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对北京有着特殊的文化情感。林语堂曾有两段时间在北京生活,即在清华大学任教的三年(1916-1919)和欧洲留学回国后在北京大学任教的三年(1923-1926)。加起来,他在北京居住也就6年多,少于上海和美国的时间,并且经济状况也远不如后来居住上海时期和旅居美国时期,但是他却对北京文化表现出过多的偏爱。他不仅为此专门撰写了介绍北京文化的著作《辉煌的北京》,而且还有以北京生活为背景撰写的长篇小说、散文和随笔,呈现了作者独特的文化选择和感情倾向。这些相关作品大多是林语堂旅居欧美后创作的,此时他早已转变了青年时期对中国文化持有的批判甚至否定的立场,转向从整个世界文化的视阈,传播中国文化,尤其钟情于北京文化。对于自身回归文化传统,林语堂曾以“一团矛盾”来说明,对此学界观点不一。笔者认为,林语堂早期醉心欧化,带有盲从时代反传统的潮流。中年之后回归文化传统,其深层次的原因:旅居都市和欧美的林语堂,看到了现代物质文明的发展也伴随着的种种弊端,于是文化层面上的人文主义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他不断质疑并逐渐疏离历史现代性,趋向对审美现代性的认同。他从传统文化思想中找出和现代工业文明带来的种种问题相抗衡的内驱力量与解决方案,于是从反叛传统之后又回归到传统,也由此使他尤为喜爱传统文化积淀非常深厚的北京。现试从审美现代性的角度审视林语堂的文化选择,描述和总结出其文化追求的独特性。
林语堂可能并不了解审美现代性是什么内容,但从他的著作中,的确呈现出对现代物质文明的质疑和批判。出于对西方高度文明的科学主义和物质主义的反思,林语堂尝试以中庸闲适格调而又生机盎然的北京文化建构起一种理想的文化精神,用来拯救物质主义对人类的漠视与残害。北京文化曾经滋养过林语堂的一段人生和他的文学创作。他推崇北京文化的优秀部分,欣赏并阐扬北京文化的生命力,以此来表现他对历史现代化进程中种种弊病的担忧,表现出对审美现代性的趋同。从这个视角研究林语堂,也就明白,为什么上海、美国等地给林语堂提供了舒适的现代物质生活,但他却对底蕴深厚的北京文化大加赞赏和张扬,并将北京文化看作人类理想文化的样式。
(一)具有中庸精神的城市
北京是一座具有中庸精神的城市,一个“近情”的城市,也是林语堂最偏爱的城市。他所说的老北京精神,事实上就是他所指的中庸精神。从城市生活上看,中庸式的生活应当“穷不至于穷到付不出房租,富也不至于富到可以完全不做工”。而北京就是“一种传统的中产阶级生活理想”:“不必大富大贵,养成好吃懒做的恶习,当然也不能缺衣少食,忍饥挨冻”,而且,“这种中等阶级生活,是中国人所发现最健全的理想生活”。北京的日常生活“不紧不慢”,情感“亦庄亦谐”,居所“差强人意”,理想长远但又“不受它的羁绊”,一切都由于“酌乎其中”,所以才能“有条不紊”。他把繁华的近代上海称作暴发户,因为上海缺失这种中庸精神而过多地表现为现代物质化。“北京的自然环境、艺术与人们的生活协调地结合在一起”,而上海等一批近代城市则“充满了斤斤计较的,赚钱狂似的商贩们的喧嚣与粗俗”。说不清是承载中庸精神的北京文化促成了林语堂的文化选择,还是他的文化思想使他选择了中庸文化的北京。总之林语堂与北京在文化上如此融合。
北京具有了都市和乡土之间的平衡,这恰好与林语堂的中庸理想相吻合。北京是有着乡土田园风格的礼俗社会,如近代作家师陀所说,北京是“半农村性质、令人难忘的老城”。在林语堂看来,“北京的魅力不仅体现于金碧辉煌的皇朝宫殿,还体现于宁静得有时令人难以置信的乡村田园景象”。北京“代表着古老中国的灵魂,代表着文化和温和,代表着优良的人生和生活,代表着一种人生的调协,使文化的最高享受能够跟农村生活的最高美点完全和谐”。“北京城宽展开阔,给人一种居住乡间的错觉”。当他想起北京,“所有西方文明的记忆都似乎从脑海中消失了”。
在小说《红牡丹》中,女主人公牡丹经过爱的选择,最终爱上了处于北京西郊的农民傅南涛。在他的住所,“嘎嘎乱叫的鹅鸭各处乱跑,几只黑羊正在篱笆下吃草”,“房子是普通农家的房子,……由于日晒雨打,没经油漆的木头部分,已经成为干枯的灰棕色”。所有这些,无不令牡丹兴奋。林语堂还借牡丹写道:“水极清澈可喜,对岸骡马数匹,正拖犁耕作。红日西斜,归鸦阵阵,于我左侧绕树而飞,西天云霞红紫斗艳。”这和工业时代的都市形成了鲜明的反差:“除了摩天大厦,和夜间成排透露灯光的窗户之外,还有什么可以使人欣赏的东西呢?”
《京华烟云》中的姚木兰,是在北京这个“宁静如田园的地方长大的”,这里有“宽广的林荫路,长曲的胡同,繁华的街道”,逐渐形成了她宽容、从容的人生态度和生活方式。乡村格调和田园特性是北京的独特魅力。现代化的进程已经使人不断脱离其原本存在的境况,如何能回归到人的自然状态,回归人的本真,这是众多思想家所关注的。正是这样的思考,林语堂选择田园式的都市北京作为自己的文化理想。在他的散文《纪春园琐事》提到,“我们是居在城中,城市总是令人愁”。面对日益现代化的都市,他非常厌倦。他心目中的理想都市不是他所看到的工商业发达、高楼大厦林立,没有灵魂的混凝土浇筑起来的都市,也不是过于原始农业的田园社会,而是具有两重性。也就是说,既具有“城市的舒适”,还有“乡村的静寂”。
他对纯粹现代工商业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都市予以批判,反对脱离大自然与没有文化积淀的工商业城市,如他对上海的诸多批判。但他也不同意远离都市完全回归自然,而是推崇田园式的、在中国传统文化基础上建立起来的都市。可以这样说,林语堂希望将乡村与都市结合,取长补短,从而为人类创造理想的生存与生活空间。对当时现代化都市的反感使他形成了回归本真的文化眼光,他把目光投向了具有乡土田园特性的都市。而北京这座城市正是理想的代表。
具有这种中庸精神是源于北京文化的兼容并包,正如《京华烟云》中的描写:“满洲人来了,去了,老北京不在乎;欧洲的白种人来了,以优势的武力洗劫过北京城,老北京不在乎;现代穿西服的留学生,现代卷曲头发的女人来了,带着新式样,带着新的消遣娱乐,老北京也不在乎;现代十层高的大饭店和北京的平房并排而立,老北京也不在乎;壮丽的现代医院和几百年的中国老药铺兼存并列,现代的女学生和赤背的老拳术师同住一个院子,老北京也不在乎;和尚、道士、太监,都来承受老北京的阳光,老北京对他们一律欢迎。在老北京,生活的欢乐依然继续不断。”
超强的融合力使得北京文化能够容纳各种不同的文化景观和思想,从而拥有宁静的田园式都市景象、表现出和谐的生活格调。因此,林语堂在诸多文化作品中总是极力烘托北京的城市生活情境,将它作为人类理想生活的样式。“中庸之道”贯穿了《京华烟云》里的人物性格与生活方式始终,譬如姚木兰,她兼具父亲的“知识”和母亲的“智慧”,融合了道家思想和儒家人格。这些看似矛盾的事物却都被她融放到一起,构成她迷人的个性,圆满的人生;姚思安和孔立夫也致力于儒道汇通、中国传统哲学和西方现代科学的结合。林语堂通过中庸思想向西方传递这样一个信息: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中国,有着一种完全不同于西方的处事方式与思维方式,即中庸之道。它可以调整西方对物质疯狂追求的态度,克制由物质主义所带来的种种问题。在这里,没有必要追问所谓“乡土社会的有那么美好吗”等这类的问题。关键在于,它把一个原生态的世界显现在了现代人生活面前;人生活在那个自然健康的世界里,不仅没有压抑,而且可以自由美好的方式去生活。
(二)闲适格调的城市
林语堂不喜欢讲求“速度”,非常推崇闲适从容的生活格调。在谈及一个城市蕴含的魅力时林语堂专门畅谈了北京的生活方式与生活节奏。他在《动人的北平》文章中说,“使北京这样可爱的还有它的生活方式。它是那样地使一个人能够获得和平与安静”,“你是自由的,自由地去从事你的学业,你的娱乐,你的癖好,或是你的赌博和你的政治活动”。林语堂对当今社会发出感慨:“目前商业生活的速度太高了。”而这种只讲究速度,破坏了社会中“悠闲的精神”。北京是与许多被时间追着跑的城市,甚至人成为时间奴隶的城市极为不同。它有着从从容容、不慌不忙的节奏。林语堂《民众生活》中描述:“北京的生活节奏总是不紧不慢,生活的基本需求也比较简单。”林语堂曾特别欣赏前清的遗老们,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他们的从容不迫。这些遗老们的一个动作,一句话,一个眼神、甚至一声咳嗽都显得有韵律有节奏。这种节律呈现了他们的文化素养,也反映了一种内在的自信和从容不迫。林语堂凭借于北京文化,寻找从容的生活格调。(www.xing528.com)
从容的生活方式使北京人能够充分享受生活之乐。林语堂认为西方人虽然创造了高度的物质文明,却不懂得如何去享受它。只有中国人才知道如何最大限度地享受生活,因此真正了解人生乐趣的是中国人。在北京,这种享受生活的悠闲格调具体表现为空间的宽阔与时间的闲适。比如《动人的北平》对生活空间的描写,在北京,“每一个人家都有一个院落,每一个院落中都有一缸金鱼和一棵石榴树,在那里菜蔬都是新鲜的,而且梨子是真正的梨子,柿子也是真正的柿子”。在院子里,可以种树、养花、养鸟、养鱼,还可以种菜。他又在《北平的四季》中这样描绘北京雍容的时间感受:“正像逛庙会,人们从中体味到一种宁静悠闲的气氛。悠闲,一种对过去的认识,对历史的评价,一种时间飞逝的感觉和对生活的超然看法油然而生。中国文学、艺术的精华可能就是这样产生的。这不是自然状态下的现实存在,而是一种人们头脑中幻化出的生活,它使现实的生活带上了一种梦幻般的性质。”这种人生境界能够避免人的异化,从而使人们充分享受生活的真实情境,感受人生的恒定性。这种宽阔的生活空间和闲适的时间感受在过于追求物质利益的城市是无法想象的。
比如上海,林语堂《生活的享受》描绘道:“我常看见上海的富翁,占着小小的一方地皮,中间有个一丈见方的小池,旁边有一座蚂蚁费三分钟即能够爬到顶上的假山,便自以为妙不可言。”在美国,林语堂《悠闲的重要》描绘道:“俯视街道,所见的是一列灰色或已褪色的红砖墙,墙壁上开着成列的、千篇一律的阴暗小窗,窗门半开着,一半掩着阴影,有的窗栏上有一瓶牛乳,其余的窗栏上放着几盆纤弱的病态的花儿。”狭小逼仄、千篇一律的居住空间中的人们,是无暇享受人生的。就像《奇岛》中的劳思所说:“美国办公室和商行都不停下来吃午餐,只花半小时坐在汽水自动贩卖机前的高凳上,匆匆啃完三明治,又回去工作了。工作!工作神圣!……一只狗抢到一块肉,还会叼到角落里,舒舒服服吃一顿。……一顿慢慢吃的午餐,就可能表示你被解雇了,或在办公室不受重视,或不被需要,你的时间算不了什么。原来如此,不,休息和安歇在美国‘爱身’[1]中毫无分量。”“发明省力的机器后,反而比以前更辛苦了。进步的步伐太快,他陷入迷宫里,找不到出路。奇怪的是,大家仍然对懒惰皱眉头,享受悠闲是丢脸事儿,什么也不做是一种罪孽。人对自己太残酷了。”在“人对自己太残酷”、“我们现在去哪里”的感叹与诘问中,林语堂格外推崇北京的生活节奏。如《京华烟云》中的姚思安,淡泊名利,胸襟开阔,把家政、店铺交给亲人,只和书籍、古玩、儿女日夕相处;他支持国民革命,支持抗日战争,却从不涉足仕途;在完成了他认为他应该做的事情之后,一心研读道家典籍,过着云游四方的闲适生活,一生崇尚自然,追求人情诗趣。其他如姚木兰,《红牡丹》中的梁孟嘉,《风声鹤唳》中的老彭、梅玲等,他们蔑视世俗礼教,亲近自然,坚持自我,闲适从容,不为物喜,不为物悲,达到了内心和谐宁静、恬淡自适的人生境界。
对闲适格调的推崇使林语堂在作品中极力渲染顺其自然、乐天知命的生活态度,在他看来,闲适与“喜闲散,优游岁月,乐天知命的性情”是一回事。他笔下,受到偏爱的人物皆都具有这一生活态度。如姚木兰,她明知自己更爱立夫,但家人为她安排好与荪亚的婚事,她也并不反对,虽然她知道嫁给荪亚,“没有梦绕魂牵,只是正常青年男女以身相许,互相敬重,做将来生活上的伴侣,只是这么一种自然的情况。只要双方正常健康,其余就是顺乎自然而已矣”。木兰是老庄思想的崇信者,她相信“天命”、“运数”、“缘分”、“不争”和“顺性任情”。她有着个性解放的色彩,然而又不是一味“抗争”,而是表现出某些容忍与顺从。正是在这一点上,获得了作家对这一人物的偏爱。林语堂所喜爱的人物,都是以这种态度认识人生、观察人生、实践人生的。
(三)原始生命强力崇拜
林语堂称赞北京人的生命强力,通过北京人表现他面对物质文明的进步与道德伦理的退化、社会的进步与人情的淡化所作出的反向思考。他认为,北京人是强壮的,在他们身上透出勃勃的生命力。他们人性自然,纯朴可爱,这是南方人种尤其是上海人种不可比拟的。他在《老北京的精神》中说:“我是东南沿海的福建人,但我对江南地区那种柔弱懒散的人们没有多大的好感,虽然他们的文化更为发达一些。对气质纯正的北方人,我却充满了由衷的倾慕。”北京人大多“身材高大,精力充沛,体质健壮。没有南方人的那种懒惰样子,不似白脸的苏州小伙子和纤细腰肢的上海小姐”,“北方的文化虽然也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北方人基本上还是大地的儿女,强悍,豪爽,没受多大的腐蚀。”相比较而言,南方人则显得油腔滑调,柔弱懒散,并且“略带女人气”。卢梭曾在其著作《社会契约论》中感叹:“由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人类便产生了一场最堪瞩目的变化;在他们的行为中正义就取代了本能,而他们的行动也就被赋予了前此所未有的道德性。”而林语堂通过北京人所要呼唤的,恰是人类自然状态中的生命强力。如在《红牡丹》中,南方人金竹、孟嘉、安德年虽然都曾得到过牡丹的爱,但最终牡丹却属于北京的傅南涛。
林语堂在小说中通过北京人表现出对原始生命强力的向往与热爱,发掘出埋藏在现代社会的人情美与人性美,从而塑造出他那个参照系中的理想人格。在《红牡丹》中这一主题表现得尤其明显。牡丹与孟嘉到北京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共同生活,渐渐感到了不满足。于是乔装出游,混迹于天桥大众之中。
她到底在追求什么呢?自己也不明白。她只觉得心中有无名之痛,只觉得极端地缺乏什么,缺少什么。她露着玉臂,紧身的上衣和裤子,真是年轻漂亮。男人们在她身边成行地走过,有美的,也有丑的;有肌肉松弛的,也有肌肉结实的。
在这里,作家笔下的天桥充满了勃勃的生命力,尤其充满了人体的美。就像尼采《关于身体美学》说的:“要以肉体为准绳。……这就是人的肉体,一切有机生命发展的最遥远和最切近的过去靠了它又恢复了生机,变得有血有肉。一条没有边际、悄无声息的水流,似乎流经它、越过它、奔突而去。因为,肉体乃是比陈旧的‘灵魂’更令人惊异的思想。无论在什么时代,相信肉体都胜似相信我们无比实在的产业和最可靠的存在——简言之,相信我们的自我胜似相信精神。”身体的幸福涉及对个体幸福的理解,身体的时间就是幸福本身,人们只需把握住属己的身体时间就足矣。在这一意义上说,现代性就等于确认有限的身体时间的自足性。
林语堂对人的幸福的理解与上述思想是一致的,他在《关于人类的观念》文章中认为:“我们必须有肉体,并且我们肉体上的欲望必须都能够得到满足。”这里“肉体’“欲望”的满足是广义上的,包括衣、食、住、行、性等各方面的需求,这是林语堂一贯的主张。具体到牡丹这个人物,则是通过她对爱情、肉体的幸福感受来追求人生的,而她幸福人生的实现,则是借助北京人傅南涛完成的。通过牡丹对好友白薇的描述,可以明白她离开孟嘉的真实心理,当孟嘉得知牡丹结识傅南涛后,情人的背叛并没有使他“疯狂一般”,而只是斯文地说“了解”,“就这样好了”。牡丹说:“他这样斯文,倒使我失望。我原不应当如此,但是我想我是对他失望了。他耐性极好,极其聪明,什么都懂,这样就在我热烈的爱火上泼了一盆冷水,把我的爱火浇灭了。”“在爱情上谁要什么理性智慧?所要的是火般的热情和坚强的肌肉。”对牡丹自己也不明白的问题,倒是白薇的丈夫若水一语道破:牡丹所爱的,“是几分粗野”,而不是斯文。所以对于“永远是个文质彬彬非礼勿动的正人君子”孟嘉,牡丹虽然“佩服敬仰”,但是“不愿要这种人做爱人”。她钟情的是那个“年轻英挺北方拳术家的结实坚强的身躯”。牡丹的选择就是林语堂的选择,在作家看来,北京人的强悍、豪爽、敢爱敢恨,是拯救现代人的柔弱、油滑的一剂良方。当然在牡丹这一人物形象的塑造上,由于作家过多地偏于人性的自然,因而导致了伦理批判的缺席,但是考虑到从《京华烟云》中的曼娘到牡丹的这一人物发展线索,我们可以把林语堂的这一人物塑造看作一种“矫枉过正”的策略。也就是说,在牡丹这个追求热烈情爱的礼教叛徒的身上,对于深受“存天理、灭人欲”的封建儒学礼教压制的古老中国而言,寄寓着作家的美好愿望。从这个层面来考虑,我们应该可以体谅林语堂笔下如何会出现这样一位随性任情的女性。
在西方,自从卢梭大声疾呼回到原始、回归自然与文明社会抗衡之后,众多的作家、哲人,都对原始野性的世界表现出一往情深。夏多布里昂、戴.劳伦斯、杰克.伦敦、尼采、弗洛伊德、马尔库塞等等,都曾竭尽全力,为人的生命强力呐喊。二十世纪中国文学史上,少数作家能够在面对文明进步与生命力退化的二律背反现象时,做出与西方文学家、思想家一致的审美选择与价值判断,以生命的强力来抗衡由“文明”带来的人性的戕害和扭曲。比如沈从文、林语堂等。不同的是,沈从文把笔触伸向遥远的湘西社会,林语堂则寄希望于强悍的北京人。对原始生命强力的歌颂是东西方作家的共同选择,由此使林语堂具有了世界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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