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股份公司在年终结算后,会将盈利的一部分以股东的投资额为标准分配给股东,即股东的股利。企业是否发放股利一般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并宣布,必要时要提交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再对外公告。一旦董事会宣布发放股利,股利就会成为企业一项不可撤销的负债。股份公司分配股利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一般情况下,应按照以下程序支付:
(一)股利宣告日
股份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讨论并提出股利分配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由董事会对外宣告。董事会对外正式宣告股利分配方案的日期即为股利宣告日。例如,甲公司的董事会于2015年11月15日通过决议,宣布于2016年1月16日向2015年12月29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以每股1元的比例发放现金股利。那么,2015年11月15日即为股利宣告日,公司在宣布分配方案的同时,要公布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发放日。
(二)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是有权领取本期股利的股东资格登记截止日期。公司股东会随着股票的流通和交易而不断换人,为了明确本次股利的归属,必须确定股东能否领取股利的日期界限,凡在股权登记日这一天登记在册的股东才有资格领取本次分配的股利。某股东在股利发放日之前买到了股票,但是在股权登记日之后登记在册,则股利仍属于原股东所有,该股东无权领取本次股利。接上面例子,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2月29日。如果甲公司的某位A股东将其股票卖给了投资者B,在2015年12月29日以前办妥了所有权转移手续,新股东B就可以得到股利。如果在2015年12月30日当天或以后才办好所有权转移手续,股利应归属于A股东。(www.xing528.com)
(三)除息日
除息日是领取股利的权利与股票分开的日期,在除息日前购买的股票,能领取本次分配的股利,即股利权从属于股票,从除息日开始,股利权与股票相分离,新购入股票的投资者就无权领取本次股利。一般规定除息日为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在上例中,除息日应该为2015年12月30日。
(四)股利支付日
股利支付日也称付息日。是上市公司将股利正式发放给股东的日期。接上例,甲公司应该在2016年1月16日将股利支票寄给名字已列入“股权登记日期股东名册”中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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