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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的职责和职权详解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行政立法权是指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权力。行政处理权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涉及特定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事项作出处理的权利。行政裁决权是指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权力。

行政机关的职责和职权详解

一、行政机关的职责

宪法和行政组织法规定了不同层级、种类、管理领域的各种行政机关的不同具体职责,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政治统治的职责。行政管理都是为这个国家的统治者和政府服务的,因此行政机关的第一个职责就是政治统治。而政治统治职责大概又可以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专政的职责。这就是我们常说的统治者利用一些暴力机关,比如说军队、警察来对专政对象实行专政。其二,民主统治的职责。每一个国家政府的行政管理都必须保证整个社会的民主,让大多数的人享受民主。只有通过政府的行政管理才能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保护大多数人的民主。

(2)经济管理职责。进入现代社会以后,由于各种社会关系社会矛盾的复杂化,市场需要一定的政府干预来调节和弥补其缺陷。因此,行政机关需要发展本国或本地区的经济,于是,行政机关便享有了经济管理职能。

(3)社会职责。换言之,也就是社会服务和社会管理,比如环境保护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社区服务等。

(4)文化职责。当今社会,文化教育的重要性逐渐被重视,一个国家的综合国力中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这个国家人口的素质,而人口素质的提高离不开文化教育,因此每个国家的行政机关均将文化教育这个职责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

二、行政机关的职权

行政机关为了履行相应的职责,必须具有相应的职权来保障行政行为的实施。根据宪法和行政组织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的主要职权可以归为以下方面:

(1)行政立法权。行政立法权是指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权力。[29]在现代社会中,法律赋予了行政机关以准立法权,即允许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授权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制定相应的行政法规和规章,用以调整各种行政关系,规范行政相对人的行为。

(2)行政命令权。行政命令权是指在国家行政管理过程中,行政主体通过书面或口头的行政决定,依法要求特定的人或不特定的人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而相对方必须服从的权力。[30]行政命令的形式有通告、布告、规定、决定、通知、命令等。

(3)行政处理权。行政处理权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涉及特定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事项作出处理的权利。[31]

(4)行政监督权。行政监督权是行政机关为保证行政管理目标的实现而对行政相对人遵守法律、法规,履行义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的权力。[32]主要包括统计、审计、检查、审查、检验等。

(5)行政裁决权。行政裁决权是指由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授权,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民事纠纷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权力。在当今社会,法律赋予了行政机关一定的准司法权,允许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某些民事、行政争议作出裁决和处理。常见的有行政复议、商标或专利的审查、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等。

(6)行政强制权。行政强制权是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当法定义务人或某项具体行政法律关系的义务人不依法履行义务时,行政主体采取法定的强制措施,以促使法定义务人履行法定的义务或者达到与履行义务同样状态的权力。但由于行政强制行为直接涉及行政相对人的财产和人身权益,因此必要时才能行使,且行政强制权的行使也有严格的限制和规范,以确保相对人的权益不受行政专制的侵犯。

(7)行政处罚权。行政处罚权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其他公民、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相对人以制裁的权力。行政处罚在生活中较为常见,如查封、扣押、罚款以及某些人身性的强制措施等。

思考题

1.试述行政主体的概念、特征和资格。

2.行政主体的类型有哪些?

3.试论述行政主体的相关理论观点。

【注释】

[1]罗豪才、湛中乐:《行政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2页。

[2]王连昌:《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0页。

[3]应松年:《行政法学新论》,中国方正出版社1998年版,第62页。

[4]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86页。

[5]章志远:《当代中国行政主体理论的生成与变迁》,《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6]章志远:《当代中国行政主体理论的生成与变迁》,《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www.xing528.com)

[7]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1页。

[8]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1页。

[9]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1页。

[10]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1页。

[11]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1页。

[12]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2页。

[14]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2页。

[15]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3页。

[16]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3页。

[17]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3页。

[18]杨解君:《行政主体及其类型的理论界定与探索》,《法学评论》1999年第5期。

[19]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14页。

[20]杨解君:《行政主体及其类型的理论界定与探索》,《法学评论》1999年第5期。

[21]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15页。

[22]石佑启:《论公共行政之发展与行政主体多元化》,《法学评论》2003年第4期。

[23]吴刚:《类行政组织发展与行政体制改革》,《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

[24]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18页。③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19页。

[25]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18页。

[27]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19页。

[28]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19页。

[29]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8页。

[30]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8页。

[31]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8页。

[32]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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