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各项特征变量中,最受瞩目的是城乡收入差距。有证据表明,中国的城乡收入差距已是世界最高(李实和岳希明,2004)。根据经典金融发展模型的预期,金融发展具有“涓流效应”(Agihon and
Bolton,1997),即一国金融部门的持续发展能够降低低收入阶层进入金融市场的门槛,进而能够降低低收入阶层与高收入阶层间的收入差距。但是,中国经济转型时期的内生性金融制度安排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满足政府给予经济改革中的利益受损集团(国有企业和城市部门)以利益补偿的需要。这使得中国金融资源的配置具有明显的国有企业和城市部门倾向,而中小企业和农村部门却受到了严重的金融歧视。因此,金融发展对中国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也很可能与经典理论的预期是相悖的。
但是,现有研究中国金融发展如何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文献,得出的结论却并不一致。章奇等(2004)指出:首先,中国高度垄断的金融结构不利于向农户和中小乡镇企业提供贷款;其次,由于政府对农村经济和金融体制的管制,导致中国的正规金融机构无意向农村和农业提供贷款或在这方面缺乏效率;最后,随着中国金融发展程度的提高,政府从80年代末开始越来越依赖于金融系统来干预经济,并向少数国有大企业提供资金。上述原因使得中国扭曲的金融发展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但是,陆铭和陈钊(2004)使用同章奇等(2004)同样的指标来度量金融发展水平,回归结果却并不支持章奇等(2004)的结论。对此的一个合理解释是,上述文献中使用的面板回归技术没能消除变量的内生性,以及没有考虑到数据的生成过程,进而造成了回归方程的估计偏误,并使得它们得出的结论不相一致。为此,姚耀军(2004,2005)使用1978—2002年全国层面的总量数据,采用向量误差修正模型(VAR)和Granger因果检验再次验证了中国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并得出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扩大之间存在Granger因果关系的结论。但是因为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的适用前提是大样本信息量(Sims,1972),姚耀军(2004,2005)的研究也存在样本量过小的问题。(www.xing528.com)
有鉴于此,本小节将使用面板单位根和VAR模型以检验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此外,考虑到中国的经济改革在空间上的非均衡性,不仅各地区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存在巨大差距,而且,各地区间的金融发展规模和效率(包括农村金融发展的规模和效率)也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周立和胡鞍钢,2002),这可能使得金融发展与城乡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在地区层面上并非完全一致。因此,本节还将把研究样本划分为东西两大区域进行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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