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国家课程标准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课程标准过高,它是最高标准,而不是基本标准,相当一部分老少边穷地区的中小学难以达到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要求;课程门类过于齐全,1992年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课程门类太多、太全,国家课程(主要是学科课程)小学9门,初中13门(不包括短期的职业指导课),再加上国家规定要开设的一系列活动课,超过24门,这在世界各国基础教育的国家课程中是少见的。国家课程标准是开发地方课程的依据和基础。在现行状态下,地方课程开发究竟有多大空间,是值得思考的。由此看来,开发地方课程就需要调整国家课程标准。
当然,调整国家课程标准,开发地方课程,并不完全意味着将国家课程标准地方化;而根据国家课程标准研制地方教材,也并不是地方课程开发的核心,“一纲多本”甚至“多纲多本”不是地方课程的实质。如果试图通过行政干预、地方保护,甚至课程与教材设计中的利益驱动,来排除异己教材,那更是离谱于地方课程开发的初衷。(www.xing528.com)
从地方课程管理体制上看,地方课程开发涉及切实下放课程设计权力的问题。当前地方课程管理统得过死,缺乏灵活性。在当前地方课程研究中,出现了把“省市课程”作为地方课程的倾向。即在地方课程开发时,出现以省市为地域范围,不以区县甚至更小的地理空间为地域范围的现象。如果认为地方课程实质就是由省市教育主管部门设计的课程,那显然是对地方课程的一种误解,它势必导致在地方课程开发上,区县甚至更小的地域没有地方课程设计权。其实,在一个省、一个市范围内,各个地方经济、文化发展以及课程资源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地方课程开发应给区、县或学区甚至更小的地方以较大的权利,统得过死,也不利于地方课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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