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应该明确标明赞助方将支付的经费总额和支付时间。在大部分情况下,经费是分期支付的,你应该想办法保证经费的及时到位。10万美元的影片制作经费的典型支付时间表可能是这样的:
10000美元,签订合同。
10000美元,脚本通过。
30000美元,进入拍摄。
20000美元,拍摄结束进入剪辑。
10000美元,精剪通过。
10000美元,合成结束。
10000美元,提交拷贝、磁带或者数字文件。(www.xing528.com)
有时候,分期付款数可能减少到3—4个,比如,签订合同开始拍摄;粗剪通过;提供拷贝。
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应争取在合同签订后、脚本通过前,得到一些费用。不然的话,赞助方可能会以脚本通不过为由套住你,要求你在合同签订前一次又一次地修改脚本。这实际上意味着,你花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却得不到任何的保证或者认可,那会让你发疯的。我就曾有过这样痛苦的经历,在为德国电视台写脚本时,在合同签订前改写了110页的初稿,整整六遍。
当然,除了支付时间,这里还有支付比例问题,应该确保要使用经费时,钱已经在你的手里了。拍摄和剪辑是较大笔的费用支出,因此你需要保证有钱来承担这笔费用。你也需要酬金和生活费,我认为在脚本得到认可后应该拿到总经费的20%。
有一件常见的可怕的事情是赞助方耽搁了认可的支付时间。在对最后剪辑或者最终解说词进行认可通过时,常常发生这种事情。你要特别小心,不要让自己陷入这种尴尬和令人烦恼的局面。花费几个星期的时间去苦苦等待经费,而最终赞助方只是敷衍了事,只作了一丁点的修改。解决的方法之一是,在合同中以影片为基准写明支付日期。你可以写明最后剪辑通过后或者2月5日之前支付1万美元。对此,赞助方可能同意,也可能不同意,但是值得去争取一下。
你能否在商定的经费总额外再追加额外的经费?不能!合同常常规定提供影片的总经费,一旦写在了纸上,就成了定局。这很重要,就如我前面再三强调的,预算一定要尽可能做正确。
如果对拍摄天数有疑问,或者赞助方一定要加入一些我不敢保证的东西,我会在合同条款中写上一条,要求追加额外的费用。这一条款可以这样写,“赞助方将对所有增加的拍摄天数承担费用,每天按1000美元计算,并将支付这些天所消耗的胶片费用。”我从没有遇到过类似的附加条款,赞助方也没有。但是,有时这是唯一能保护你口袋的办法。
如果赞助方要求采用各种视频特技和计算机图形特效,你要特别小心。就如我曾提到的,这些特技效果的费用可能相当高,你必须确保合同所提供的经费能够负担这笔费用。如果你认为当快完成影片时,赞助方可能会突然要求采用昂贵的DVE(数字视频效果),你一定要追加额外的经费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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