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优化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优化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制定和实施国家货币政策是中央银行完成其任务和实现其调控职能的核心所在。货币政策目标是一国的中央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依据,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应在中央银行法中作出明确规定。造成失业的原因很多,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有直接关系的是因为货币供给不足而造成的失业率上升。尽管如此,促进经济增长,为经济增长提供货币的推动力,一直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目标的重要内容。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优化

金融调控的手段以货币政策为核心。制定和实施国家货币政策是中央银行完成其任务和实现其调控职能的核心所在。《中国人民银行法》明确规定,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货币政策和货币政策目标的选择是金融调控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货币政策的概念和特征

制定和实施国家货币政策是中央银行完成其任务和实现其调控职能的核心所在。货币政策保障制度是《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的重要内容。为达到货币政策目标,《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了保障目标实现的工具性制度。

1.货币政策的概念

所谓货币政策,是指中央银行为实现特定的经济目标所采取的各种控制和调节货币供应量或信用量,进而影响宏观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措施的总称。

货币政策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盛行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现在已成为各国中央银行对宏观经济进行调节的重要手段。货币政策的实质是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货币稳定的关系,使国民经济的有关指标通过货币机制的调控服从和服务于国民经济政策,并成为国民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在社会经济中扮演着一个“制动器”的角色,与其他发挥驱动作用的宏观政策(如财政政策)相互牵制,从而保证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货币政策的内容比较丰富,按照其运行机制,可以分为货币政策目标、货币政策工具、货币政策传导机制、货币政策效应等。

2.货币政策的特征

第一,货币政策是一种宏观经济政策。货币政策不是对单个银行或某一经济部门采取的具体经济措施,而是一种总量调节和结构调节相结合,并以总量调节为主的经济政策。其涉及国民经济运行中的货币供应量、信用量、利率汇率及金融市场等宏观经济指标,并通过对这些指标的调节和控制来影响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

第二,货币政策是调节社会总需求的政策。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的平衡关系,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关系之一。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只有在总量上和结构上均保持平衡,国民经济才能持续、稳定、协调发展。而社会总需求体现为全社会货币支付能力的需求,货币政策则可以通过调节货币供应量调节社会总需求,进而影响社会总需求与社会总供给的互动,使二者保持平衡。

第三,货币政策主要是间接调控经济的政策。对经济活动的各种比例关系的调节方式,一般有直接调节和间接调节两种。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主要是间接调节,即主要采取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通过对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管理来对社会总需求进行调控,只是在必要的情况下才以行政手段进行直接干涉。

第四,货币政策具有长期性和短期性相结合的特点。货币政策目标具有长期性,而货币政策的各项具体措施又具有短期性、时效性的特点。所以,货币政策是目标的长期性和措施的短期性的结合,短期措施服从于长期政策目标,这是货币政策与其他经济政策的重要区别。

(二)货币政策目标的一般规定

1.货币政策目标的概念和种类

货币政策目标是一国中央银行据以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目的。货币政策目标可分为终极目标和中介目标。中介目标,是货币政策调控的主要对象,主要指货币供应量;终极目标则是一般所称的货币政策目标。

货币政策目标是一国的中央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依据,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应在中央银行法中作出明确规定。根据多数学者的观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一般来说有四个,即稳定物价、充分就业、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www.xing528.com)

第一,稳定物价。所谓稳定物价就是使一般物价水平在短期内不发生显著的或急剧的波动。一般而言,要稳定物价,就要控制货币供应量,防止通货膨胀。物价的稳定会给经济增长创造一个良好的金融环境并提供稳定的货币尺度,从而促进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而经济的稳定增长又会给币值的稳定创造良好的物质基础。所以,稳定物价成为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政府的一个宏观经济调节目标,也是货币政策经常要突出的最终调节目标之一。

第二,充分就业。充分就业并非指一切有劳动能力的人全部就业,而是指将失业率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一般认为失业率(社会的失业人数与愿意就业的劳动力比率)在5%以下即为充分就业。造成失业的原因很多,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有直接关系的是因为货币供给不足而造成的失业率上升。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为社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是社会公众和政府关心的经济目标。

第三,经济增长。经济增长是指一国或一个地区在一定时期内产品与劳务的增加,一般有两种衡量方式:一种是一国或一地区在一定时期内所生产的商品和劳务的总量的增长,即国民生产总值(GNP)的增长;另一种是一国或一地区一定时期内生产商品和劳务的能力的增长,即国内生产总值(GDP)的增长。将经济增长作为货币政策目标,常与其他目标特别是稳定物价的目标发生矛盾甚至冲突。尽管如此,促进经济增长,为经济增长提供货币的推动力,一直是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目标的重要内容。

第四,国际收支平衡。国际收支平衡是指一国外汇收支相抵基本持平或略有顺差或逆差。在当今社会经济中,一国国际收支状况与其国内货币供应量有着密切联系。如果国际收支顺差过大,就意味着国内货币供给增大,市场商品供给减少,对发展中国家来说,会加大物价上涨的压力;相反,如果国际收支逆差过大,也会造成国内资源浪费,并且还会造成本国货币对外贬值,造成国内市场不稳定。因此,中央银行必须尽可能地使国际收支保持平衡。国际收支平衡有静态平衡和动态平衡之分。

2.货币政策诸目标的统一和冲突

货币政策诸目标之间关系十分复杂。除经济增长与充分就业二者之间是彼此一致之外,相互之间都有矛盾。从货币政策角度来看,稳定物价与其他目标之间的矛盾尤为突出。

第一,稳定物价与经济增长的矛盾。从长远来看,稳定物价与经济增长应该是一种正相关关系:物价稳定能为经济增长提供良好的金融环境,经济增长又为物价稳定奠定可靠的经济基础。但二者在短期内时常会发生矛盾和冲突。因为经济增长必然会导致社会总需求的增加,社会总需求的增加又会引起货币供应量的增加,货币供应量的增加将会导致物价上涨,随之而来的便是通货膨胀。综观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史,经济增长较快时期,物价总会有大幅度上涨;反之,在经济萧条时期,物价则会有一定程度的下降。

第二,稳定物价与充分就业的矛盾。英国经济学家菲利普斯(A.W.Phillips)最早提出:稳定物价与充分就业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关系。首先,实现充分就业往往要以牺牲物价稳定为代价。因为要实现充分就业就必须刺激投资和消费的有效需求的增加,这就必然要求增加货币供应量,而货币供应量的增加和信用扩张又必然引起市场物价水平的上涨。其次,充分就业会引起工资水平的上涨,而工资是产品的重要成本之一,它的上涨又必将推动物价的上涨。最后,在通货膨胀时寻求物价稳定又将抑制充分就业,因为抑制通货膨胀要求通过紧缩信用和减少货币供应量来减少社会总需求,而社会总需求的减少又使企业不得不减少投资和缩减生产规模,从而减少就业。

第三,稳定物价与国际收支平衡的矛盾。稳定物价与国际收支平衡的矛盾主要体现为:当一国国内出现通货膨胀时,政府可能要牺牲国际收支平衡目标,即减少出口,以降低总需求水平,或增加进口,以提高总供给水平。在此情况下,国际收支逆差会越来越大,而国际收支状况的恶化,又为物价的继续上涨准备了条件。

正因为货币政策的各个目标间常常存在着冲突,所以任何一个国家要同时实现这四大目标是非常困难的。各国中央银行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时,只能根据本国特定时期、特定条件下的经济运行情况,对各目标进行权衡,尽量趋利避害,或两害相权取其轻,最终作出适当选择。

3.中国货币政策目标的选择

从实践上看,中国人民银行多年来一直是把稳定币值和促进经济增长作为货币政策中并列的双重目标。但由于我国资金短缺,操作中常常以牺牲“物价稳定”来促进经济增长,结果导致较严重的通货膨胀。因此,如何确定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就成了制定《中国人民银行法》不容回避的问题。围绕这一问题,理论界主要有以下三种有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是单一目标论。这又可以分为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主张稳定币值是货币政策的唯一目标;另一种观点则是强调货币政策的首要目标是经济增长。第二种是双重目标论。这种观点认为,我国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不应是单一发展经济或稳定物价,而应同时兼顾这两方面的要求,即把稳定物价和经济增长作为我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中并列的双重目标。第三种是多重目标论。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鉴于货币政策涉及面广,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目标的实现,就业和国际收支问题对国民经济的影响也会越大,因此强调,我国货币政策目标必须包括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和经济增长、稳定物价等方面,即目标应是多重的。

4.我国货币政策目标的现实选择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条规定,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该规定具体有以下几层含义:①中国人民银行首要的和直接的货币政策目标是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这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点;②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不是为了稳定币值而稳定币值,而是为了促进经济增长而稳定币值;③稳定币值和经济增长在货币政策目标序列中不是并列的,而是有层次和主次之分的。“有层次”是指稳定币值是货币政策目标的第一层次,促进经济增长是货币政策目标的第二层次。也就是说,中国人民银行只有在稳定币值后,才能促进经济增长。所谓有“主次之分”,是指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以稳定币值为主,稳定币值是促进经济增长的前提,这突出了中国人民银行稳定货币的责任。

可见,《中国人民银行法》对货币政策目标的规定并未局限于理论界提出的单一目标论、双重目标论和多重目标论,而是创造性地将货币政策目标表述为“有层次和主次之分的单一目标”。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