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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逆周期宏观审慎管理法定工具的优化应用探讨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逆周期宏观审慎管理工具的应用,出于审慎考量较国际准则更为严格,将风险管理的理念渗透进金融业务活动,可以较好地适应行业风险管理现状,但也需要监管机构在评估监管体系效果时,考虑在具体实施市场机制和市场发展阶段的不同,不断完善监管标准。

我国逆周期宏观审慎管理法定工具的优化应用探讨

近年来,我国在加强宏观审慎管理方面,顺应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的要求与严格监管理念,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实施〈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安排相关事项的通知》《中国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工具创新的指导意见》《关于商业银行实施内部评级法的补充监管要求》《中央交易对手风险暴露资本计量规则》《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资本监管政策问答》《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等,在资本管理方面,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形成了涵盖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要求和逆周期资本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等多层次的资本监管框架,资本指标更为严格,同时对风险权重进行了调整,对银行进行了差别性监管并加强流动性和杠杆率的监管。

我国的监管工具使用的一大特点就是所有监管标准相对于国际准则均有所提高。低于预期损失拨备、抵御非预期损失的资本以及杠杆率监管标准均高于国际要求水平。

具体而言,我国的逆周期宏观审慎管理工具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在逆周期资本监管方面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包括最低资本要求、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以及第二支柱资本要求。商业银行各级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5%、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6%、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商业银行应当在最低资本要求的基础上计提储备资本,储备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2.5%,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在特定情况下,商业银行应当在最低资本要求和储备资本要求之上计提逆周期资本。逆周期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0~2.5%,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系统重要性银行还应当计提附加资本,国内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为风险加权资产的1%,由核心一级资本满足。对于被认定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所适用的附加资本要求不得低于巴塞尔委员会的统一规定。关于杠杆率,我国规定杠杆率是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有关规定的一级资本与商业银行调整后的表内外资产余额的比率,商业银行并表和未并表的杠杆率均不得低于4%,该指标从2012年年初开始实施。

2.在会计准则监管方面

银监会于2003年首次提出拨备覆盖率要求,并在2004年发布《关于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治理改革与监管指引》,要求2005年年底中国银行的不良贷款拨备覆盖率达到60%,建设银行达到80%。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后,银监会要求国内商业银行将拨备覆盖率提高至150%,由此形成我国动态拨备制度雏形。从2011年中国银监会年报来看,在银监会的指引下,我国拨备覆盖率从2007年的41.4%上升至2011年的278.1%,其中2008年增长至116.6%,2009年增长至153.2%,2010年增长至217.7%。(www.xing528.com)

3.在压力测试方面

银监会于2007年就制定下发了《商业银行压力测试指引》的通知,2010年要求商业银行进行房贷压力测试。2011年我国推出《证券行业统一情景压力测试方案》,结合行业主要风险因素及业务开展情况,通过设定统一压力测试情景,对行业的业务开展、财务状况、净资本等风控指标进行测试,评估行业整体风险状况以及风险承受能力。而保监会也曾要求各保险公司对权益类资产、债券类资产和外汇资产分别进行好、中、差三种情形下的压力测试,并说明风险限额以及应对不同风险状况时的措施。而在贷款成数的使用方面,我国多集中于房地产市场的应用。此外,新的政策工具不断涌现,监管机构正在积极地对“工具库”加以扩容,增加诸如公开市场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LO)和常设借贷便利(SLF)等灵活工具,以提升市场调控能力。

4.在贷款成数方面

贷款成数监管则是我国较为有特色的一种逆周期监管工具,世界上其他国家运用并不多。2004年,我国引入贷款成数监管要求,贷款成数上限确定为80%;2005年,银监会要求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成数不超过70%,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贷款成数为80%;2006年,银监会要求个人住房贷款成数不超过70%,但对于购买自住房(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成数不高于80%;2007年,银监会规定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成数不得超过60%;2008年,银监会对于首套自住房(面积大于90平方米)和改善性二套房的,要求贷款成数不高于80%,对于非自住及非改善型二套房的,贷款成数为60%;2009年,银监会对于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成数不得高于60%;2010年,银监会在贷款成数上的要求变为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贷款成数上限为70%,购买二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成数上限为50%;2011年,贷款成数则调整为对于购买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超过40%。

我国逆周期宏观审慎管理工具的应用,出于审慎考量较国际准则更为严格,将风险管理的理念渗透进金融业务活动,可以较好地适应行业风险管理现状,但也需要监管机构在评估监管体系效果时,考虑在具体实施市场机制和市场发展阶段的不同,不断完善监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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