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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规划的审批与公布机制

时间:2023-07-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发展规划的审批是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审批权的结果。其二,国家制定实施发展规划,是国家对国民经济管理的方式。除此以外,该《意见》还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外,发展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应当及时公布。在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批,地方发展规划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批。

发展规划的审批与公布机制

发展规划的审批是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审批权的结果。由国家权力机关作为发展规划的审批机关原因有二:其一,国家发展规划直接影响到其实施所涉及区域内的公民利益,发展规划内容因此应反映该区域内公民的意志,尊重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由该区域内最高权力机关审批是依据“宪法”规定的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来制定国家发展规划的唯一合法途径。其二,国家制定实施发展规划,是国家对国民经济管理的方式。基于发展规划的这一性质及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体制中的地位和功能,发展规划需经权力机构的审批才有效,对发展规划执行机关才形成约束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划编制部门向规划批准机关提交规划草案时应当报送规划编制说明、论证报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送的其他有关材料。其中,规划编制说明要载明规划编制过程,征求意见和规划衔接、专家论证的情况以及未采纳的重要意见和理由。该《意见》还规定了审批权限的分配,其中总体规划草案由各级人民政府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需要国务院审批或者核准的重大项目以及安排国家投资数额较大的国家级专项规划,由国务院审批;其他国家级专项规划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报国务院备案;跨省(区、市)的区域规划由国务院批准。除此以外,该《意见》还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外,发展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应当及时公布。未经衔接或专家论证的规划,不得报请批准和公布实施。

在我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批,地方发展规划由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批。以“十二五”规划为例,《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交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全体会议审议;提交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和中央政治局会议审定,形成《纲要(草案)》,正式提交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随后《纲要(草案)》首先由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对“十二五”规划提前进行审议;在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国人大代表提前审议;召开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由国务院总理在向大会提交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对《纲要(草案)》作说明,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进行分组讨论、提出重要修改意见,在此基础上由全体大会审议并正式批准《纲要》,并予以公布、实行。(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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