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前文所说,偏见的研究起源于对宗教、种族等社会文化冲突。有学者总结了对偏见研究的历史,有关偏见的理解主要是从社会学视角下社会“劣等人”的层面进行的,当某一个体或群体被视为“劣等人”时,就会受到“优等”群体自然而然的偏见。[66]偏见是一种社会现象。影响偏见产生的社会学因素包括个体的成长环境、宗教、个人的知识水平和社会地位、社会规范和媒介舆论等。
偏见起源于不平等的社会经济地位以及其他社会原因,包括我们习得的价值观和态度。[67]偏见在社会文化中具有一定的惯性,也就是说,偏见一旦形成,将会在既有的社会体系中慢慢变为固有意识而予以存留。当某一个具体的偏见变成稳定的社会文化、宗教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因为“从众”心理而持有该偏见,从而导致这种偏见持续存在甚至加重。这种趋势同样可以通过群际理论解释。当某种偏见不断加重时,持有该偏见的人和不持有该偏见的人就形成了内群体和外群体,此时新的偏见产生。根据前文所述的刻板印象和群际威胁理论,此时原本不持有该偏见的人,从与原偏见无关的人,变成新偏见的客体。例如,不同种族之间在社会中长期存在的偏见,即原偏见。从原本这种种族冲突不明显的地区移居到种族冲突明显的地区之后,有可能因为从众心理而潜移默化地形成这种偏见,如果他们不加入歧视黑人的“强势”一方,他们就有可能沦落为被原居民歧视的另一个群体。随着不断有移居者进入这个地区,对黑人有偏见的人群数量增大,该地区的教育、医疗等资源的有限性导致群际矛盾日益加剧。此时,种族隔离就成为化解社群矛盾的公共政策。社会制度巩固了这样一个认同偏见、本身就存在偏见的观念,并将其上升到社会层面合法化。社会制度将会影响更多人形成这种偏见。
现实冲突理论(realistic conflict theory)和群体间焦虑理论(intergroup anxiety theory)为偏见形成于特定的社会意识并维持、巩固甚至加剧提供了理论支持。
(一)现实冲突理论和群体间焦虑理论
内部成员是我们的群体成员,大家通过和平、规则、法律、政府和工业形成彼此之间的联系,而和外部人员或外群体的关系却是战争和抢劫。态度由此相应地形成——忠于自己的群体,并为之牺牲;憎恨和污蔑外群体人员。现实冲突理论是指,由于内群体成员与外群体成员争夺资源,形成冲突,我们会拥护内群体,反对外群体。[68]以现实冲突理论为基础,可以推导出:人们的行为被一种能够在其生活中获得最大利益的动机激发。[69]现实冲突理论从社会学的层面分析了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是不可避免的。现实冲突的不可避免性的根本原因是社会资源的有限性和人类生存、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只要人类社会继续按照现行的机制发展,这对矛盾就不会消失,因此,一个群体的成员对内群体的积极态度和对外群体的消极态度就必然存在。
偏见是不可避免的,并且在一段时间内,这种偏见还有可能呈现增强的趋势。一方面,这种趋势因从众心理而加强,某些得到社会制度的认可变成共同政策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引导偏见呈现削弱趋势的群际沟通、群际消融,受到了群体间焦虑现象的强烈冲击。群体间焦虑理论是指在和外群体或成员交流,或参与同外群体或成员的交流活动时,个体所感受到的紧张、别扭甚至是敌对等不愉快的体验。[70]这种尚未开始交流就已经产生的负面情绪,追究其根源依然是由群际关系产生的。群体间焦虑理论证明了内群体成员和外群体成员交流更容易存在负面情绪,这种负面情绪由双方处于不同的群体而产生。人的本能驱使人们不愿让自己处于这种负面状态,因此内群体与外群体的交流会比群体内部的交流频率低、效果差。低效的交流不但无益于削弱群际矛盾,甚至还会导致偏见的自我加强。群际交流的减少,使得群体内部成员越来越坚持内群体的观念和态度的同时,获得改变这种倾向的其他观念和态度越来越少。对于每个内群体成员个体而言,其所处的环境具有增强这种偏见的趋势,因此群体间焦虑会减弱不同群体成员交流的欲望,导致交流的频度和效率降低,从而导致偏见的程度加剧。(www.xing528.com)
(二)社会同一性理论
现实冲突理论和群体间焦虑理论主要是从群体性的视角解释偏见形成的社会学理论。在微观层面,作为社会中的个人,则更多的是受到社会同一性理论的影响而对外群体形成偏见。
根据社会同一性理论,人们会力求保持全面的积极自我评价,这种积极的自我评价由个体同一性和社会同一性决定,个体同一性决定一个人的成就以及他们如何与其他个体的成就进行比较,社会同一性把与他人的比较看作我们确定和评价自我的重要决定方式。[71]社会同一性理论认为除了基于个体特征和成就形成个体同一性之外,人们会基于一个人在一些群体中的成员资格形成一种社会同一性。[72]这种群体身份会平均地加到每个群内个体的身上。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更加优秀,这种愿望会转化成期望自己所在的群体更加优秀。此时,群体间的竞争就会出现。
社会同一性理论还体现出另一个问题,就是人们习惯把对某个群体的评价等同于该群体中的每个个体,也就是将群体属性视为个体的共有属性。这种态度本身就是对个体的偏见。一方面,处于优秀群体的人,通常比低于该阶层的群体成员更有优势,另一方面,群体的优秀程度与个体的优秀程度并不能画等号,对于个人的评价,应该通过具体的细节进行判断。但是,在效率、利益等因素的驱使下,这种由社会阶层或者说群体判定一个人的优秀程度的情况并不会改变,这种现象又会促使不同群体之间争夺资源、提升内群,甚至贬损外群的行为更加普遍。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行为者将这种对内群的积极态度和对外群的消极态度视为合情合理。只要社会处于良性竞争,对优秀的定义不会发生太多改变,群际偏见便不会自动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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