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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曲评奖活动及其问题分析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为戏迷,我还是比较注意戏曲方面的评奖活动。举行一次评奖大选赛不外这样几个环节:首先是参赛候选人名单的产生;其次是参赛者本身的艺术竞技,通过初复赛、半决赛及决赛,然后评出最佳和优秀获奖人,分名次、定高低,得到每个人应有的荣誉。众所周知,第一次大选赛中,李维康同志就吃了超过表演时间的亏。而在每次比赛时,超过时间的绝对不止李维康一位,可是被扣了分数的只有李一人。

戏曲评奖活动及其问题分析

这几年,各行各业各式各样的大选赛已屡见不鲜。通过电视屏幕,在全国范围内都有观众,影响是很大的。作为戏迷,我还是比较注意戏曲方面的评奖活动。现在就根据个人见闻谈谈自己的看法,用句礼节性的套语:仅供参考。

举行一次评奖大选赛不外这样几个环节:首先是参赛候选人名单的产生;其次是参赛者本身的艺术竞技,通过初复赛、半决赛及决赛,然后评出最佳和优秀获奖人,分名次、定高低,得到每个人应有的荣誉。而其中的关键人物乃是评委们,他们给的分数决定了参赛人的命运。除此之外,既然最后决赛是公开的,那么观众的舆论,即使是“事后诸葛亮”,我看也应予以充分重视。

先说参赛候选人的产生。第一步是自己报名。这比较好办,只要合乎条件,比如年龄、资历等等都合适,那就允许你报。等到名单公布,就要靠群众投票选举了。听说那一年首次京剧大选赛就出现了漏洞。选票是印在报纸上的,要想投票,必须先买报纸。而有的人就不惜工本,自己花钱买上几百份甚至千把份报纸,然后自己投自己的票;那些没有下本儿的参赛者当然就吃了亏。有鉴于此,于是第二次大选赛乃由全国各省市自行推荐,汇总后再从三百多名参赛者当中挑出几十名尖子参加决赛。这当然比自买选票公平多了。

照我这外行的看法,谁有资格参加决赛,首先是看谁的表演艺术过硬。然而与此同时,却有一条硬性规定,即每人表演的时间绝对不许超过十五分钟,只要越过雷池半步,就必被淘汰。众所周知,第一次大选赛中,李维康同志就吃了超过表演时间的亏。但请恕直言,几次大选赛,只要是在屏幕上播放的,不少电视观众是边看节目边看表的。我本人也曾如此。而在每次比赛时,超过时间的绝对不止李维康一位,可是被扣了分数的只有李一人。听说那一次从三百多人中选拔时有不少人也因表演时间超过十五分钟而不能进入决赛圈。实际上他们的表演水平并不比进入决赛圈的差。这就令人不大理解了。难道衡量业务水平的标准是时间而竟不是演出质量?当然,作为坐在电视机旁的局外人,我只能归咎于大约是我的表不准。记得一位老教授有句不朽名言:“谁的官儿大,谁的表准嘛!”

再说评委打分数。关于这一点,我曾在两次不同性质的座谈会上发过言,后来还写成文章公开发表在《团结报》上(题为《四个“化”和三种“分”》),这里不想重复。我只想转引一位作者在一篇书评的小注里写的一段话:(www.xing528.com)

前不久的京剧大选赛,出现了一批有前途的年轻的好演员。但是评分的人打分数,却总是在0.01到0.05间。古人所谓争胜于毫厘,评委们的评分可以当之无愧。艺术的天平上居然可以把0.01分的差别都标示得清清楚楚,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书品》1988年第1期,第50页)

此外,我还想补充一点。就在那一次从三百多人中选拔出几十名尖子的复赛过程中,还有一种现象是很微妙的。即参赛剧目越是互相重复的,越是不容易被选上。比如有若干人都表演《挑华车》,结果却没有一位演《挑华车》的进入决赛圈。分析一下原因,原来几十位评委同志各有打算。那些演同一剧目的演员只有他那个本地区的评委给他打了高分,余下的一律把分数压低,目的是唯恐本地区的参赛者被淘汰。最后却落得个“‘全’败俱伤”,一位也没有选上。这是颇值得深思的。

1988年9月,应《中国戏剧》之约而作,10月改订

同年12月略有增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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