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晚报》1986年8月14日副刊“百家言”栏中发表了题为《流派的束缚》的文章,读后有点不同想法,愿一陈鄙见。
文章一开头就说,京剧舞台上流派纷呈,“形成一段鼎盛春秋”。这首先把因果关系就弄颠倒了。艺术形成了流派,乃是一门艺术或一个剧种发展到繁荣昌盛阶段的自然结果,而不是它的成因。从“文革”以来,各门艺术几乎都受到严重的摧残和戕贼。京剧目前元气大亏,即使有意识地加以提倡使其振兴,也还未能达“中兴”的程度,因而也还谈不到出现什么新的流派。我感到,从当前实际情况看,不论梅、程、荀、尚也好,余、马、言、谭也好,作为一家艺术流派究竟掌握多少表演特点,演出多少剧目,具备多少文献和音响资料,我们还远远没有搜集齐全、整理就绪,以供后来人学习参考。这也就是说,一个想钻研某一流派的中青年演员,还远远没有学到他应当掌握、理解的艺术遗产,还有待于更全面而深入地探索和理解他必须学会的艺术遗产而不是其他。因此,如果说过去的各种艺术流派束缚了今天演员的手脚,那恰好是把话说反了。
就以文中所举的例子为例吧。作者说:“有位演员年近花甲,别人劝他创出自己的风格流派,他说:‘我远不及老师啊!’因此恪守师训,不敢越雷池一步。如此流派传人,谦虚态度固然可敬,但不知继承的目的在于发展,又实在令人怅然。”我早些时候曾就此问题发表过一点浅见,认为继承流派有最高和最低纲领之分。最高纲领是全面地继承然后发展之,在发展中自然有所创新,从而形成了自己的新的流派,如杨小楼之于俞菊笙,梅兰芳之于时小福、陈德霖,余叔岩之于谭鑫培是也。低纲领则由于人贵有自知之明,认识到老师的艺术水平确非自己所能企及,于是“恪守师训”,力图把本派艺术尽量不走原样地保存、流传下来,以俟来哲,如孟小冬之于余叔岩是也。前者固然可贵,后者似亦未可厚非。且低纲领并不等于低水平,余叔岩之后,海内外一致公认孟小冬是水平最高、造诣最深的余派传人,这是铁的事实,无法否认的。所以,如果说目前京剧的发展情况确实不够理想,我以为我们先不要去责怪那位恪守师训的演员,说他“不敢越雷池一步”;相反,倒应当检阅一下目前舞台上的中青年演员的艺术水平究竟同上一代人存在多少差距,是否人人都已“青出于蓝而青于蓝”了?可惜的是,“挂羊头卖狗肉”,借口“创新”以文饰其浅陋谬误者却不乏其人。这难道倒是“发展”的正途么?虽说名师出高徒,但名师并不能保证他的弟子都是高徒。何况有的师傅,其本身的艺术尚有待于进修、深造而提高(这有各戏曲院校的师资进修班为证),又怎能一下子就教出“出蓝”的弟子呢!
此文作者又举例说:“有个中年演员说:‘马连良先生二十三岁开始成家立派,我四十六岁才落得个后起之秀。’这是因为目前学习流派,有个不成文的规定:一要像;二要准;三不得擅自改动。否则有关方面不承认你是本派一脉,使你功亏一篑。”这话也不能一概而论。马连良二十三岁时,乃是由于他已有那么大的“道行”才“成家立派”的,而这位四十六岁的演员,如果艺术成就同年龄成正比比马先生高明一倍,而至今犹屈居人下,那当然要怪人们对他不公正。如果他的业务水平还不及马先生的几分之几,那么称他为“秀”也不算亏负他。因为当前称“新秀”者车载斗量,果真“秀”,还是“苗而不秀”或“秀而不实”,经得起考验推敲的似乎并不很多。至于说到“不成文的规定”,我以为“像”和“准”乃是学习一家艺术流派的起码条件;而是否允许改动,则要看你改得是否对,是否好,是否胜于不改。此文作者慨叹只模仿而不创新终不免要落伍,我则认为今天有的演员连单纯模仿都望之不似(这同习字临帖一样,临摹而可以乱真并不容易),于是爽性把老师所教丢在一边,只求自成一家,自我作古(如小儿习字耐不下心学基本功,爽性丢开字帖乱画一气)。其实这是在毁灭艺术而不是发展艺术。(www.xing528.com)
此文作者谈到了谭鑫培和裘盛戎,可惜却未进行“横向联系”。如果我们反问一句,为什么谭派老生有那么多传人,而且有不少还创出了自己的新流派?为什么“十净九裘”却无一人跳出了裘的范围?我看答案就很清楚了。总之,不是流派束缚了艺术的发展,而是今天的演员真正能做某一流派传人者并不多。不仅素质、素养逊于其前辈,就连技艺的全面掌握,剧目的演出数量,以及刻苦勤奋的钻研锻炼等等,也都不及他们的师辈。间或出现好苗子或尖子,不是被捧杀就是被闲杀。有的则上进心有余而缺乏高人指点,求教无门。夫“取法乎上”,尚不免“仅得乎中”,而况取法于中、下乎?而况一暴十寒乎?而况学了不用,或被捧杀与闲杀乎?
(原载1986年10月7日《华声报》,刊出时有删改,今据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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