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普通撰史不同,本特利认为史学史写作遵循一套自我解说规则,不是对实际发生的过去做叙事性解释,而是阐明这种“解释”如何随时间发生变化。显然,史学史关注的是史家、史著和史学思想,兼有“历史编纂学”(Historiography)与“文献学”(Bibliography)的特征。为了讲述史学流变的故事,研究者需考虑史家修纂的过程,阐释其历史思想;为了获得确凿可信的资料,文本考证则不可或缺,可以说是叙事与解释的结合。此外,史学史研究还需辨识“事件”与“事实” 、“叙事”与“表现”等核心概念,探讨历史写作的适宜方法,这类研究活动不仅让从业者获致技艺、理性及自我意识,而且展示了多重的历史叙事,史学现代性的内涵得以丰富。[12]
在本特利看来,历史编纂并非止于订正过往史家著述的讹误,亦非为取悦读者而树碑立传,而是考察“在流变的思想与政治气候下如何研究历史著述”并激励学生“超越自身时代或论题,与思想表述的其他形式建立关联,深入勘察历史写作的发展状况”[13]。换言之,“历史编纂学”不像“文献学”那般以编年顺序表述史学主题,更非把“历史研究视为一种消极的描述行为”,而是“一种召唤式的创造活动,旨在表明某个时期和某种文化情形下历史写作何以出现”,并“从那些主题或概述的视角来构建一系列叙事而非唯一的叙事”[14]。由此,他认为史学史的任务“并非对某个著者或某种学派做创造式的阅读或阐释;而是借由某种综合记述来探询新颖的观点,从而找到关联性与可比较点,又不必担心超越历史主题之外去解释史家所思所为。与其说寻求叙事的深度,倒不如说追求叙事的宽度与圆通,借此清晰阐述其发展过程”。[15]质言之,史学史研究不可能止步于提供“某种综合记述”,还需剖析史家、史著及学派之间的因果关系。就此而言,史学史是“历史编纂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区分“文献学”的重要理据。此外,“历史编纂学”与“文献学”之所以关系暧昧,部分源于史家未能区分“事实”与“事件”的差异。本特利认为,现代主义如果回到过去是某种观察对象的意义上,那么历史思想将难以区分关键的方法论,并可能混淆现在与过去的界限,史家则被沦为某种颇具自信的时光旅客,但研究并未揭示这种自信。这就意味着史家一旦将自身定位于准确的观察者和事实的纪录者,那么历史编纂学退居幕后,文献学则步入前台。由此,史学史绝不是文学批评的分支,而是阐释历史知识本质的一门学科,“史学史拥有一套独立的科学工序,研究者将超越文本去洞察既定故事与制度、政府决策与教学主体,以及人类协作的成果。科学之所以关键源于这是一个科学的时代,无论从学科规制的变化抑或学科消长的特性来看,史学史与科学史的情形非常相似”[16]。
显然,本特利不把史学史研究对象看成可观察的事件,而是蕴含历史思想的事实。本特利这种看法颇似于柯林武德倡导的历史学是心灵知识的观点。[17]后者认为历史事件绝不是“单纯的现象”“单纯被人观赏的景观”,历史学家要“看透它们,以便识别其中的思想”[18]。有所不同的是,柯林武德指出史学史研究旨在帮助研究者解决自身历史问题,借由复活过去的方案获得新的思想养分、确立某项研究的价值。[19]由此,作为第二级的历史,史学史构成了历史研究的先决条件,是“历史学家思想自传”“历史学家的意识”[20]。故布歇(David Boucher)认为,史学史研究要理解历史表述或历史解释的逻辑,揭示历史研究所仰赖的基本假设或原理,“史学史旨在考虑史家能力范围内已从事的历史”[21]。显然,这种以史家为中心的撰述模式遭到约翰·布罗(John Burrow)的拒斥,后者抛弃了一种贫乏且狭隘的历史写作策略,反对“以二十世纪专业共识为终点来建立一套史学史大叙事”,这种以现在为终点的宏大叙事遮蔽了历史写作中有趣且颇具启发性的问题。在布罗看来,史学史“不会也不该只是史家成就与优缺点的记录,也不是史家所属学派与传统的记载”,而是一种了解过去的有效方式,属于西方文化整体。由此,研究者要关注“史学史在广泛文化中的位置,文化与政治对它的影响,以及史学史如何培养、转变与传达文化与政治力量”[22]。质言之,布罗强调了史学的政治和文化功能,坚持史学史写作应置入欧洲的文化脉络内,据此揭橥史家的自我认同与文化记忆功能。
综合上述史家观点可知,在史学史性质方面,本特利与布罗虽然存在分歧,但他们都强调了史学史相同的社会功能,彰显了方法论的一致性。与布歇和柯林武德不同的是,本特利侧重从学科建制方面考察史学史研究的特点,凸显为历史编纂学与文献学在研究对象、内容、性质及功能价值方面的区分。当然,历史编纂学不可能概括史学史研究的全貌,本特利还进一步反思了史学史学科的理论基础。(www.xing528.com)
整体说来,本特利并未构建系统的史学理论,亦未展示史论家锐利的批评眼光,但他对各种理论门派却持有兼容并蓄的胸怀,重视史学理论的实践基础及价值。在本特利看来,历史叙事离不开时间的形而上学思考,时间的“诗性洞察”为世人沉思历史性存在提供了先导。由此,本特利建议史学家接受基于时间意识的本真性,这种历史的本真性既不与鼓噪真理不可获得的后现代主义为伍,也不退回到恪守幼稚实在论的实证主义;而是赞同某种融叙事与想象为一体的“修辞的本真性”(persuasive authenticity),这就要求叙事文本尽可能贴近所描述的复杂变化,却无须向巴特(R.Barthes)或德里达(J.Derrida)借用神秘虚构的方式来“表现”世界。[23]显然,在本特利看来,“叙事”(narrative)与“表现”(representation)在探询真理方面存在分歧:前者与档案证据及其阐释原则相关联,坚信历史认识的价值;后者坚信历史真实是由话语权力与意识形态构筑的幻象,审美或伦理占据了首要位置。相应的是,本特利区分了“诗学的”(poetic)和“阐释的”(expository)两种历史叙事真理。此外,本特利认为“修辞的本真性”存在浪漫主义叙事的思想源头。哈多克(B.A.Haddock)指出浪漫主义并非怀乡崇古的情感宣泄,而是多元文化观与历史技艺的整合,鼓励了政治辩论使用历史证据;即便如此,英国浪漫主义史学“始终没有与细致地改进历史方法结合起来”[24]。就其积极意义而言,浪漫主义史家“试图超越扁平化的世界、长篇大论的报道,据此制作富含创造性、鲜活的和逆转价值无涉的历史”[25],“浪漫主义史学的工具便是叙事,诉诸想象并克服以编年顺序来组织事件”[26],“只有具备娴熟的文学才干的叙事才可能描述自由的真理,才可能将民族凝聚成一代人所向往所描画的新形式。此外,在述及过程或任何事情时,叙事具有某种解释的价值”[27]。显然,本特利所理解的叙事是卡莱尔倡导的人类经验的集体传记,是一种人类自我理解的方式。从此意义上讲,“修辞的本真性”有似于大卫·卡尔倡导的叙事本体论。卡尔认为,“历史,以及讲述真理的其他形式或非虚构的叙事,譬如传记与自传,它们关注的是人类的现实世界,叙事之所以正当,是因为叙事结构已寓存于人类的现实世界”[28]。由此,“作为本体论的观念,叙事不仅具有历史知识的特征,而且是它的对象。易言之,历史现实或人类自身的事迹(res gestae)”[29]。显然,“叙事本体论”是建立在反思历史意识的基础上,作为历史性存在的人,时间意识在某种意义上等同于历史意识,由此,“修辞的本真性”要求对时间进行重新赋义,塑造一种新的时间观;这也意味着“修辞的本真性”与“叙事本体论”在时间现象的层面上趋近一致。
2006年,《历史与理论》刊发了一篇《重访历史本体论》的文章,在文章中,本特利不仅检视了传统史论与方法的缺失,而且吐露了构建绵延、本真性、长时段等史学观念的抱负,可看作其治史理论的典型概括。本特利从“时间范型”(chronotype)的角度指出,传统史学不宜嫁接到现代科学,因为历史学难以接受时间空间化及价值中立的理论假设,过往30年历史认识论的基础有必要修正;历史研究召唤一种延续的非固定化的“过去的在场”,从传统的认识论转向“本真性”(authenticity)在场论,这种“本真性”并非历史批评层面的真理宣称,而是包含时间本义、想象存在、有关过去决断与解释的限制等内涵。这就意味着基于事件史且不可逆的“编年的过去”(chronological past)成了亟须解决的问题,而超编年的时间需把分析、想象与理解的结构要素囊括在内,形成某种“时间情境”并过渡到荒诞的、持存到后来当下的“实质的过去”(substantive past),赋予时间新的内容及意义。这种新时间观为史学家寻求缺席的“过去的在场”提供了方法论理据,摈弃了“时代错置”(anachronism)的消极观念并接纳一种“长时段”(chronism)的积极观念,让过去呈现自身并建立以绵延为论题的历史解释逻辑,诉诸历史比较的结构分析。[30]显然,本特利坚信由叙事构造的历史文本并不意味着真理的断裂,也不因历史想象丧失历史认知价值;相反,史学家援引证据讲述实际的过去,历史方法在某种程度上确保了史家能获得真理。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