗糙,身体造型已大致成形,但脸部五官仅显出轮廓,神态朦胧,表情模糊,因未雕出眼睛,眼眶与瞳孔采用朱、白两色颜料描绘而成,脑后的发辫也未刻出,体表也未打磨,给人的感觉好像是只雕刻出了雏形,尚未做细致加工。根据这些明显的差异来推测分析,其中的A型石跪人像很可能是金沙遗址古蜀族早期的粗犷之作,B型与C型石跪人像则可能是其积累了丰富的雕刻经验之后的石雕人物造像作品。从雕琢工艺的角度看,除了技巧方面的原因,花费的时间工夫也明显不同,A型石跪人像雕刻时可能比较急迫和草率,B型与C型石跪人像雕刻时则比较从容细致,从而形成了两种不同的艺术效果。这是否与古蜀族必须雕造这类石跪人像来举行某种祭祀活动的急需程度有关呢?这些尽管都是分析推测,但可以活跃思路,对我们的深入探讨应该是有好处的。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其中的一些精美之作。

先看第一件,按照考古人员的编号为2001CQJC:716,在金沙遗址清理出土的8件石雕人物造像中,是雕刻最为细致、保存最为完整的一件。这件石跪人像通高21.72厘米,重2117克。雕造者充分采用了雕琢、磨光、钻孔、线刻等手法,对石人像的形态造型从整体上到细微处都做了生动逼真的表现,并在脸部的某些部位施加了彩绘,涂抹了朱砂[38]。有些部位较为夸张和简略,展示出一种别具匠心的粗犷风格。其线刻的双眼、睁大的瞳孔、嘴角下垂且唇部涂朱的方形大口、耸出的颧骨、内凹的脸颊与高挺的鼻梁、竖起的大圆耳朵和钻孔的耳垂、奇异的梳理整齐的双分发式、脑后下垂的大辫和反缚的双手,以及腰板挺直、平胸圆肩、微向前倾、双膝着地的跪坐姿势,都给人以栩栩如生之感。这件石雕人像选用的石材为蛇纹石化橄榄岩,由于该岩内含有大量分散的粉粒磁铁矿石方解石,石像的表面有一些被侵蚀后形成的黄褐色斑痕。脸部人为的彩绘和涂抹的朱砂与这些自然形成的斑痕互为衬托,更增添了这件石跪人像的古朴和神秘,观赏的时候能够油然体会到一种年代久远的情趣与韵味。从形态造型的风格特征看,这件石跪人像应为男性裸体双手反缚跪坐姿势。其神态表情做严肃苦涩与惊讶状,双眼圆睁、目视前方与嘴角下垂、方口大张的样子,似乎又含有一种悲壮、愤慨、期盼和祈祷的复杂意味。身后被两道绳索捆绑住的双手显得分外夸张,可能是有意为之,以突出其双手反缚所表达的某种寓意。其双膝下面与跪坐于地的脚趾处都做了磨平处理,可以平稳放置,说明古蜀族雕造这件石跪人像是供摆放使用的。很可能是用于专门的祭祀活动,或者是作为古蜀族宗庙与神庙中的供奉物。从视觉效果推测,或许有木制的祭台或神坛供摆放。此外,是否有作为殉葬品与陪葬品的可能性,目前还是一个谜。这件石跪人像奇特的姿势和微妙的神态都给人以深刻的印象,其被赋予的象征含义是相当耐人寻味的。

金沙遗址出土的石雕人像之一

金沙遗址石雕人像之一线描图

精美传神的金沙遗址石雕人像之二

第二件金沙遗址出土的石跪人像编号为2001CQJC:717,高21.5厘米,重1951克,也是一件雕刻细致传神的精美之作。古蜀族精心雕造的这件石像同样采用了圆雕与线刻相结合的方法,展现了简练而娴熟的雕刻技艺。形象体态显得丰满稳重而又均衡对称,给人以生动逼真之感。无论是特征风格还是表现技巧都洋溢着鲜明的古蜀特色。这件石雕人像选用的石材也是蛇纹石化橄榄岩,因为石内含有大量分散的粉粒状磁铁矿石与方解石,故而外表被侵蚀后呈现出褐色状斑与黑色条纹和白色划纹,为石像增添了一种天然的韵味。此外,由于年代久远石质风化,石像身上出现了细小裂缝。在形态造型方面,这件石像亦着重表现了奇异的发式和双手反缚跪坐于地的姿势,双眼圆睁直视前方,脸部棱角分明,颧骨凸起面颊深凹,鼻梁高直,阔嘴紧抿,神态肃穆表情凝重,并同样意味深长地交织着悲壮、苦涩、期盼等多种情感。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古蜀族的能工巧匠在雕造这件石像时巧妙地运用了彩绘来增强对人物形态的表现,并突出其神态表情方面栩栩如生的效果。最显眼的便是紧抿的阔嘴上涂抹的朱砂,在经历了数千年的湮没之后,清理出土时仍鲜艳如新。在竖起的招风式的双耳上也残存有朱砂。石像的眼睛则采用彩绘形式描画而成,其外眼眶为黑色线条,充分利用了石材本身的肌理效果,而眼睑则涂以朱彩,眼仁描成白色,瞳孔也非常巧妙地利用了石质纹理,起到了层次分明生动传神的作用。在考古发现提供的出土实物资料中,这是非常值得重视的现象,充分说明了商周时期的古代蜀人对彩绘形式的熟练掌握和巧妙运用,可谓情有独钟造诣非凡,同时也反映了古代蜀人独特的审美意识,透露出当时祭祀活动与社会习俗中的一些真实情形。彩绘其实并不仅仅是一种美术手法,或是一种简单的艺术情趣,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原始神秘宗教观念的体现,其中蕴含着相当丰富的内涵。值得注意的另一点是这件石跪人像反缚于身后的双手,并列的双手夸张地各凿出了四个粗壮的手指,不见大拇指,掌心向内紧贴臀部。而前面介绍的第一件(编号为2001CQJC:716)石跪人像反缚的双手则掌心向外,并列贴于臀部,分别刻出了拇指和蜷曲的四指。这种形态上的差别也颇耐人寻味,说明雕造者并不固守一种模式,而有灵活的创意和丰富多样的表现方式。

金沙遗址石雕人像之二线描图

未做细致雕琢的金沙遗址石雕人像之三

金沙遗址石雕人像之三线描图

第三件编号为2001CQJC:166的石跪人像,高17.4厘米,重1148克,是浅灰黑色的大理石雕刻而成,石质中有较多的白色条状斑纹,出土时一些部分有残损,头部与身体已断开,经拼接复原。这件石像在形态造型上同样具有颧骨高耸、脸部瘦削、发式两分、身子前倾、目视前方、表情严肃、神态悲壮的特点。雕造者同样采用了圆雕、线刻、打磨、涂描等手法,但在这件石像的细部表现方面特别是面部五官和反缚于身后的双手则显得较为粗糙。体型与其他石像相比略小一些,手与脚也较细。这件石像鼻梁以上部位未做细致雕琢,背后交叉的双手和捆绑在手上的绳索仅具轮廓,雕刻出的手指为七个,身后不见发辫。这种制作粗糙、雕琢不细的人像,与前面介绍的两件精美之作有较大的差异。可能是已经雕凿成形,但尚未做细致加工。推测其原因,也许是当时需用甚急,来不及精雕细刻;或者是早期的一种雕造风格,制作者在雕琢面部五官等细部方面经验不足,手法较为粗疏。此外也不排除制作者有意为之的可能,因为石像身部已经过打磨,唯五官与双手较为模糊。值得注意的是这件石雕人像用阴线刻出的嘴上被填涂了朱砂,并用朱砂涂目,表明这件石像已被用于古蜀族的某种祭祀活动之中,或已作为宗庙或神庙中的供奉。

风格粗犷的金沙遗址石雕人像之四

第四件编号为2001CQJC:159的石跪人像高17.8厘米,重1366克,采用蛇纹岩青石雕刻而成。这类质地的青石在成都平原西部的彭州境内较多,采集也较为方便,古代蜀人使用的石材有可能采于此地。这件石像的胸部和双腿处有大量的酱黄色沁斑,出土时已残断,经过拼接复原。在造型风格上同样具有脸部瘦削、颧骨凸出、发式中分、目视前方、神情肃穆悲壮的特点。其形态与第三件相似,雕刻也较为粗糙,特别是鼻子以上部位未做细致雕刻,眼部稍凹,没有雕出眼睛,眼部上面有一道凸棱来表现粗长的眉毛,嘴部至下巴呈扁平状,亦未做细刻。身后反缚的双手雕刻得也很粗略,仅雕刻了五个手指。人像跪坐双腿的底部也不平整,左脚趾部略短,放置时稍向左侧倾斜。这件石像同样使人觉得只雕出了雏形,尚未做进一步加工。耐人寻味的是,眉棱下虽未刻出双眼却残留有少量的朱砂和白色颜料,推测曾描绘过眼眶和瞳孔。嘴部位置也残留有朱砂,应是描绘和涂抹口部用的。在半椭圆形耳朵正面一侧也涂有朱色。这些痕迹说明这件石像显然已在古蜀族的某种祭祀活动中被正式使用过。(www.xing528.com)

金沙遗址石雕人像之四线描图

以上四件石跪人像在造型上,与中原地区、长江中下游以及其他区域出土的同时期玉石类人物雕像相比,有较大的不同,具有一种浓郁的地域文化风格,也可以说显示了古蜀族特有的石质人物雕像风格。从形态特征方面分析,可知古代蜀人为了某种特殊的目的与用途而选用石材制作这些石像时,有的比较从容,精雕细刻,达到了生动逼真的效果;有的可能比较急迫,雕刻比较粗糙,未做细致加工。这是否与当时古蜀族制作使用这些石像时的急需程度有关?也有可能是由于制作者的原因,比如创意构思上的成熟与粗浅、雕刻手艺的高低区别以及雕刻经验的多寡等。尽管有形态特征方面的差异,但这并不影响古蜀族先民赋予它们的象征含义。这些石像上残留的涂抹朱砂与彩绘痕迹,说明它们一经雕成,尽管有的比较精美有的仅具雏形,却都派上了用场。换个角度来看,这也透露了古代蜀人在审美意识上的丰富和宽容,在造型艺术上既能做到精雕细琢也能保留粗犷,充分展示了表现手法方面的不拘一格和风格上的多样性。而在这些石质人物雕像面部等处施以彩绘涂抹朱砂,可能是为了增强这些石跪人像的神秘性,以达到和突出其栩栩如生的效果。这种具有古蜀特色的彩绘与涂朱也很可能是古蜀族表现原始宗教观念的一种方法,抑或是当时流行的一种崇尚习俗,或者是将它们供奉于宗庙神庙或使用于某种祭祀活动之中时进行的一种特殊仪式。这种表现手法客观上确实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联系三星堆青铜雕像群的描彩涂朱现象,同样展示了古代蜀人非凡的创意。

金沙遗址出土的这些石跪人像表现的是哪类人物?代表的是什么身份?究竟具有什么象征含义?是非常值得探讨和弄清的一个问题,也是古蜀先民留给我们的一个非常有趣的谜。这个有待破解的问题和费人猜思的谜,已引起了众多学者的关注。我们在前面已提到,有的学者认为金沙遗址出土的这些两腿下跪反缚双手的石像表现的应是当时社会的下层,可能是奴隶或俘虏与犯人的形象。有人甚至认为,这些象征着奴隶与犯人形象的石跪人像在金沙遗址大量出土,反映了当时古蜀族或古蜀王国中的等级与刑罚情形,透露出当时的古蜀王国“有可能它与商王朝一样有了较为完备的刑罚制度,执掌刑罚的就是掌握该遗址大量礼器和象征着王权金带等器物的统治阶层”[39]。还有的认为“从方池街出土的人像旁有凿和烧痕的人头盖骨,金沙村遗址出土人像上有涂朱的情况看,这种人像应是人祭的替代品,其目的是专用以祭祀活动。以石人替代过去的活人祭祀,无疑是一种社会进步的表现。”[40]毋庸讳言,这些推测大都是针对这些石跪人像两腿跪坐双手反缚的姿势形态得出的一种分析看法。若做深入探讨,可知这些看法并不确切。

河南安阳殷墟出土的囚俑(上为女囚俑,下为男囚俑,正面与背面形状)

我们知道,根据古代文献中有关记载透露的信息,早在远古时期中原地区的原始部落中已形成了某些强制性的行为准则。例如《尚书》中的《舜典》和《皋陶谟》就有“五礼”“五典”的记载,如果部落中某些人违反了这些强制性的行为准则,就会处以象征性的“象刑”,或者受到“鞭”“扑”“流”等刑的惩罚[41]。到夏朝由原始的氏族联盟建立了早期奴隶制国家之后,才有了较为正式的《禹刑》,《左传》中就有“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的记载[42]。按照后世学者的说法,夏代的刑罚首先注重天罚神判,其次包括死刑,使用五种肉刑。据东汉学者郑玄在《周礼·秋官·司刑》中作注说,夏代五刑是“大辟二百,膑辟三百,宫辟五官,劓、墨各千”。大辟就是死刑,膑辟是凿去膝盖骨,宫辟是毁坏生殖器官,劓是割掉鼻子,墨是在脸上刺字涂以墨记。这些刑罚有着相当野蛮残酷的色彩,与当时对付征服的各部落臣民、战争俘虏和奴隶,实行强权统治有着密切的关系。到了殷商王朝,随着对外战争的频繁和势力范围的扩张,统治者进一步加强了对奴隶的镇压,不遗余力地维护奴隶主贵族集团的利益,制定了骇人听闻的更加残酷且详细的刑罚。《史记·殷本纪》记述商汤时已有“汤法”,《竹书纪年》说于“祖甲二十四年重作《汤刑》”[43],其详细内容早已佚失。从史籍中的零星记载来看,商朝仍沿用了五种肉刑,而把膑刑改成了刖刑(砍掉下肢),增加了砍手等刑罚,《韩非子·内储说上》就有“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的记述[44],特别在死刑方面扩大了范围,增加了多种残虐的执行方法,此外还有镣、铐、枷等械具。安阳殷墟出土的商朝陶俑就有双手戴有械具的男囚俑与女囚俑造型[45],甲骨卜辞里也已有“项枷”“连手枷”等文字。到了西周时期中原王朝已经有了一整套完备的礼乐和法律,周穆王时大司寇吕侯制作了《吕刑》,刑罚方面仍沿用夏商时代的五种肉刑,对定罪量刑施罚都做了明确规定。其中亦有新的改变,比如有疑问的刑罚可以罚款代替肉刑等,还规定了罚金数额。以上所述都是黄河流域中原地区夏商周统治者施用的刑罚状况。地处长江上游内陆盆地的古蜀王国并不属于中原王朝的统辖,这里有着众多的氏族和部落,大大小小的酋长甚多,可谓诸侯林立,在政治上施行的是共主制,在礼乐上也与中原有别而自成体系,三星堆出土的青铜雕像群对此做了很好的揭示。古蜀时代的刑罚情形如何,古文献中对此几乎没有什么记载,考古材料也缺少例证,目前我们还不得而知。因为古蜀王国与中原殷商王朝在政治体制与统治方式上都有很大的不同,古蜀王国是否也有自成特色的刑罚制度,现在还是一个谜。

人牲与殉葬曾是中原殷商王朝统治者广为采用的做法,特别是商王朝后期殉葬之风尤为盛行。根据甲骨卜辞和古文献的记载,商代奴隶主贵族经常频繁举行祭祀上帝、鬼神、祖先等仪式以求得到保佑,每祭祀一次除宰杀牛羊外往往还要杀人作为祭品。商王朝在营建宫殿和宗庙建筑时也要埋葬狗、牛、羊三牲和车马奴隶人牲等。殷墟的考古发掘对此有大量的揭示,如安阳武官村北地殷王陵区发掘了191个商代祭祀坑,共埋奴隶1178人,每次祭祀杀戮的人数少则几人多则几十人至几百人。商代人殉数量也很惊人,据统计,已发现的商代墓葬中的殉人数量在1000人上下[46]。西周时期人牲祭祀之风仍很流行,但数量甚少,人殉制度也开始衰落,至西周中晚期上层社会统治集团中的周人贵族已不再将奴隶殉葬作为一种礼制。商周时期古蜀王国在祭祀活动与丧葬习俗方面也与中原王朝有很大的不同,三星堆遗址等许多重大考古发掘均未发现古蜀统治者有人牲或人殉的情形。这说明古蜀社会显然没有人牲或人殉的习俗,盛行的是具有浓郁古蜀特色的祭祀方式。

三星堆二号坑出土的青铜喇叭座顶尊跪献人像

三星堆一号坑出土的青铜跪坐人像

由此可知,金沙遗址出土的石跪人像所代表的并非是人祭的替代品,透露的也不可能是古蜀王国中的刑罚情形。它们赤身裸体双手反缚的姿势形态并不是为了简单地表现一种刑罚制度,而是被赋予了特殊的象征含义,很显然与古蜀族一些特殊的祭祀活动仪式有着密切的关系,应是古代蜀人某种崇尚观念的形象体现。在三星堆出土的千姿百态的人物雕像群中,只有二号坑出土的一件青铜喇叭座顶尊跪献人像裸胸露乳,腰以下仍穿有短裙;一号坑出土的一件青铜跪坐人像身体下部裸露,但腰间系带穿有遮裆的“犊鼻裤”,上身穿右衽交领长袖短衣。金沙遗址石跪人像这样全身赤裸,确实是比较特殊的一种造型。特别是采用夸张手法雕刻的被绳索捆绑于身后的双手,加上额际两侧被修剪过的奇异发式,以及面部的彩绘和涂抹的朱砂,具有浓郁的巫术色彩。

前面提到关于这类石跪人像的身份象征,已有学者提出了一些推测看法。比如有的认为它们的身份地位应当很低,可能属于四川盆地内地位低下的族群。但这类石跪人像无一例外都采用了商周时期中原地区表现上层贵族人物的跪坐姿态,这就使得上述的推测存在了很大的疑问。首先说跪坐姿势,根据古代文献记载,古代两膝着地伸直腰股为跪,两膝着地臀部贴于脚跟上为坐,是中国很古老的一种礼仪习俗[47]。在殷商时期,跪坐成为崇尚鬼神的商朝统治阶层的起居法,并演化成一种供奉祖先、祭祀神天以及招待宾客的礼仪。当时只有一些滨海而居的土著采用蹲居法,被称为“蹲居的蛮族”或“东夷”[48]。从考古资料看,殷墟妇好墓出土的一些圆雕玉人与石人便是这种典型的跪坐姿势。其中有一件雕刻精美纹饰细腻,是商代玉雕人像中的代表之作,有人根据神态与佩带武器推测其很可能是妇好本人的形象。在三星堆出土的青铜雕像群中也有不少跪坐姿势的雕像,如一号坑出土的青铜跪坐人像、二号坑出土的青铜喇叭座顶尊跪坐人像以及青铜神树底座上的跪坐小人像等。可知跪坐姿势无论是在殷墟还是在三星堆的圆雕人物造型中表现的绝非是地位低下的族群,而是社会上层人物形象,它们可能是统治阶层、世俗贵族,也可能是巫师集团执掌神权者的象征。以此作为参照来看金沙遗址出土的石跪人像,也是这种跪坐姿势,说明表现的也是象征社会上层人物的礼仪习俗。所以我们可以说,它们并不是社会地位很低的人物,而是统治阶层人物的象征。很有可能是古蜀部族首领兼巫师在某种特殊祭祀仪式中的造型。

河南安阳殷墟五号墓出土的玉雕跪坐人像

如果做进一步比较分析探讨,金沙遗址出土的这些石跪人像,无论是奇异的发式、脸部涂抹的朱砂和彩绘,还是不着衣饰的裸体跪坐造型和肃穆悲壮的神态,表现的都是具有巫术色彩的祭祀行为,而在古蜀族的祭祀活动中也通常只有巫师之类身份特殊的人才具备这种资格。作为参照,我们可以仔细观赏一下三星堆二号坑出土的青铜顶尊跪坐人像,其上身裸露双乳突出的造型不仅展示了祭献的含义,而且表现了一种坦荡的风格。金沙遗址石跪人像双手反缚全身皆裸,在造型风格上也同样具有坦荡的特色,在人物象征内涵方面也与祭祀行为密切相关。可以说,它们都洋溢着浓郁的古蜀特色,反映了古代蜀人独特的审美意识和崇尚观念。

其次我们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石跪人像被绳索反缚的双手,雕刻手法极其夸张,显然是有意为之。它们那被修剪形成的奇异发式显然也有明确的特殊含意。这使我们很容易联想到古代的有关文献记载。《吕氏春秋·顺民篇》记述说:“昔者汤克夏而正天下,天大旱,五年不收,汤乃以身祷于桑林,曰‘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万夫有罪,在余一人。无以一人之不敏,使上帝鬼神伤民之命。’于是翦其发,其手,以身为牺牲,用祈福于上帝,民乃甚说,雨乃大至。”《墨子·兼爱下》《国语·周语上》《尸子·绰子》等对此亦有类似记述。文中说的“翦其发”,就是将头发剪成奇异的发式。“其手”,据毕沅、俞樾、陈奇猷等人的解释,是以木柙十指而缚之的意思[49]。《淮南子》佚文对此也有记述:“汤时大旱七年,卜用人祀天。汤曰,我本卜祭为民,岂乎自当之。乃使人积薪,翦发及爪,自洁,居柴上,将自焚以祭天。火将然,即降大雨。”[50]内容略有出入,但所述的事情则是一致的,这是商王朝统治者在大旱之年举行的一种祭祀仪式,其目的是祭祀太阳和上帝鬼神,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三星堆出土的多种跪姿青铜小人像

在干旱不雨或霖雨成灾时举行祭祀活动曾是商周时期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大旱之年的祈雨活动,大都要举行大型隆重的祭祀仪式。因为这与当时的农业生产、田猎渔牧以及整个社会经济生活都有直接关系,影响重大,所以《周礼》将祈雨纳入国家级祀典也就不难理解了。值得注意的是,商代的祈雨活动往往与巫术有关,出土的卜辞中对此有大量的记述。商朝求雨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以舞求雨,另一种是焚巫尪求雨。求雨祭祀的对象大致有四方神、山川土地神、帝臣、气候神、先考先妣等,具有泛神性的特点。商朝的以舞求雨实际上是一种奏乐舞蹈的求雨祭礼,有时要连续多天举行,有时甚至商王自任巫祝跳舞求雨,祈雨时不仅要奏乐跳舞还要大声呼叫。《诗经·小雅·甫田》说“琴瑟击鼓,以御田祖,以祈甘雨”,记述的就是奏乐祭祀地神的祈雨情形。[51]卜辞中对此也记述甚多,如:“唯万舞盂田,有雨”(合集28180),“王舞,唯雨”(续编4.24.12),“唯万呼舞,有大雨”(合集30028),“其舞,有雨”(乙编5112),“王其乎(呼)舞……大吉”(合集31031)等。商朝的焚巫尪求雨则是旱情特别严重时举行的祭祀祈雨仪式。史籍中对此不乏记述,如《左传·僖公二十一年》说“夏大旱,公欲焚巫尪”,《春秋繁露·求雨》说“春旱求雨,令县邑以水日祷社稷山川……暴巫聚尪八日……秋暴巫尪至九日”。文中所说巫尪是指女巫。尪,意为仰面朝天的畸形人[52]。卜辞中大量记录了所焚巫尪之名与具体地点,由此可知当时经常发生旱灾及焚巫尪祈雨习俗的盛行。有的一片甲骨上同时记有好几个焚巫尪的祭地,说明受灾范围很广。有的一片甲骨记述前后五天在四个地方举行这种祭礼,至少焚了两个巫尪(例如《安明》2475),其隆重和酷烈的程度充分反映了当时旱情的严重和人们祈雨的焦切状况。在这种严峻的情况下,“由于宗教上或习俗上的需要,地位较高者也可以成为牺牲品。则甲骨文的焚巫尪,所焚者身份未必很低”[53]。《吕氏春秋·顺民篇》与《淮南子》佚文记述的其实就是古代焚巫尪求雨的习俗,汤自“翦其发,其手,以身为牺牲”,欲自焚以祭天求雨,正是一种亲自使用巫术的行为。这种“大旱而以人祷”的举动应是殷商确实发生过的事,也是上古社会里常见的现象[54]。这种情况在后世仍然存在,并由焚巫尪求雨逐渐演变为暴巫尪求雨。《山海经》中记述的“女丑之尸”或“黄姬之尸”,有学者认为可能都是古代久旱不雨时用作祈雨的牺牲品。女丑即女巫,乃天旱求雨时的暴巫之像,或者是女丑饰为旱魃而被暴也[55]。此外,赤身裸体也是古人采用模拟交感巫术求雨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盛行于我国古代,在世界上许多地方也同样流行,弗雷泽《金枝》中对此便有真实的记述[56]

以上所述对我们探析金沙遗址石跪人像的真实身份和象征含义无疑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根据文献记载和环境考古材料,商周时期不仅中原地区气候多变,成都平原四川盆地也灾害频繁,经常发生大旱和洪涝灾害。在这种时代背景下,古蜀族或古蜀王国的统治者很可能会像中原王朝一样经常举行求雨的祭祀仪式。金沙遗址出土的这些石跪人像在形态造型上“翦其发”“其手”,便具有“以身为牺牲,用祈福于上帝”的寓意,显然就是“暴巫尪求雨”的形象写照。殷人“焚巫尪求雨”烧的是活人,周人“暴巫尪求雨”在烈日下曝晒的也是活人,古蜀族用石质雕刻的跪坐人像来象征和取代巫尪应是具有浓郁古蜀特色的做法,其性质与三星堆青铜雕像群是一脉相承的,反映了古蜀社会共主政治秩序下祭祀活动不同于中原地区而独具特色的真实情形。当然古蜀与中原在祭祀的内容与形式方面也有许多相同或相通之处,两地源远流长的文化交流与经济往来所产生的影响,理所当然要在社会生活中反映出来。金沙遗址石跪人像所象征的古蜀社会巫师形象,与商周时期中原地区的“暴巫尪求雨”便有着相同的含义。值得注意的是金沙遗址石跪人像面部的彩绘和涂抹的朱砂显示出了很强的巫术色彩,它们的赤身裸体也与古代模拟交感巫术有关。这些都表明它们是古蜀族或古蜀王国举行祈雨之类祭祀活动后的遗存。

金沙遗址出土的石跪人像不仅有丰富的象征含义,而且透露了大量的信息,对我们了解商周时期古代蜀人的社会生活、祭祀活动、风俗习惯以及审美意识和崇尚观念等都提供了宝贵的资料。随着研究探析的深入,今后必将会进一步显示出它们的重要价值,使我们获得更多新的认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