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国公司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概念
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外国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①外国公司依据外国法律登记成立。
②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外登记成立。
③外国公司具有外国国籍,适用外国法律。
④外国公司是一国公司在本国之外从事经营活动时的公司称谓,作为在本国之外从事经营活动(包括通过其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活动)的公司,要遵守经营活动所在地国家的法律。
⑤外国公司必须有法人资格,并对其分支机构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是指外国公司依照我国法律,经过我国政府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具有以下特征。
①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是外国公司设立的机构,以外国公司存在为前提。(www.xing528.com)
②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是在我国设立并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必须经我国政府批准,遵守我国法律。
③外国公司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
(二)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资金需要规定最低限额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本机构中置备该外国公司章程。
(三)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义务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因此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经批准设立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外国公司撤销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时,必须依法清偿债务,依照《公司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未清偿债务之前,不得将其分支机构的财产移至中国境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